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台灣步入老齡化社會,金管會研議開放歐美相當風行的「反向抵押貸款業務」,主要針對「有屋沒錢」的老人家,透過設定抵押的方式,銀行按月支付固定金額,直到契約到期(多以過世為基礎),屆時房屋則歸金融機構所有。
消息人士指出,這項「反向抵押貸款業務」方案,其實是內政部向金管會主動提案建議的。根據內政部統計,至2007年底,台灣民眾的平均壽命為78.38歲,較前一年度提高0.48歲,若以性別區分,男性為平均壽命為75.46歲,女性壽命更長,高達81.72歲。
由於台灣人口結構,逐漸邁向高齡化社會,許多老人退休後,處於有屋沒錢的狀態下,生活清苦,內政部建議,「對名下至少還保有1筆房產」的老人來說,可透過此種新貸款方式,解決餘生的物質生活條件,也可解決社會問題。這種「養屋防老」的新觀念,金管會接受並已著手進行研議。
對於這項方案的開辦,國內以消費金融為主的銀行多數表示,初步來看,風險不低,期間的變數更難以掌握,政府如要推行,不妨比照優惠房貸的作法,編列預算補貼,才能提高銀行承辦的意願,並建議由公家銀行先開辦。
金管會官員則說,他們目前正在看國外的做法,發現會採取反向抵押貸款者,多是已退休、缺乏主要收入來源的老年人,畢竟中壯年還有賺錢的能力,不需要預設立場,以後會沒錢、並把房子抵押出去;至於房地的標的,是「房貸已經繳清的房屋所有人」。
銀行業補充說明,歐美國家剛推此做法時,市場反應也是普普,但過了一段時間,等社會觀念接受了,業務就出現大幅度的成長,目前大陸的金融業,也在考慮發展類似的商品。
據了解,目前關鍵在於定期支付金額的設計,及支付年限應該為多長,以及幾歲以上的人才能適用這樣的業務,金管會還在詢問金融業界的意見,大致來說,支付年限傾向比照國外做法,以老人過世日為給付到期日。官員說,反向抵押貸款不涉及修法,若要推動,不需太長時間就可上路。
【2009-09-28工商時報薛翔之/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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