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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3 23:46:44| 人氣29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一百七十三章 無米樂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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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的金剛(註:人名,體型神似金剛,平日好穿棕色襯衫,更雷同金剛)

拿了一片我想看很久的片子 給我---「無米樂」,

看完之後,對於那些耕種了一輩子的老農民樂天知命的生活觀,

真是感佩不已,想想他們辛辛苦苦工作了五、六個月,收成了稻米,

平均一個月所得不過一萬多元,真該叫那些作姦犯科之徒、詐騙集團成員,

來看看這一部片,我想,台灣上一輩的老農夫,大概是全天下最善良的人吧。

農夫,最善良,是嗎?


四塊併列的的農地上,只有老陳的土地鄰近馬路,

其餘甲、乙、丙三塊土地,都需要經過老陳的土地,

才有辦法通行到馬路上,若是想要下田、耕作,非得向老陳說聲「借光、借

光」不可,如果老陳執意不讓其他人通行,其他人只有提起訴訟,向老陳主張

法律上所謂「袋地通行權」,希望法院判決他們可以通過老陳的地。

如果以土地併列的順序來說,分別是老許、老鄭、老馬、老陳,再來就是國有

地上一條柏油路。

原本大家都是鄰里,大家都是種田人,所以老陳也讓其他三老通行,相安無

事。

哪之何年何月起,老陳不知和哪一老起了爭執,一怒之下不讓其他人通過了,

原本鋪設一條簡易的柏油路,也讓老陳雇怪手給它撬掉了,

在撕破臉協商不成的情形下,最旁邊的地主老許,向老陳提出了訴訟,主張所

謂的「袋地通行權」,第一審判決了,

法官判定老陳的地,在寬約三米六的範圍內,應該讓老許通行,

氣的老陳挖挖叫,大叫不公平:憑什麼我的地要免費讓人家過?上訴!上訴!

一開始我就覺得老陳不太好溝通,我自己去看了一次現場後,發現其他三老的

地,雖然也與其他人土地相連,但是無奈其他人土地上種果樹的種果樹,圍圍

牆的危圍牆,真要再開出一條路來,實在是不容易,所以我認為第一審判決,

判定要通過老陳的地,真的無話可說,只是問題是,那個三米六判的也太寬了

一點,

老陳這樣會平白無故損失一百多坪地讓人家走,再加上之前大家鬧翻了,如果

官司最後是老陳輸,無條件讓人家過路(大富翁也得繳個路費是不?)損失之

虞就算了,老陳那張老臉哪擺啊,

所以我看完現場後,告訴老陳,上訴大概只能請求第二審法官改判窄一點,例

如三米六改成一米半或者是兩米讓人家過,

沒想到老陳當場就對他請的律師我,三字經問候了起來,還拿起沙鍋大的拳頭

在我面前揮舞,一副誓死捍衛家園的模樣。

(奇怪,無米樂裡面那個『崑濱伯』不是樂天知命,溫和有禮嘛?)

還一直強調不論如何,不可以讓人家在他的地上開馬路……

弄了很久,我才弄清楚,其實老陳對於讓人家過路倒是沒太大意見,

只是堅持他的地,不可以讓其他人舖柏油、修路,

老陳,你多慮了,人家只主張通行權,並沒有主張築路權,

不論案件怎麼判,頂多就是可以過你的地而已,沒有辦法修路啦,

不過想想,真不知老許上一審請的律師在想啥,

其實老許第一審的告法,算是大錯特錯呢……(待續)

台長: 老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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