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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11:17:45| 人氣16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威茗專業徵信~高雄徵信~台南徵信~0800-666-681~比胡雪巖還扯!人妻偷情老公換帖13年 姦情曝光急告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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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紅頂商人胡雪巖有位吳姓友人,因為出遠門而將妻小託付給他照顧,胡當時見好友這麼相信他,就說出「朋友妻不可欺,兔子不吃窩邊草」,不料2人日久生情,友人妻成為他的小妾,事後吳男質問「不是兔子不吃窩邊草?」胡雪卻說「兔子不吃窩邊草,窩邊有草何必滿山跑。」沒想桃園也有一起換帖兄弟偷吃窩邊草的故事,且行徑比胡雪巖還誇張。

家住桃園的廖姓男子與陳姓友人為認識20多年的換帖好兄弟,15年前廖男離婚後2個月,竟然與陳妻暗通款曲,之後13年間,兩人以每周一次的頻率嘿咻,直到2年前廖男的兒子告狀,陳男才知愛妻竟和換帖兄弟一起背叛他。

事後廖男雖然向陳男下跪道歉,但陳男不領情,痛批「我老婆被你騎了1、20年,我把你當親兄弟,你卻做出這種事…。」最後陳男不僅與妻離婚,也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日前桃園地檢署分依通姦、相姦罪將陳男的前妻及廖男起訴,目前正由法院審理中。

不過,檢方偵查期間,陳妻為了證明自己不是淫婦,也控告廖男性侵,宣稱當年她遭廖男硬上,因無力抵抗、只能哭泣,後來為了家庭和樂及丈夫的尊嚴,才忍辱偷生10幾年,並任由廖男予取予求。

但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陳妻若真被性侵,為何願意在如此長的期間內,如此密集地與廖男發生性關係?且又沒報警處理,直到姦情曝光,才提出告訴,顯不合理,因此認定廖男性侵罪證不足,將他不起訴,婦人不服,提起再議,但高檢署認為全案已調查完備,駁回再議,全案確定。

據了解,廖男與陳男不僅親如兄弟,彼此也常到對方家串門子,甚至兩家人一同出遊,沒想到廖男在2003年10月離婚後,竟與陳妻越走越近,2004年起,2人背著陳男到桃園八德區的松雨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自此以後,2人以每周一次的頻率,前往同一家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而廖男的子女都知道父親與阿姨交情匪淺,只有陳男始終被蒙在鼓裡。

直到2017年5、6月間,廖男的兒子到陳家,因為一點小事與陳男起了爭執,廖男的兒子脫口說出父親與阿姨的姦情,陳男無法相信好友及妻子會背叛他,怒問妻子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陳妻才坦承2人已交往10幾年。

離譜的是,陳男質問換帖兄弟,廖男竟回稱:「如果這個事情沒有爆發,保持現狀不是很好嗎?」見陳男無法原諒,透過電話示好,但雙方聊沒2句,就用台語吵了起來:

陳男:你吃我夠夠夠,你吃我夠夠夠,
廖男:我哪有吃你夠夠夠,你老婆也有關係啊!
陳男:有什麼關係?讓你幹去,你兒子還到我家亂。
廖男:不要說的那麼難聽,她也歡喜歡喜的。

2017年6月底,廖男獨自一人到陳男家中賠罪,握著換帖兄弟的手說「你把我當親兄弟,我還對你做出這種事,真的很抱歉」,陳男無法接受,反問他「我老婆被你騎了1、20年,我把你當親兄弟,你卻做出這種事」。最後陳男不僅不接受好友的道歉,還與妻子離婚,同時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至於陳妻,為了維護自己的名節、證明自己不是淫婦,在丈夫提出告訴後,也對廖男提告性侵,指控廖男2003年底離婚2個月後,打電話邀約她外出,她不疑有他,卻被帶到桃園市龜山區薇閣汽車旅館強脫褲子,她雖不斷掙扎,但最後用盡力氣,慘遭對方性侵還內射。

陳妻還說,她被性侵後一直哭泣,還問廖男為何這樣對她?她要如何跟老公交待?但廖男始終都不理她,不戴保險套又不讓她清洗,直接把他送回家,而從那次以後,廖男就時常帶她到另一家松雨汽車旅館,以每周一次的頻率與她發生性關係,她忍辱偷生10幾年,卻被丈夫誤會,因此提出告訴,還當庭說出廖男身理的特徵,「只有一顆睪丸」。

桃園地檢署受理後,依照陳男提告的時間,認定兩人自2007年8月24日至2017年1月27日,以每周一次的頻率發生性關係,依妨害家庭罪將2人起訴,而更早之前的姦情,因為追訴權為10年,追訴時效已經完成,因此處分不起訴。

至於陳妻提告廖男性侵的部分,因為全案僅有陳妻單一指訴,廖男又否認到底,桃園地檢檢認為陳妻若真被性侵,事後為何仍長時間、密集與廖男發生性關係?且直到姦情曝光才提告,十分不合理,因此認定廖男罪證不足,將他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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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男偷吃換帖兄弟的老婆。示意圖廖男偷吃換帖兄弟的老婆。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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