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的交易過程中本來就存在著許多的風險,但這幾年社會風氣丕變,不少歹徒利用出租、承租的漏洞進行詐騙,房仲業者表示,消費大眾只有小心謹慎,多多防範,不要讓歹徒有機可趁。
冒名當房東 假租屋真詐財
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提醒,市場上歹徒大概會用以下三種方法,民眾要多小心。
一、假冒屋主於報紙上刊登租屋廣告,以遠低於市價之租金誘使被害人在尚未入屋觀看前即同意租賃,並收取相當之訂金或租押金。
二、歹徒趁屋主出國,或屋主未居住的空屋,闖入後換鎖,並偽造屋主的授權書冒充屋主的代理人,將房屋出租,騙取押金及租金。
三、歹徒冒用他人身分從事房地產相關行業﹝仲介、建設公司﹞,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銷售物件之鑰匙加以複製據為己所用,旋即離職;並在報章及網站上發布訊息,以假出租房屋真詐財之方式甚至一屋多租,騙取民眾財物。
假裝租房子 屋主倒大霉
此外,還有比起騙騙財,歹徒還有更可怕的手法。江龍名表示,會有歹徒先假冒房客租屋,取得房屋鑰匙後,登廣告售屋,再偽造屋主身分証,騙取買方的定金或購屋款。或者是歹徒先以假證件,表示想租房子開公司,向屋主【房東】索取身分證影本,說要辦理相關登記,歹徒用屋主身分證影本資料,偽變造了一張新的身分證,向地政單位要求補發土地所有權狀,再拿補發的土地所有權狀和假身分證,向銀行申請取得高額的房屋貸款金額。
更恐怖的是,歹徒利用屋主出租房屋卻沒有遷走戶籍的疏漏,偽造屋主簽發的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取得債權憑證,法院依戶籍地址通知屋主時,通知書卻遭租屋者攔截,房屋因此遭法院拍賣,租屋者不見人影後,被害屋主求償無門。而民眾在當包租公之前,一定要小心謹慎,以免房子被人盜賣、盜貸。
至於路沖的房子,隨時都有被車子衝撞的潛在危險,加上白天陽光的反射、夜間的車燈,嚴重的光害,實在不適合居住,如果情況允許,可以在屋前10尺,放一整排灌木來擋煞;而Y形路口,道路兩邊沖刷,如同河流中間的沙洲,不斷地被侵蝕,如果又兼具高架道路與T形路沖的壞處於一身,根本就不能住人,一定要避免購買這類的房子!
網路地產王/黃京梧/綜合 201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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