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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1 20:58:27| 人氣558|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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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是一種最容易上癮的毒。

所以,我始終不相信,一個外遇了第一次的男人,不會再繼續外遇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無數次。

豔子說:「為了愛他,我可以遮著眼睛假裝不知道。」又說:「如果可以讓他不離開我,就算三個人同住屋簷下,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至少,家事有人分擔了…。」這是我不能夠理解的邏輯,所以初聽見的時候,我冷冰冰的指著豔子,告訴她:「如果妳真的這麼做了,我一定會瞧不起妳!」

其實,我可以不必這麼激動的,因為這只是每一個人成全愛的方式不同,豔子選擇用包容跟完整表達愛的可能,而我卻完全不能夠接受跟面對,被背叛的傷口,所以我會選擇離開,也絕不可能原諒。

因為,外遇是一種最容易上癮的毒,也是一種絕對無法治療的,絕症。

台長: 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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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男女話題(愛情、男女、交友) | 個人分類: 碎碎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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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
雖然已經過了外遇危險期,
但看到兩個同樣面對最愛卻迥然不同的”處理”態度,真的好佩服年輕人的勇氣.

對於自己努力建構起來的婚姻生活,
相較於強烈的約束彼此,或是委屈的互相包容,
我選擇用心的經營,
因為一個人有外遇的”膽子”,
如果不是與生俱來的,
可能就是另一半給了他(她)機會和勇氣,
如果是前者,那是我們眼光不好,錯看人了;
如果是後者,那豈不是是家庭教育失敗囉!

而所謂的”用心經營”,
當然還要包括約束”自己”不要外遇呢!
2006-08-23 10:54:40
三條線
分享個真實案例,
前幾天,遇到豔子選項的當事人,結婚不久,先生就有外遇,還一個換一個。她眼不見為淨,照樣過日子,那位多情先生,外遇對象一個換過一個。十幾年後,先生遇到真命天女,或說是更厲害狠角色吧!先生開始會回家,不是團聚,而是努力打老婆,罵老婆....好讓老婆離婚。老婆告訴諮詢律師說:不離,我又沒做錯,幹嘛離婚。至於告先生嘛,我也不想告他,原因是什麼她沒說。
這位先生,現每天一封存證信函問候老婆,天天打電話到太太服務公司去鬧....,總之已不是正常人可以忍受的了。
她開始向親友和律師哭訴,某律師瞭解來龍去脈後,把這個當事人請了回去,某律師對當事人說:不分,不和,又不能忍受現狀....這是你的人生,我沒辦法幫你決定。
合與分,沒有對錯。最怕是駝鳥心態,不肯面對和接受問題,只會讓病情更嚴重。
2006-08-23 14:46:4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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