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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4 09:48:10| 人氣18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威茗專業徵信~高雄徵信~台南徵信~嘉義徵信~雲林徵信~0800-666-681~ 瞞女友娶別人,名設計師判賠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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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室內設計師陶繼綱(圖)被控劈腿,瞞著女友另娶他人。資料照片
知名室內設計師陶繼綱(圖)被控劈腿,瞞著女友另娶他人。資料照片

知名室內設計師陶繼綱2016年8月與楊姓女友同居交往時,瞞著楊女與一名劉姓女子結婚,在這前後楊女為陶男墮胎2次,陶男卻直到2017年6月才告訴楊女他已結婚,楊女深受打擊,自殺獲救後怒告陶男、劉女連帶求償100萬元,劉女不甘示弱,反告楊女妨害家庭並求償100萬元。一審認為楊女、劉女都是不知情的無辜者,有過失的是兩邊隱瞞的陶男,去年判陶男須賠楊女60萬元。上訴後,高等法院今改判陶男賠償楊女40萬元。全案確定。

楊女曾向《蘋果新聞網》投訴,說她1996年讀大學時在餐廳打工,結識熟客陶繼綱進而短暫交往3個月,事隔18年後,2人於2014年因當年餐廳同事的聚會重逢,陶男再度追求她,兩人隨即復合同居。

此案審理時,楊女告訴法官,她於2016年5月、12月各墮胎一次,原因是陶繼綱不希望她生下來,豈料在這之間,陶男竟於同年8月與劉女結婚,甚至拖到2017年6月才告訴她實情,嚴重侵害她的人格權及貞操權,而劉女容任陶男與她交往,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楊女還提供陶男與她的對話為證,陶男當時傳訊:「我不要再欺瞞妳,我也很痛苦,再下去只是會耽誤妳!我是大爛人。」楊女回他:「請問你結婚了嗎?還是有別的女朋友?可以跟我說真相嗎?」陶男:「謝謝妳的理性與諒解,結婚與小孩都有,我家人也都不知道,所以我是大爛人,什麼角色都失職做不好,我不配跟妳在一起,也不能再在一起了,免得妳我也都有法律責任要負。」

陶男甚至對楊女施壓:「昨晚我已把我們之間訊息的對話都傳給我老婆,她也傳給律師了,所以別再犯傻,做傻事,免得吃上官司,妳我都有事。」楊女火大問陶男:「你是保護我還是保護你自己?如果你真有老婆,我也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我是以為你單身才跟你交往。」於是陶男安撫她:「真的,放手吧!不要為我這爛人騙子付出了。你值得更好的。」

對於楊女的指控,陶男辯稱2014年與楊女復合之前,他已與另名女子育有1個非婚生子女,所以他與楊女並非以結婚或共組家庭為交往目的,他是否已婚,並非兩人交往、同居及維持性關係的要件,而且他與劉女結婚後,楊女曾幫他傳真增貸文件,文件上黏貼他的身分證影本,登載劉女是他配偶,楊女大可查知他已婚,雙方共同友人也知道他已婚,至於楊女流產,無法證明是他的種,是楊女自己決定要拿掉孩子,他沒有侵害楊女任何權益,不應賠償。

劉女則辯稱,她2016年8月與陶男結婚,但2017年5月才發現丈夫有其他女人,她不斷追問,丈夫才坦承與楊女交往,於是她強烈要求丈夫在她與楊女之間只能選一個,並非知情或容任丈夫與楊女交往,另外,由楊女2016年12月墮胎來推算,楊女明知陶男已婚,兩人卻於同年11月通姦,楊女侵害她的配偶權,因此向楊女求償100萬元。

一審認為,如果楊女當初不在乎陶男是否已婚,都願意跟他同居維持男女朋友關係,那麼陶男後來何須向楊女自稱「我是大爛人、騙子」等,坦承隱瞞已婚之事,至於陶男辯稱無法證明楊女墮胎的是他的種,法官認為陶男曾經當庭承認2016年10月間,在北市內湖區租屋處與楊女至少發生15次性行為,可見楊女當時應該是懷了他的種。

一審認定陶繼綱隱匿他與劉女結婚之事,繼續與楊女交往、同居及發生性關係,甚至讓她懷孕、墮胎,顯然不符一般男女交往的最低道德層面要求,讓楊女虛擲青春歲月,精神承受極大痛苦,這痛苦超過一般未婚男女分手的情形,造成楊女一度服藥自殘,陶男以違背善良風俗的方法,侵害楊女權益,審酌後於去年判陶男須賠楊女60萬元,而楊女、劉女都是被隱瞞的一方,均無須賠償對方。

至於劉女控告楊女妨害家庭案,檢方認定楊女不知陶男已婚,已將楊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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