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一個從沒打扮過的中年人,你拿著流行雜誌跟他講解,他就會變成服裝設計師或懂得時下女生的穿著思維嗎?
不行吧,可能連教他分辨西裝好看的差異都很難,就像一些來台的大陸觀光客穿的西裝樣式比較俗一樣。
但美感可不可以買?有錢了是不是就能買到美的東西呢?
這些荷蘭阿姆斯特丹的國民住宅看起來很不錯吧,每個都有大採光、露台、整齊的規劃。
你覺得台灣建商願意挑裡面的任何一棟來當範本嗎?
答案是「不可能」,因為這些房子的外觀太「簡單」了!
建商找不到這哪裡有「噱頭」可以跟消費者講說自己多有美感、多有質感、多有用心。
請注意!在台灣,「採光、整齊的格局、舒服的空間」並不是建商主打的賣點,建商要的是「增值、附加價值」。
所以應該要像上面這樣吧,好歹來個「羅馬柱、拱型門廊」,不然怎能稱為大器宅邸、不然哪裡有領袖風範?
但請注意他的窗戶大小。
是的,你發現了,在台灣不論你買兩千萬、四千萬、八千萬的房子,都有可能只有小窗戶,甚至裡面還是怪異的格局。
而拿出你手邊的報紙,看看裡面建案廣告,介紹的優點特色除了「歐式欄杆、制震、品牌年齡、看的到水岸或學校」外,有任何一點強調「好看」嗎?
沒有,台灣的建築幾乎不強調好看,而強調能從中賺多少。
而放眼望去的市容、建築、公共建設、公園、捷運、文創區,哪裡是真的讓你覺得好看?
好看到你覺得比日本還好看?
糟糕,戳到痛腳了。
大家都「潛在」的知道我們所處的環境不好看,甚至連身為設計者的人也都在做不好看的東西,卻沒有幾個人敢跳出來講,因為這個現象同時也是我們全體造成的,提到「好看與否」的問題難保就是要大家全部自我反省,但誰要跟你反省呢?
跟你吵架比較快。
因此大家都「承認了」並同時忽視台灣真的不好看。
不過就算如此,我們總能「說」自己很好看吧?
於是我們要成為設計之都!
只要成為設計之都,其他的問題就都是小問題了,畢竟我們已經「名為」設計之都,不就證明都市的「主軸、整體、多數、普遍」都屬於有設計感的嗎?
否則怎麼會是設計之都呢?
你說啊!
2. 讓大家有點事情做。
任何國家級或政府級的建設都可以帶出許多工作機會和事務,廠商有案子可以標、美編有圖可以畫、印刷廠老闆有廣告可以印、舉辦活動找Showgirl走秀、公務人員有新任務可以忙、學生有比賽可以參加,夢想者有攤位可以租,一年很快就會過去了。
而跟過去不一樣的是,設計的定義極廣,基本上只要拿支筆在餐巾紙上畫個圓圈,也能算設計或藝術,只要你解釋的出意涵,就像下面這張圖是電影《金錢帝國》(The Hudsucker Proxy, 1994)的橋段:
提姆.羅賓斯逢人便拿出一張紙說這上面的圓圈是他想的一個超棒的設計!
但沒有人理他,每個人都覺得他是白痴在胡言亂語,但其實他設計出來的東西是呼啦圈,後來暢銷全世界。
所以說,如果每一樣東西都掛上設計之名,那這個「設計之都」裡面的每個人不就都在做設計嗎?
「食神,我想你無話可說了吧!」
這我們稱為「語言歡慶式」情境,也就是只要語言講出來就通的情境,比方你在喝咖啡,我們就可以說「你喝咖啡的樣子很有設計感喔!」你在收房間也可以說「房間收的很有設計感喔!」 一切都可以稱為設計,全民設計,絕對沒有限制!
因為:並沒有人說不能這樣做啊!
就跟「文創」這個詞一樣,如果說「設計一些可愛的東西,做成產品後販售」就能稱為文創產業,那請問這跟過去「工廠生產產品後販售」的差異在哪裡?
而這種歡慶式情境就是美感為零的人(常常是政府首長)腦海中所浮現的設計之都理想畫面:
美化街景 → 找人在街頭牆壁上彩繪花朵吧!
美化河堤 → 河堤用馬賽克磚做一些草原郊遊的圖案吧!
地方特色 → 路燈桿上加點裝飾吧!
表現傳統 → 用紅磚和廟宇的元素吧!
年輕活力 → 年輕人跳街舞 、玩樂團如何!
(「設計之都」計劃時期的台北市長為郝龍斌)
3. 設定立足點。
又稱為設定「錨點」,從今以後就以這個階段為基準來比較發展,也就是說,如果現在是「設計之都」了,那以後應該只會更厲害吧?好歹接下來要變成「華麗之都」或「精品之都」吧!
總不可能還變回什麼「醜陋之都」吧。
看到上面這種市容,我想哪天政府宣布我們是「時尚之都」也不足為奇了。
4. 讓市民覺得榮耀。
這雖然是最荒謬的理由,但卻一定是政府團隊的重點誘因。
那以後沙塵暴來的時候,只要宣布我們是「清淨之都」,大家出門就可以不用戴口罩了吧,歐耶!
台灣在政黨輪替後,開始加速尋找自我認同,但「愛台灣」的口號在中共的壓力下,許多政治人物講的膽膽怯怯,而台灣在「華人陋習、官場政治、財團影響、民眾漠視」的僵局中,想要去改變現況的難度很大,政府首長也許沒有很清楚地意識到這件事,卻一定也多少感覺的到,於是各種「輕盈類」的政績則成為主軸,「辦展覽、辦比賽、邀請大家來玩、花預算」都遠比真的去改變社會問題來得容易太多太多。
而為什麼台北市能稱為設計之都呢?
1. 你也可以稱自己是蒙面加菲貓。
2. 因為這是一個空泛又隨性的稱呼。
基本上你可以說台北為任何之都,什麼:
「守法之都」,因為大家不闖紅燈的比率很高;
「攝影之都」,因為大家每天都在用手機拍照;
「飲料之都」,因為大家每天都買搖搖杯飲料;
任何流行的東西都可以拿來沾點邊,不過政府其實也是挑軟柿子吃,前面講過,「設計」的定義很廣,幾乎任何行為都可以稱為設計。
如果有人看到這句話想反駁,麻煩請你出門在外不要聽從陌生人指示進入提款機英文介面。(這段話通常我到最後才會講)
因此「就算大家沒有任何產出,這個『沒有產出』也能稱為設計」!
但是,政府敢宣布台北為「富裕之都」嗎?
不敢了,因為這就見真章了。
台北市不好看,你稱台北為設計之都,大家不會在意。
但現在台北民眾不富裕,你說台北為富裕之都,肯定會被罵死、公幹、質詢,因為「你是富裕在哪裡?」
要自稱設計之都,
你可以印一大堆不好看的文宣廣告、
可以做一大堆不好看的玻璃纖維裝置藝術到處放在百貨公司或公共場合、(比方下圖這系列真是...)
可以請一大堆外國人來「聽你說你有多麼的設計」(到底設計是動詞、名詞、還是形容詞啊)、
甚至請大家都拿出餐巾紙上畫個卡通小人來表現設計!
但是要你要讓大家提高收入?
糟糕,又戳到痛腳了。
這種困難的事還是不要自討苦吃吧。
合理的情境下,這個「設計之都」無法解決市容不好看的問題、無法解決建商沒有美感的問題、無法解決小資民眾的美學問題,也沒有辦法統合新舊世代交替的美感銜接,最後就只是一個空口號,附帶了一大堆荒謬的論述和產品。
當然從中會有不少人因此而獲得實質利益,但你其實應該要生氣。
因為就「設計」兩字而言,以現在的技術加上主導機關、首長的思維,十年後,你還是會覺得日本、歐美比較漂亮,
而他們並沒有稱自己是設計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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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看完要說:「你怎麼能漠視傳統文化、漠視老工匠的技術、忽略大家的努力」或「國外跟我們本來就不一樣啊!」等等的言論。
麻煩請你出門在外,不要聽從陌生人指示進入提款機英文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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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台灣的現況問題錯綜複雜,如果只看表面,我們當然是有各種潮流品牌、精品服飾、奢華生活,但只要思考最簡單的一個問題「為什麼我們會對歐美日韓的市容感到羨慕」,就會發現其實我們居住環境在本質上是有問題的,也絕非一小篇文章就能詳述,但不論如何,我們還是很努力要讓台灣向上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