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朋友說他經常給女朋友買毛公仔和花束,因為他女朋友經常嚷著想要。但是他覺得這些東西很浪費又不切實際,往往轉過手就給女朋友掉進冷宮。"咁你又買?"我問。"佢鐘意嘛。"他說。男孩子覺得,只要女朋友開心就可以了。但很少男孩子會知道,女孩子經常嚷著要這個要那個,不是真的想要那樣東西,她想要的,只是被愛的證據,明明知道男孩子覺得那些東西一點用處都無和不值得買,她就是要他為了哄她高興而買。就好像有些小孩子會覺得父母給他們買玩具和禮物才是愛他們。至於要令別人同意和接受我們對愛的理解,又是另一碼事。因為對於“愛的證據”的證明力,各人的見解不同,有人覺得收到玩具鮮花和禮物是被愛,有人覺得對方可以抽空陪伴自己是愛,有人覺得在他犯錯時責備他的人是愛他,有人覺得在他心情不好時給他空間發脾氣是寵他...
中學階段時你女朋友可能希望你給她送公仔送精品,大學階段你女朋友可能想收你送的花和手飾,及至大家都工作了,你女朋友可能想最好你可以送她一幢豪宅(當然啦,以澳門現在的樓市狀況,這跟要你摘天上的星星給她一樣,是很不切實際的)。
當一個女孩子要你為她摘天上的星星,她想要得到的不一定是那顆星星,她想要得到的,只是你愛她的“證據”---證明你可以為她傾盡全力而已。就算你搵盆水照下個天取星星的倒影,又或者你自己畫幾粒好核突的星星,只要是她所愛的人盡了力而做的,她會感到窩心。不過男孩子一定會覺得這樣很無聊,甚至會覺得女孩子是有意刁難他。很少男孩子會想,如果她這樣說不是因為討厭我,為什麼要有這些要求? 大多數男孩試都不試就告訴女孩無可能,女孩覺得男孩沒有誠意,或者這段關係會繼續,但他們都不知道對方在這件事上想甚麼。女孩想法太刁鑽,男孩沒時間沒心力研究她的行動和對白背後與思想有何關聯。所以才有那麼多甚麼金星火星的書,講男女之間的那個"夾"(gap)。
中學時我跟一位對我寫作影響很大的老師通訊,因為那時他另謀高就不再任教職。當我跟他說我選科的困擾時,他跟我說他要買樓的困擾,他說他喜歡的樓他女朋友都看不上眼,她女朋友看得上眼的他都負擔不起,當人人都說他收入高時,有誰想到他最缺的竟然是錢? 那時候,我們正討論著人生在世到底是為自己還是為別人而活的深奧問題。沒有答案。
唯有一點我是肯定的,會對我們提出要求的人只有兩種。一種是為他們自己的利益而要求我們,雖然不排除我們也可能同時得益而達到雙贏,這些人想我們達到他們的要求,但不一定會顧及我們的感受,也不會理會我們到底為達到他們的要求付出了多少;另一種人,他們對我們有各方面的要求,在我們達到這些要求後,縱然他們未能從中得到一點好處,但他們會為我們歡欣。在我們達不到那些要求時,他們所看重的是我們盡了力沒有,以及會為我們分析怎樣才可以做得更好。原來,這種人對我們有要求是因為他們愛我們。
有時候,我們覺得為了要證明我們愛上帝,我們便要達到祂的要求,而達到祂的要求,就是要做到祂要求的事,例如守很多的規矩(誡命律例),包括個個星期返教會守安息日等等,但我們有時忘記了上帝要的只是我們對祂盡心、盡性、盡意和盡力而已,至於那件事情做到與否反而不是最重要。
重點不是對方對你有甚麼要求,重點是他為什麼要這樣要求你。
人的力量很有限而且渺少,正因為如此,盡了力而取得的東西才可貴。一個百萬富翁送幾幢豪華別墅給情婦,或者都不及一個打工仔節衣縮食租一間六百呎的屋給家人住來得矜貴。
假如有人要求你摘天上的星星,他想要的就真的是為了擁有那顆星星而已,不論誰給他/她摘都一樣,這樣,盡力而為之後就算了,不要因為做不到而傷心。
如果對方提出某些要求,縱然對你而言有點遙不可及甚至不可理喻,但背後是因為愛,那麼除非你不屑為對方盡力,否則所有事情都好解決,因為對方重視的不是那個要求本身,對方要的只是一個願意為他竭盡全力的人而已。
2010-8-3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