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姊妹,今天的話題是「得救」到底是指什麼說的?要想明白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看兩段神的話。
全能神說:「耶穌當時作的工作是救贖整個人類,凡信他的,罪就得以赦免,你只要信他,他就救贖你,你只要信他就不屬罪了,你就從罪裡出來了,這就是得救了,因信稱義了。不過在信的人身上還有那些悖逆東西、抵擋東西,這還得慢慢脫掉。得救不代表人完全被耶穌得著了,乃是代表人不屬罪了,罪得赦免了,你只要信他就永遠不屬罪了。」(摘自《話在肉身顯現·作工異象(二)》)「人雖然都經過了救贖,人的罪都得著了赦免,這只能說神不記念人的過犯,不按著人的過犯來對待人,但人活在肉體之中沒有脫離罪,只能是繼續犯罪,不斷地顯露撒但的敗壞性情,這就是人所過的不斷地犯罪,也不斷地得著赦免的生活。多數人都是白天犯罪,晚上認罪,這樣,即使贖罪祭對人來說永遠有效,也不能將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這只是完成了拯救工作的一半,因人還有敗壞性情……」(摘自《話在肉身顯現·道成肉身的奧祕(四)》)
從神的話中我們知道,得救就是指人只要信主,向主認罪悔改,就罪得赦免,就能享受主賜給的平安喜樂與豐富的恩典,這是恩典時代「得救」的真意。我們都知道,律法時代後期,以色列人已經守不住律法,犯罪越來越多,他們已經到了無祭可獻的地步,都面臨著被律法處死的危險。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神根據我們敗壞人類的需要,道成肉身親自被釘十字架,作了人類的贖罪祭。所以,得救僅僅是指罪得赦免,不被律法定罪說的。
我們信主雖然蒙恩得救了,但還能常常犯罪,並沒有擺脫罪的捆綁、轄制,主耶穌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約8:35)所以說,我們信主蒙恩得救了,並不代表就有資格進天國了,得救跟進天國是兩碼事。
小編感言:許多信主的人認為只要信主向神認罪悔改就罪得赦免了,就已經得救了,通過看神的話我才明白這是人的觀念、想象。那怎樣脫去罪才能真正達到得救呢?歡迎點擊下方messenger鏈接一起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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