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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5 16:50:12| 人氣7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房屋委賣沒下文 售價是否該調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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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房市停滯在「價高量減」的格局,打算高價出脫、落袋為安的屋主,可能面臨無人出價的窘況,房仲業者為了提升成交機率,總會主動遊說賣方,不妨考慮降價出售。

是否有必要自動降低總價?儘管答案因人而異,但亦是個好時機,可趁機要求房仲業者少收服務費。

屋主口袋深 廉價拋售沒意義

定居台北的賴先生是一名換屋族,平日省吃儉用,終於有機會小屋換大屋,為了減輕房貸壓力,委託房仲業者出售舊屋,不過經過了三個月的委賣,看屋的人多、出價的人少,潛在買方開出的總價,遠低於屋主賴先生的理想價位,於是房仲建議屋主降價求售,這項建議讓屋主傷透腦筋,不知道該如何因應。

「網路地產王」認為,對於口袋深的換屋族而言,降價求售絕對不是個好主意,因為房仲的出發點在於提高成交機率,犧牲的卻是賣方的預期獲利,假使售價一降再降,不僅打壞行情,也讓委託房仲賣屋這件事,形同多此一舉,對於賣方一點好處也沒有。

屋主不妨多花點心力活化資產,可以考慮開店、出租,縱使獲利不高,也可另闢財源、補貼部分房貸。

降價莫可奈何? 要求調低服務費

不過,對於財務吃緊的換屋族來說,調低售價或許是個值得考慮的建議。

房仲業者表示,不少屋主就地喊價,聽說同一區段、同質產品,創下新高成交紀錄,往往也要求比照辦理,開價超過合理的成交行情。

賣方應該計算當初購屋的成本、房貸利息、轉手的相關規費等,再參考房仲提供的成交行情,不難訂出合理的獲利成數,其實只要不是賠錢出售,就算是抗跌保值的好房子

不過身為聰明的賣方,絕對不該單方面降低售價,也應該順勢要求房仲業者減少房仲服務費的趴數。

以總價1,000萬的中古屋為例,假使應房仲、買方要求,打八折出售,成交價為800萬元,賣方必須額外付出4%、32萬元的仲介服務費;假使以降價換取仲介費打折,甚至免收仲介費,省下來的費用不無小補,這招對於沒冒泡、業績差的房仲人員相當管用。
網路地產王/曾炳鈞 2010/05/25

http://key88.net/article20843.html

 

台長: 蔣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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