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入厝是人生大事,不但需仔細評估,更要耐心篩選,尤其是買屋簽約前更要張大眼睛看清楚,房仲業表示,買屋簽約前最好要注意「3要2不」原則,避免買到後悔屋。
21世紀不動產企研室表示,所謂的「3要」就是「要看清楚」、「要親自前往」、「要選擇好品牌」。所謂要「看清楚」,就是在簽訂任何文件時,一定要把所有條文看清楚,因購屋金額動輒上千萬,雖契約條例多,不過務必要確實每則條文都看過才可以,以免出現不平等條約,導致權益受損。
第2要是「要親自前往」,中信房屋董事長特助胡佩蘭說,購買中古屋一定要親自前往看屋且不只白天要看,最好晚上、下午、下雨天都要看,用眼睛仔細觀察,千萬不可只相信網路上資訊,或是銷售人員說詞,以免造成認知上落差,萬一買到與認知不符房子,就破壞成家美夢了。
第3要,要選擇有品牌的房仲業者。21世紀不動產企研室說,購屋最要緊是安心,選擇有品牌的房仲,除交易過程透明化,合理服務費也讓消費者較有保障。
除「3要」外,還有「2不要」也要特別注意。第1個「不要」就是「不要衝動」。太平洋房屋行銷部經理鄭國英說,買屋切記衝動,除要確認是否吻合自身需求外,有無支付能力更是重要,過去就有不少案例,喜孜孜地看屋下訂,結果自己無負擔能力,最後不是訂金被沒收,就是後續繳不出貸款遭拍賣,所以買屋簽約前一定要再三思量。
第2「不要」就是「不要隨便簽名」。胡佩蘭說,房地產買賣契約,消費者至少都會有3天契約審閱期,所以在契約條文未詳讀的情況下,千萬勿貿然簽名,以免購屋權益受影響。
21世紀不動產企研室表示,買屋簽約前一定要注意「3要2不」原則,此外,購屋前一定要打聽周邊成交行情、各種稅費權責也要定義清楚,才可開心一圓成家夢。
中時電子報【記者曾萃芝/台北報導】20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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