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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0 05:57:00| 人氣77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結婚趣事憶(原稿;另新附婚紗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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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婚禮非常普通就不談了,但蟹子媽開始問大家婚禮經驗以來,我倒是偶爾會微笑想起自己準備結婚期間的一點鮮事,覺得生活每個階段都記得有趣的片段的我,真是個聰明的<快樂>小孩啊! ^_^

拍結婚照是在愛國西路比好價選的一家,但拍照是在那家的中山北路總店拍。為了去挑和試拍照禮服、順便在隔幾家的西服店我先生做一套西裝,我們去那個憲兵隊旁的婚紗店好幾次;有一張罰單是被警察拍到我們違規在路邊暫停,照片上還有我先生試西褲到一半跑出來站在被拍照的車旁講電話的又高又帥(託西式禮褲之福)的身影哩!咦,大家會不會有點覺得警察很奸詐,不先試一下勸導,就直接拍照開單?

還有一次去時因為忘了關大燈,沒電了發不動,我那以前是憲兵的老公向憲兵隊門口的憲兵弟兄們開口報了他的<梯次>,馬上有他的<學弟>們畢恭畢敬跑進庭深不知伊於胡底的憲兵隊去,過了半晌出來一堆憲兵幫忙推車,推了一小段路當然就發動啦!

婚紗外拍時我們帶著攝影師往外雙溪山上走,臨時起意決定去溪邊拍算了。結果本人穿著婚紗、光著腳(化妝師說外拍最好穿拖鞋式的女鞋最方便,故極易光腳)在石頭上跳來跳去玩起水來,可惜那個攝影師顯然沒什麼戶外拍攝的好技術,在光影扶疏的溪畔樹蔭下他硬是測不準光,結果在溪邊玩水的婚紗照一張都沒洗出來,真遜。

我們是先去法院公證結婚才請酒,我因為跑政府線很喜歡測試各種公家機關的辦事效率及風格,就自告奮勇要去申請公證。因婆家在重慶南路,記得那天我還很得意洋洋在上班前先開車到台北地院,想說我可比其他來公證的人帥多了,我未來的婆家<用走路散步的>就可以逛到法院去結婚。不料馬上碰了個大釘子,服務台人員快速告訴我要結婚去新店!原來是公證結婚業務全部移到在新店新開的地院分院舉辦了。哈哈。結果跑去新店,那個地院新大樓還沒完全完工呢;誰料到婚後四年後我們會搬到新店?而信不信由你,到了這時候都已經五年過去了,那個地院大樓還是沒完工!!!

請喜酒時幸好我哥多年前已結過婚,為了應付我爸的廣闊人脈而一不小心就席開一百多桌的盛況當時已應付完畢,我的喜酒大概只有三四十桌吧。為何在中山北路的天廚請酒呢?這也很好玩,因為結婚前兩個月我爸在振興割膽住院時的同房病友(二人房)是天廚的大經理,那時他還天天晚上<翹院>回餐廳去顧店哩!因為他一句<要結婚?來天廚辦,我給你們打多一點折扣>,所以就去那裏請酒囉。 ^_^

我的同事後來常常津津樂道、我先生後來罵了我幾次的同一件事(我自己倒是差點忘了)是,好不容易新郎新娘敬酒到我同事那桌時,一般同事們不是比較喜歡鬧酒嗎?我同事們竟然只胡亂湊數叫我跟我先生喝個交杯酒就想放我們回主桌去吃飯,我還說:就這樣嗎?可不可以再玩一下啊?  我同事說沒聽過新娘自己開口希望多被整一下的,我先生則罵我不識大體,公婆還坐在主桌很無聊,我怎麼可以心生玩念不想回桌去?


大概就這樣了,好玩事,呵呵呵。


stone
04/5/9 Sun 6:07pm


圖:後補。打算有動機時翻拍一張野外婚紗照來放在這裏。 ^_^

台長: 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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