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關鍵 火險理賠差很大
中元節即將到來,民眾除了要注意家裡是否有投保火險,還要知道,即使投保火險,遇到火災時,產險公司也不一定會「全都賠」,因為某些產險公司有最高理賠上限、在物品理賠上因「折舊認定」也易出現爭議,或是民眾保額根本買不夠這3大原因。
1.折舊計算,減少請領金額:泰安產險副總曾憲章表示,一般市面上火險理賠方式分為兩種,包括「折舊認定」以及 「實損實賠」,實損實賠按照字面上的意思,就是火災發生後,家具、電氣產品若有毀損,會直接理賠同樣的產品給顧客。
但折舊認定,則是保險公司會依照該電氣用品出產及使用時間,評估該動產價格,但電氣折舊往往相當大,也因此當民眾領到理賠的錢,會發現與原來電氣購買價錢根本不符。
2.理賠有上限,不是全都賠:另外,產險公司多半會訂定理賠上限。產險業者表示,火險中,動產理賠多半在3成、最高不會超過5成,因此若投保500萬元的火險,那麼動產理賠金額最高僅有250萬元。
若是第三人責任險,多半也會限定理賠金額,例如第三人醫療費用最多賠25萬元,若不幸身故的話,每人最多賠50萬元。
3.房子火險保額不足:最常見的就是房子保額根本不足。因為銀行多半會依照民眾貸款額度,來決定火險投保額度,例如房子價位為1,000萬元,但民眾貸款500萬元,銀行便僅幫民眾投保500萬元的火險,保額僅有房子價值的一半。
綜合以上3大點,民眾理賠金額才會與預想中有差。
舉例來說,若一棟1,000萬的房子,屋主僅投保500萬元的火險,若遇到火災、燒毀家中物品,因動產理賠最高不超過5成,因此最高額度僅能請領到250萬元,若加上火險保單內有折舊認定,那麼能請領到的金額將會更少。因此才會有產險主管表示,許多民眾通常清算完後才驚覺,「損失一台洗衣機,申請理賠到的價錢,只夠買一個洗衣板。」
另外,明台產險強調,發生火災後,保戶要在知悉後的5日內通知產險公司,並檢附理賠申請書、損失清單等等,以向產險公司申請理賠。泰安產險則建議,民眾在投保火險前,要看清楚保單內的規則,若沒有寫出「實損實賠」,或是有訂定最高理賠上限,就可以考慮是否要投保其他家產險公司了。
工商時報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201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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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防範不可少 火險理賠知多少?
天氣漸漸轉涼,許多民眾都會開始將保暖的電器用品紛紛「挖」出來使用,而且會用一個又一個的「延長線」來轉接電源,卻往往忽略了用電安全,以致於釀成火災大禍。雖然台灣民眾目前已有較為成熟的防災觀念,但是國人投保住宅火險概念尚顯不足,一旦發生不幸的悲劇,往往求助無門,到底住宅火災保險應該怎麼保?保的又是什麼?在申請理賠時又該注意哪些事項呢?
一般來說,住宅火災保險可分為「一般住宅火災保險」和「附加險」兩種。購買住宅火災保險時,應按投保時的住宅使用性質分析可能潛在危險及保障需求來辦理。
附加險包括地震險、颱風及洪水險、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險,自動消防裝置滲漏險、竊盜險、水漬險、恐怖主義險、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可詳加選擇。
那麼,住宅火險的保費是怎麼計算的呢?一般來說,住宅火險所保的標的物,為建築本身及建築物內的動產。一般保額計算是根據建築物本身的造價成本及裝潢成本,民眾可以依據產險公會所公佈的「住宅類建物造價參考表」,依照建築物所在的地區、樓層不同,查詢出自己房屋的造價成本,再加上裝潢成本,就是重置成本,就可以算出是應保的保額。
至於動產的部份,包含家具、衣物、音響、電視等。但是貴重的皮草衣飾、金銀條塊、珠寶、玉石、藝術品則不列入承保範圍之內,保戶可以依照自己的需求考量另行投保。
計算保額之後,就可清楚計算出每年應繳保費,基本來說,保費等於保額乘以費率,但費率會依照建物結構、總樓層數及其他樓層有無其他營業用途和消防設施而不同。以最基礎的來算,鋼筋水泥造、樓層位達十五層樓、社區屬於純住宅區,那麼每100萬元保額,保費為470元。在增費部份,則依照樓層增加,15樓以上,24樓以下加費10%;25樓以上,則加費一5%,而減費則依照消防設備的完整性減費。
在理賠方面,現在保險公司理賠費用大約都在保額的8成左右,很少有全額理賠的事件發生;建築物是以重成本認定,也就是在火災事故後,依實際損失進行修復或修補,但是現在建築物多半是鋼筋混凝土,因此損失不大;最重要的是保險公司在事故發生後還會支付毀損、滅失的「人工清理費用」和「臨時住宿費」,只要保戶提供住宿單據,每日最高可獲得3千元的住宿補償。
至於在動產方面,會依據折舊程度理賠,但是住宅火險含括最高為額度50萬元,因此高級的音響、家具還是另外加保比較保險。特別提醒消費者的是,一般人在購買商品時,往往忘記保留購買單據,因此造成價值認定的困難,保險公司的做法是依照現在市價扣除折舊理賠,不過會造成誤差,因此,建議消費者在購買貴重物品時最好保留購買單據,以利申請理賠時表列清單。
談了這麼多關於住宅火險的「基本常識」之後,到底,當我們真的不幸遇到祝融之災發生後,該如何利用保險的事前保障與事後賠償機制,來確保自身的權益?又,在申請理賠過程中又該注意哪些細節,爭取最好的理賠待遇、避免受到「二次傷害」呢?
從事室內裝修設計工作多年、協助許多住戶處理過多件住宅火險理賠案件的資深室內設計師李澤祥指出,大多數人在火災發生後,因為不了解保險公司在理賠時會特別注意哪些事項,自己又在災害發生後驚魂未定,不知道該提出什麼樣的賠償需求,任憑保險公司處理,反而沒能爭取到應得的權利,相當可惜。
李澤祥指出,在火災發生後,消防單位會派火場鑑識人員前來勘驗火場,確認有無人為疏失。若是鑑定出來屬於人為疏失,則屋主不但求償無門,甚至會吃上公共危險罪的官司,例如常見的施工意外、人為縱火等等。
若鑑識出來確實沒有人為疏失、屬於單純意外,則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的要求。而依據他個人的經驗來說,最常發生家庭火災意外的,多半是「電線走火」,而電線走火的主因,又多為不當使用延長線的案例居多。因此,他提醒民眾,尤其時序轉涼,家庭電暖氣用品使用量大增,在使用延長線接續電源時一定要特別小心,不可以使用廉價簡陋、電力負荷量過低的延長線,以免釀成大禍。
另外,不同於過去保險絲式的安全裝置,現代一般住家電箱內多採用「無融絲跳電裝置」,這種裝置會在家庭用電負荷量急速升高時自動「跳掉」關閉,保障用電安全。但是,一般住戶在「跳電」之後,習慣性的動作是找到店箱後,把開關關下、然後再打開,電力供應便會瞬間回覆正常。
但是,長此以往,這個「無融絲跳電裝置」會在開開關關多次後,失去靈敏度,等到真正有瞬間電流激增時,它會「反應不過來」,沒有瞬間斷電的結果,就可能是一場火災的襲擊,因此,他提醒民眾,在跳電發生時,不要自行去操作開關,應求助專業水電工程師進行檢查處理。
而如果,家中真的不幸發生火災時,在消防鑑識人員勘驗之後,保險公司便會根據消防鑑識報告、聘請鑑價人員前來火場估算損失。由於鑑價人員是站在保險公司的立場來估價,因此多半偏向「減少理賠金額」的方向來評估,例如以「堪用」等字眼來減少賠償機會。
這時候,受災的消費者在妥協之前,應該再仔細詳閱一下當初簽訂的火險合約,例如合約書中有「恢復原狀」等保障項目,保險公司應以「恢復原狀」為前提,理賠「恢復原狀」所需之成本。
此時,受災戶應該尋求專業的室內設計師或是資深室內裝修工程師,根據受災狀況,詳加評估,並且列舉各項損失明細,提供保險公司做參考。李澤祥說,通常,損失明細的估價單作得越詳細,理賠的機會越高、能獲得的保障業會越多。
當然,保險公司也不會完全依照裝修工程師或設計師的估價單來理賠,還是會設法以「堪用」為由來減少賠償金額,這時,李澤祥建議,消費者應該堅持請保險公司提供切結證明,「保證」其建築結構、管線、設備等的「堪用」狀態,若日後裝修過後發生「不堪用」的事故,則由保險公司負責……等等,據此來爭取談判空間。
另外,受過火災的建築物,在經過裝修之後,還是可以煥然一新,不過,其結構與管線安全需要特別注意。一般來說,大多數發生火災後的房子,多半由屋主自行裝修整理後自行入住使用,很少有轉手出讓的;若是裝修後轉手出讓,一般消費者也很容易從左鄰右舍得知火災消息,不願購買的。
不過,在台灣民間倒是有一種風水上的說法,認為若是從事餐飲事業的人,要選購店面時,可以選擇發生過火災的店面(當然,不可以有人員傷亡紀錄),因為對從事水火刀刃的餐飲行業來說,發生過火災的房子會讓該種營業「越燒越旺」,因而有此一說。
若是真要購買發生過火災的房子,李澤祥建議儘可能不要買經過裝修後的房子,尤其是大量使用木作、天花板裝飾、夾板格板修飾的空間。因為火災可能會將建築結構與牆壁內脆弱的管線給燒毀,表面上看不出來,再經過掩飾,風險更大,因此,購屋人若要選購這一類的房子,要特別注意。
除了一般自宅火險的購買、理賠注意事項,以及裝修問題之外,李澤祥建議在購買火險時,也可以加買「鄰居險」之類的附加保險,保額頂多增加1~2000元,卻在真正發生火災時能發揮「減少糾紛」的困擾。因為火災發生時,若有因為焚燒、灌救而造成左右鄰居或上下樓層住戶受到波及者,因為加保了鄰居險,在理賠過程中有保險公司人員會居中協調,反而能避免鄰居對受災戶「獅子大開口」,要求額外的高額賠償,一舉兩得。
另外,李澤祥也建議,當不幸發生火災時,受災戶也該善加利用火險中所提供的修繕期間住宿金額補助部分,爭取補助,在房子裝修復原期間能有個舒適的棲身之所,減少受災後的創痛,也是應該的。
資料來源:窩雜誌
http://key88.net/article23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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