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銘略述 卷2
內文:「至道無難,唯嫌揀擇,但莫憎愛,洞然明白。」
大意:要領悟、體會大道的奧妙,乃至明心見性、與道契合,並沒有什麼困難的,只要不執意去分別、取捨,不再對宇宙萬有的差異現象,存有個人的喜惡、憎愛,如此也就能夠洞然明白了。
「至道無難,唯嫌揀擇」
「道」就是真理,真實不變的理體,也稱為「諸法實相」。此實相平等不二、不生不滅、如如不動,是諸法的本源,萬有之本體。《圓覺經》說:「是諸眾生清淨覺地。」也稱做真如、中道、自性、法性、本覺、一真、覺心、妙心、一實相、本來面目、第一義諦等……名相算一算就有十數個之多,但統統是指同一個法,就連「道」也是一個強而名之的假名。
而佛經裡為什麼要給祂立這麼多的名稱呢?永明智覺禪師在《唯心訣》裡談到:「一法千名,應緣立號,備在眾經不能具引。」
換句話說,立諸多的名稱,只是為彰明其義,由「文字般若」、起「觀照般若」,再悟入不生不滅之「實相般若」。
我們學法要善於學,不能只在文字相上執著,但以悟入實相為要,而非在文字的差異上打轉,否則只會增加自己的「執見」,對於修學佛法是毫無助益的。
《中庸》說:「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從這段話不難明白,宇宙一切萬有,無論是有情眾生、或是無情物類,本來就與「道」融合、與「道」一體。但是一般人並不明白,認為兩者是不相關的事。孔子在《周易繫辭傳》說:「百姓日用而不知。」換言之,道與我們形影不離,我們日常生活都在使用祂,只是不知道而已。
「道」,就在日常生活一切功用中,例如穿衣、吃飯、工作、睡覺,乃至嘻笑怒罵,一切語默動靜等……都是「道」的體現。所以「至道無難」!「道」本來現成,那為什麼我們「不覺、不悟」呢?大師一開始就已點出原因,「唯嫌揀擇」!只因我們的「妄心」有所「揀擇」,揀擇就是分別、取捨的意思。唯有「放下揀擇」、放下分別,跳脫二元對立,才能契合大道。
《指月錄》有這麼一段話:「佛法在日用處,行住坐臥處,喫茶喫飯處,語言相問處,所作所為處。」上文中的「佛法」,講的就是道的妙用,都是「唯心」的。
在《金剛經》裡,世尊以無言身教做了明確的示範說明。法會因由分第一:「爾時,世尊時食,著衣持鉢,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鉢,洗足已,敷座而坐。」
接著長老須菩提就看出端倪了,他立刻起身出列,合掌恭敬,出言讚嘆說:「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我們知道,世尊是已經悟道、覺悟的聖者,但是祂老人家仍是平等如實的過生活,表面上看似好像平凡無奇的樣子,其實那正是「無所住而生其心」,是時時刻刻契合於「道」,乃「一真」之體現。
「但莫憎愛,洞然明白」
「憎愛」就是喜惡。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和討厭的事物,這在我們凡夫來說算是正常。但是在對「道」的領悟體會上,就必須打破這個常態觀念;只要我們對於諸法、萬有的差異現象,不再存有個人的喜惡、憎愛、執見,如此對於「道」,也就能夠了然清楚、洞然明白了。
附帶一提;所謂不分別、取捨(不去揀擇),以及後句的「但莫憎愛」,都是為了讓人們體會「道」、領悟「生命的本質」!但並不是教我們不辨是非、不辨正邪,把邪見當作正見,這一點要小心釐清。
文/靜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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