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不能賣,就用租的!國有地雖然暫停標售,但是財政部預計六月推出土地地上權招標。其實,台北市也有不少地上權住宅,部分案例屬於早期BOT案的「平價住宅」。此類型房屋總價相對低廉,不用付地價稅,但是有使用年限,除了房屋稅外,每年還要支付土地所有權人租金,最大問題則是銀行貸款意願低,購屋前須衡量財力。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研究員李健銘表示,買賣房屋的方式,除了一般的買屋並買地,還有「地上權住宅」,地上權住宅並無土地持分,買屋不買地,當然相對平價。
地上權住宅又可區分為「有建物權狀」及僅具「使用契約者」,後者以台北火車站前的「京站」為代表,其餘個案像「東京凱悅別館」、「南京東錄」、「南京333」、「京華DC」、「寶成河畔皇家」、「台北花園」、「成德VIP」等都是知名的案例。台北縣市還有一些老舊的公寓、華廈屬這類型房屋。
東森房屋南門店店東呂奕德表示,目前地上權住宅使用期限多為五十年,購置地上權住宅的最大好處是便宜,與同性質產品價差達二至四成,又不用繳地價稅,很具吸引力。不過並無土地所有權,且使用存續年限隨之遞減,銀行不願放款,年老色衰後,脫手更不易。
以「河畔皇家」為例,目前屋齡十年,銀行已經不承作貸款,購買者可能要自備現金交易。
上海商業銀行個金部經理馬婉瑜說,銀行鑑價時,多半將地上權住宅建物與土地使用年限價值分開計算,土地使用年限價值與銀行承貸意願,均隨存續年限減少而遞減。雖然建物可設定作為抵押品,貸款方式仍會傾向評估個人財力的信貸模式。
呂奕德說,部份地上權住宅交易時,土地所有權人具優先購買權,當初若有相關約定時,交易前就要以存證信函知會土地所有權人,否則過戶時會遭拒。
自由時報〔記者簡明葳/台北報導〕2010-04-24
http://key88.net/article20063.html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