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0-10-19 22:23:15| 人氣47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立場不一致2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凡遲到被登記五次或是服儀不整被登記三次,都要記警告處分。這規定實行至今已經四年了,最近有不一樣的聲音出現……

    有老師認為兩個規定的登記次數不同,不符合比例,而且感覺學校似乎比較重視服儀的問題。這種規定對於一些慣性遲到的學生根本沒用!還來不及銷過就又被記一次警告,怎麼銷都銷不完。是不是能夠以特殊個案處理,用愛校服務或其他方式進行銷過。

    站在學務處的立場,遲到登記是每天例行業務,服儀登記是不定時抽查,並沒有比例的問題。況且,每位學生都在相同的基準下受到規範,仍然具有公平性。這些慣性遲到的學生,本身如果很在乎銷過,就應該停止繼續遲到的行為,改變自己的學習態度。而不是企圖以其他的方式銷過,同時又不斷地遲到。導師因為學生可能來不及銷過無法畢業而著急,想盡辦法幫學生解套。而獎懲紀錄滿是彈痕的學生還悠閒自在,愛幾點來就幾點來,荒謬!

    懲罰固然是希望犯錯學生有所警惕,也是對守法學生的教育。國中是義務教育,並不代表學校有義務讓每位學生都能畢業。如果一張結業證書能讓學生從此覺悟,改變他的人生,值得!

 

台長: 塔裡的男孩
人氣(478)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工作甘苦(工作心得、創業、求職) | 個人分類: 【務】 |
此分類下一篇:2010天文星空饗宴
此分類上一篇:立場不一致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