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子與睦月是一對夫妻,用笑子的話來說,他們兩個各有「隱疾」。笑子很容易情緒不穩定,也有酒癮,睦月則有一位同性的情人阿紺。這是江國香織的一本小說,書裡交錯著笑子與睦月的自述。笑子在明知睦月是同性戀的情況下結婚了,並且因為婚姻而開始生活在一起,可是後來,她卻愛上了他。
有一個同性戀的老公,是我在高中時代就想過的事;不過跟同學提這個idea的時候,被說「不可能發生的啦」、「總得考慮現實吧」之類的話給潑了冷水。我其實心裡是很不服氣的,「沒試過怎麼能說不成呢」的這種想法無可救藥地滋長著。後來好像在大學時代吧,偶然在報紙上,似乎是副刊之類的地方看到一篇文章,作者就有一個這樣的老公,並且生活得自由極了,於是我便更認為自己的點子是可行的。
我從來沒想過,這樣的婚姻在現實裡會有什麼樣的問題,只是覺得這樣的話,我跟他既可以打發親戚,又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我承認我就是這樣的個性,該說是瞻前不顧後,還是不想太多?我自己也不知道,總之,這本小說寫的,就是一個可能發生的情境,讓我可以去想一些以前未曾想過的事。
睦月有挺嚴重的潔癖,不過不是那種會很困擾別人的類型;睦月是同性戀,這對笑子來說,也不是問題。或者旁人會覺得這很嚴重吧,但愛情是沒什麼道理的,只要笑子不覺得是問題就行。如果對方已經很明白告訴我他是同性戀,我不會讓自己愛上他,因為一旦愛了會讓他困擾吧,而且,這愛也太絕望了。或許就是因為這樣冷靜,所以就算我曾對某些人動過心,也很容易因為理智而打住。
男女之間,可不可能有同床共枕的友情呢?書中的睦月跟笑子是睡在一起的,純睡覺。也許是我烏托邦,但我相信有,我想得很簡單:如果女生之間有,沒道理男女之間沒有。不過,如果我有一個同性戀的老公,我不會跟他同床,除非他沒有喜歡的人睡一起,而且要我陪。
不知道睦月與笑子結婚的這件事,阿紺一開始到底是怎麼想的?書裡對此並無描述,總之睦月就是結婚了。同性的戀人跟女人結婚了,還成為彼此的生活支柱,就算真的只有友情,大概也會不舒服吧?其實,會不開心很多原因是因為不認識對方,如果熟悉了,大概就可以了解。就像阿紺後來常趁睦月不在的時候找笑子,我想是因為睦月不在的話,阿紺就可以不受干擾去看笑子這個人吧。
結了婚以後,夫妻倆就被逼著生小孩。因為知道睦月愛著阿紺,所以笑子想混合兩個人的精子作人工授精;不過想也知道當然不行,法律是不可能讓人工授精的孩子出現還得驗DNA才知道老爸是誰的可能的。結婚已經是睦月與笑子對社會妥協下的產物了,孩子會不會是下一步?我不知道,但如果是我,我不會讓這種事發生。
很誠實的說,我不喜歡結局,總覺得是很爛的皆大歡喜,也許那是作者的理想國度。阿紺在笑子的幫助下,搬到了睦月與笑子的家樓下。這的確是愛沒錯,是一種蘊含了包容與體諒的愛,可我不喜歡這樣的糾纏。
笑子在睦月身邊,可以等什麼呢?等著不愛睦月的那一天嗎?或許有這可能,但磨損掉的感情,不知道又會傷害彼此到什麼地步。還是等著睦月愛上自己?可是這可能性也太小了。我想,笑子只是想要待在自己喜歡的人身邊而已吧,不求什麼;可我只是覺得,笑子應該有自己的感情,如果她不放掉睦月,她永遠找不到。
阿紺在離開了以後,又回到了睦月身邊,終於真正接受了他的妻子笑子,或者說,接受了與睦月有婚姻關係的朋友笑子。同性之間,應該也有渴望婚姻的人吧,只是現在大多數國家仍不承認同性婚姻。如果可以跟睦月結婚的話,阿紺還會這麼做嗎?
睦月是善良體貼的,他照顧笑子,愛著阿紺。看著笑子因為愛上他而痛苦,睦月也不好過;這樣個性的睦月,這樣的結局,真的是好嗎?就像睦月一開始對笑子說的,「我什麼都不能給你」,注定他無法在笑子的愛情裡給出什麼啊。在我看來,結局只是三個人在痛苦掙扎裡看到的海市蜃樓,很美,但一碰就碎。
圖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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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日文原名:きらきらひかる,簡介: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42515
電影情報(日文):
http://movie.goo.ne.jp/dvd/detail/D111143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