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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11:00:14| 人氣60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仍舊以自己的義來到神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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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去了澳聖的公開培靈會,是次主題為"在基督裡的新生",今日分題是『與神和好』,明天的分題是『為神而活』。這些都不是新鮮的屬靈用語。

我是經過一番掙扎才去的。其實這類培靈會又不是第一次,也知道去了我是依然故我...但心裡就有聲音對我說,這些聚會如果連基督徒都不出席,那麼要甚麼人出席呢?要非基督徒出席嗎?

楊牧師分享的是哥林多後書第五章11-21節。一段不陌生的經文,其中最為人熟悉的莫過於『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17節)』經文內的信息也不陌生。但真的正如楊牧師所說,裡面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卻就是信主多年的信徒仍然未能做到或甚至沒有搞清楚。我們很多時候只強調聖經裡面的一些道理,然而卻又忽略了其他道理。這使我們的信仰不完全。我們未能與神和好,因為我們仍然有罪;我們未能與人和好,因為我們仍然有罪。

許多時候我們與人不能和好,是因為我們覺得自己與他們不同。直接一點地說,我們覺得自己比對方好,對方有許多的不好,我們縱然不好,也比他們的不好要好少少,我們自以為。我們把自己當作審判官或者上帝,我們一方面知道以色列人不應該自以為是神揀選的族類便輕看外邦人,但其實我們也做著同樣的事,有時會覺得神應該要看顧基督徒多於非基督徒。覺得基督徒應該得到更多神的祝福和保守。但聖經說的卻是:神不偏待人。

楊牧師分享他年輕時有一種想法,因為他是自小信主的,比較起那曾經走歪路和壞過的人,好像沒有甚麼得救的巨大轉變可以作見證,見證不夠別人震撼。他問在座的人有無曾經有過這種想法。我在心裡狂點頭。

我們未能與神和好。有時候連我們也意識不到,我們以為我們頻繁出席教會聚會、每天都勤力讀經就是與神有好的關係,但我們忘記聖經說的與神和好,是在基督裡面。只有在祂裡面,『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21節)。』我們未能與神和好,與我們未能與人和好有關連,因為當我們覺得我們比別人好一點時,我們仍舊是以自己的義來到上帝面前,而不是以自己為一個罪人、不是單憑基督才得以來到上帝面前。

感謝神,完全覺得這個講道就是神親自對我的提醒,對我之前禱告的一種回應。最近的不快也是源於自以為是,視別人為異族或異類而有許多的偏見,生了許多不應該有的苦毒。

最後,牧師提醒說,作為基督徒,我們是學習基督捨棄自己成全別人,而不是覺得自己比別人好所以要別人犧牲來成全自己。假如你是後者,也就是說你不在基督裡了。

鞭鞭有力啊!直斥心窩...

唉,我可能是一個曾經新過然後又變舊了的舊人?求祢叫我不要仍舊以自己的義來到祢面前。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2014.3.21

台長: 脆肉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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