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神是公義的」這方面真理,以往我一直有個偏謬的理解,認為只要人在工作中流露敗壞或有些過犯使教會工作受了虧損,就該受到應有的報應,或失去本分或遭到懲罰,這就是神的公義。因著這個錯誤認識,再加上怕一旦工作失誤而失去本分,我就想出了一個「巧妙」的辦法:做錯什麼事儘量先不讓帶領知道,自己趕快彌補,盡力做好,這不就保住本分了嗎?於是,每當彙報工作時我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地反映,有時消極了,在帶領面前我也極力掩蓋,表現得很積極,很正面,生怕帶領覺得我不能勝任而不再用我了。就這樣,我無論做什麼事都小心翼翼地防備著帶領。
然而,神是鑒察人心肺腑的,我的「高超把戲」總是逃不過神的眼目。我發現,往往越是我想掩蓋的,越是被神暴露在光中,就如:當我想在帶領面前表現自己的「才華」時,就老出錯露醜;當我想掩飾自己的消極情形時,臉上不由自主地總浮現「陰雲」被弟兄姊妹看出來;當我想掩蓋對工作的應付糊弄時,果效就是一面鏡子把一切全顯明了……一次次的難堪和因不誠實而受到的良心的煎熬讓我仆倒了,但我並未從中明白神如此作工的心意和目的,也不明白神是如何拯救人的,只是在消極地等待「神公義的審判」臨到——聽候教會發落。
但事實並未按我預想的那樣發展:在工作上,我雖然因沒盡好本分受到了修理對付,但卻得到了弟兄姊妹的悉心指導,讓我知道了什麼是應付糊弄,什麼是忠心盡本分,明白了只有按神的要求做才能盡好本分;在生命進入上,我曾多少次陷入邪惡的意念中無力擺脫,心裡痛苦難熬,想敞開心尋求交通,又覺得太醜難以啟齒,結果落在黑暗中失去聖靈作工,但當我豁出一切亮相後,看到弟兄姊妹不但沒有因此嘲笑或看不起我,反而給予我幫助勸勉,使我得以活在光中,實行有路且有了勝罪的力量。後來我又看到周圍有些弟兄姊妹,當他們做錯什麼事、流露敗壞時,教會並沒有因此直接將他們打發回家,而是極力交通、扶持,給人一次次的機會,就是有個別最後被打發回家的,也是因多次觸犯神性情,經多次修理對付、交通仍不悔改才被打發回家。但就是這樣的人,教會仍在等待著其悔改、醒悟,一段時間後若人真有反省,有了變化,還給其操練、預備善行的機會。這些事實讓我看到神對人的態度猶如父母對待回頭的浪子一樣,愛之深情之切無可比擬,看到神作的工作就是拯救人、變化人、成全人的工作。這時我才認識到自己所認為的「神的公義」太偏謬了,與事實相差太遠了。雖說神的性情是公義的,但對於跟隨他的人流露最多的是極大的忍耐、寬容、憐憫,且是無限無量,可以說,神發表的愛壓過了他的公義。
此時此刻,我不禁想起一段神話,於是我打開《基督的座談紀要》,找到了這段話。神說:「基督的實質是什麼?基督的實質對人來說就是愛,對跟隨他的人來說就是無限量的愛,他若沒有愛、沒有憐憫,那人就跟不到現在。有些人說:『那神還有公義呢?』對!他還有公義這不錯,但從他的性情上來說,他有公義是恨惡人類敗壞邪惡,他如果光有公義沒有愛呢?愛若壓不住公義呢?那可以說人就都完了,所以,我跟你們說實話,那就是神道成肉身期間對人類作的工作,他的實質最明顯最突出的就是愛,是無限量的寬容,如果不是愛,像你們想像的神擊殺人,說擊殺就擊殺了,說恨人就懲罰人、咒詛人、審判人、刑罰人,那多嚴厲呀!若對人發怒,人都恐懼戰兢,不能在神眼前站立……這只是發表神性情的一種方式,最終他的目的還是拯救,他的愛貫穿著所有的性情的流露。你們回想回想,道成肉身期間作工對人所流露最多的就是愛。忍耐是什麼呀?忍耐就是因為裡面還有愛,才有憐憫,還是為拯救人,神有愛才能憐憫人。就像夫妻之間真有愛情,對方有缺欠毛病也不看了,若惹你生氣的時候你也能忍耐,一切都建立在愛的基礎上。他如果是恨呢?那就不是這樣的態度了,也不是這樣的流露了,也沒有這樣的果效了,如果神只有恨,只有怒,光是審判刑罰,在這中間沒有愛,那就不是你們現在看到的情況了,那你們這些人就沒好了,還能供應你們真理嗎?」(摘自《基督的座談紀要·神對人類真實的愛》)以往看到這話時我雖口裡承認,但不曾領悟,仍對神充滿了不信和防備;今天我才對這話稍有了一點實際的認識,體會到這話太實在,字裡行間滿了神對人的情深意切,對人苦口婆心的供應、扶持和教導。 此時,我心裡不由對神產生了深深的愧疚之情:神啊!跟隨你這麼久以來,我雖信你卻不認識你,瞎眼謬妄誤解你那慈母般的心,還給你的是太多的傷痛,我實在不配來到你面前,更不配你來拯救,只配遭咒詛!可你卻不以我的悖逆來待我,反而極大地高抬、憐憫、寬容了我,給了我得以重生的機會,讓我享受了你這麼多的愛和恩典,讓我看到了你的美麗善良,體嘗到你話的實際——神是公義更是愛!今後,我願從你的話中、從現實生活中更多地認識你的可愛之處,追求做一個誠實的人、一個愛你的人,忠心盡本分來還報你的大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