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見珍.奧斯汀是在小學吧!從傲慢與偏見開始,當初會買下純粹的因為書名,回家後翻閱卻喜歡上書中情節的佈置,因為,是她開始讓我開始脫離童話,無必然的善惡,也無一開始了然於胸.看法永遠隨著事件的層層揭開而逐次改變,非到段落,所看到的表象,加於自我的想像,只會是偏見.而奧斯汀就是個善於描繪此種轉變的作家.
七月考試結束的暑假,閒散的漫漫夏日終於讓我把塵封的理性與感性拿出,是於寒假時買的,至於為何在那種急迫的日子買書,或許正因為壓力填滿了生活空間,買書,買個想像,買份從容.在書店的時候也順手翻了傲慢與偏見,兒時的書是專為小朋友設計,而今翻閱的版本是照原文的樣貌,說故事的方式自然也就有異了,我想,也許從那時候才真正開始要接觸這位19世紀初英國文學史上舉足輕重的作家.
理性與感性,得說是在匆忙的翻閱下完畢,也該說是自己不認真所致,科技傳媒的發展讓我忽視甚至忘了閱讀,只接收無需花費太多心思的訊息,對於需要細細咀嚼的東西自然感到不耐了.
前些天用了兩天時間把愛瑪(Emma)結束,真超出我預計的速度,慢的可以.第一次對愛瑪這本書有印象是高二升高三暑假老師要求我們需看完一本英文小說報告心得,記得那時候看過Swing拿的便是Emma.(還記得我拿的是Pride and Prejudice,只不過偷懶的我還是沒把僅200頁的小說看完)上了台北,時間運用空間變大,而有關藝術學術活動也多,電視等也少了,雖總覺得與社會有了距離,但卻讓我有時間去注意到從前忽略的東西,儘管這陣子看的書累積的心得與自己本科沒有太大關聯.得承認,我仍在狀況外,忘了自己曾經的堅持.跟愛瑪同時借的書還有兩本柯南道爾與克利斯汀的小說,談到福爾摩斯,小學時便看了,再借一次,再靠近一次童年.
愛瑪真是在兩本都看完,該開始正視她的時候才拿起.奧斯汀曾自評自己作品是”一件三吋大小的象牙雕刻品”,她善於以對話描繪出那時代氛圍,人物的互動.她的作品與同時代激昂的浪漫時期作家相較,他們作品是部大時代史詩,奧斯汀卻描寫微妙的人心互動,以另一種方式烙印出18世紀末的時代面貌.在她的作品中,沒有高潮迭起,有的是生活瑣事串聯而起的篇章,以她獨特冷靜的幽默諷刺筆法,綴成一本令人著迷的小說.
在一日午夜,我打算一口氣把愛瑪看完,然後來證明她比我想像(所見?)的還厚.周圍暗了下來,只剩書桌的燈光還亮著,告訴我我的存在.門外的燈光無奈的照亮這幽敻的長廊,只剩鞋子散亂的擺著,人息被關在一道道門後,是夜了,是睡了.書中連綿的對話織出英國中上階級的生活,我在這對話中走著,試圖沿此進入他們這群人,也猜測每一內心,時間就是這樣拖住了吧,在這過程中,在每個空隙間,我稍作跳離的懷疑究竟有沒有進展,頁數好像始終如一,翻過的只是那一小微米,輕的讓我不覺她的重量.小學時只注意到整個故事的大概,如今看到的是互動中的微妙,在英式禮節披蓋之下,一切只有點而不破.我在此轉啊轉,企圖找尋她所層層架構下想表達的東西.奧斯汀總讓事物呈現兩種風貌,不斷的建構,而後破壞.”究竟得走到什麼程度?”我想著,彷彿走入一個無止的迴圈,指針繼續朝下方轉動.當艾爾頓求婚遭拒而展露他的意圖時,或許是習慣她的敘述方式,或許是事先已經聽老師提起,於此我思考的,非故事帶給我的驚奇,而是奧斯汀以一個冷然第三者角度書寫時,究竟她給讀者什麼樣的位置,是我們沉於這種種她製造的表象而揭曉後的驚呼,抑或是猜測著當她讓此事以此呈現方式,我們也以一種旁觀的態度思索著背後的涵義?在當奈特利告知愛瑪艾爾頓可能的意圖後,我們究竟是在此時想起,”喔,是呀”然後察覺到先前的伏筆,感嘆愛瑪至此仍於她的執著,致力追求完美卻不完美,抑或隨著愛瑪那樣的一廂情願,等待作者架構下的逼近.
此外,也從此窺見了18世紀末的英國社會,階級劃分明顯,女人最大目標便是結婚,財產門第成為衡量此婚姻最大依據,婚後幸福與否,似乎兩方都沉於無知遭矇蔽的幸福感-他們認為的幸福生活應是如此.奧斯汀少不了對此投以幽默嘲諷,然她比下不論是多伶俐聰慧的主角,多善觀察別人,提出批判,總是遭受”聰明”之苦,在過度自信及自以為是下,暴露出人性上的弱點,沒有人是完美無懈可擊,或許,從來沒有完美二字.而她總企圖在此底下,刻畫出真正愛情-雙方針鋒相對,卻不自覺得走入彼此,相互依賴.完結這本小說已是凌晨四點多了,想起了學姊那句看完會很空虛的話,躺在床上腦中回想著書中快終章的情節,久久無法平覆.書中平淡卻雋永的愛情,可遇,不可求,強烈炙熱的愛情,只有在人都單純才能擁有吧(笑).
”回不去了......”是啊,回不去了.突然開始懵懂曼禎的無奈,我們僅能看著時間巨輪毫不停留的向前,而在夜深喘息時緬懷那過往的單純.單純的珍惜所有.
“都過去了!”他擺了擺手笑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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