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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4 23:26:45| 人氣34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用撒旦的方法,做上帝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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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小組查經時,提到祭司該亞法要謀殺耶穌,出發點竟然都係,為的是顧全大局:免得通國滅亡"。(約翰福音11:45-53 “殺害耶穌的陰謀”)

 

Wakit又分享了一件事,從而談到縱然我們平日都覺得自己熟悉聖經的道理,但原來當我們遇到危難或者緊要關頭,我們第一時間想到的竟然還是用那惡者"的方法。

 

星期三有個訴訟離婚案,T法官的庭,一直都有點怕她。此前跟當事人和其中一位我方證人開過會,以為很簡單。誰知一開庭,三位證人的供詞不是自相矛盾就是疑點重重,嚇到我眼都突埋。梁法官問到一肚氣,長嘆一聲後請我繼續其實嚴格而言訴訟代理人不應該預先跟證人開會,因為會有違規之嫌。但是人人都這樣做,而且不預先開會證人不可能知道你問的每一個問題背後的用意,結果不是問非所答廢話連篇就是捉錯用神唔連最不應該講的都照講弄出大頭佛。我不是沒有試過,所以我寧願相信經驗。而且,證明不到有關事實,損失的只會是當事人,我錢照收,薪金照攞,我覺得自己只是出於好心,所以我要事前開會。聖經說: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不然就是出於那惡者。那麼我是在誘導別人當那惡者嗎?!但我不這樣做,當事人可能離不了婚,而且因此失去她應有的權利和其他政府援助似乎大條道理,似乎是為顧全大局。這樣,我跟大祭司該亞法有何分別?

 

團契時姊妹分享,假如對父親講真話,父親一定不肯讓她做該事,但該事是好事。我就想起以前我們還諗小學和初中時,在團契裡有團友分享他們要隱瞞父母或欺騙父母才可以返教會和團契。返教會和團契本來是好事,卻要用到隱瞞和欺騙的手段。耶穌沒有教過我們隱瞞和欺騙,我們這樣做,是出於自己。一方面方便自己,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出於好意",免得家人和自己兩敗俱傷。於是,即使我從小就認識福音,到了關鍵時刻或者作重要抉擇時,我們還是依照自己的意思和所謂聰明智慧,聖經裡那一套方法還是行不通,碰過一次壁或者連試都不用試我們便縮骨了。我們潛意識裡還是覺得撒旦醒目D,還是覺得佢條橋掂D,上帝那套方法是否太不智太戇居呀?信一世耶穌,在芝麻綠豆的事上就順服聽教,在千鈞一髮重要關頭卻投靠撒旦。難道我們要用那惡者的方法去做善事?難道我們要以撒旦的方式幹上帝的事工、要穿撒旦的鞋跑天國的路?究竟點呀?!!

 

明珠台每周四晚的法妻The Good Wife)很好看,這一集很精彩。話說女主角為一名黑人細路打官私,法官重判其入獄。女主角發現該少年法庭法官過去有多宗案件均判刑過重,經研究以為是由於種族歧視,決定向法官委員會投訴。同一時間,女主角律師樓的女資深合伙人被州黨邀請作新任法官候選人,但作為法官提名委員會委員的主席法官獲悉該資深合伙人的下屬(女主角)打算狀告某法官時,即時要求該合伙人作為上司勸女主角不要跟法官作對,因為法官是不會自己人打自己人的。為了一宗普通至極的案件,值得打幾頁字列出一大堆違憲條款像做死刑案件那麼認真嗎?值得為此得罪法官嗎?值得因此失掉當法官的機會嗎?值得因為一棵小樹放棄整個森林嗎?結果女上司不但放棄了森林,更支持女主角打這宗官司。另一位男合伙人,作為該違規法官的好朋友,發現該官因為與少年監獄某負責人私通每判一位少年犯到監獄便可以收傭金,因而故意重判少年犯人。最後雖然女上司做不成大法官、男合伙人失去要好的法官朋友,但黑人少年獲得釋放。

 

以前是非黑白都清清楚楚,以前的決定都很容易做,因為一件事還一件事,一條難題與另一條難題互相獨立。然而,今天當我們面對一個問題時,發現背後買一送十地牽連一串問題。我們常常有藉口為大局著想而成為該亞法,死耶穌一個好過全部人一齊死。我自己,為了不惹父親的氣講大話,我自己,有時候為怕得罪法官得罪檢察官得罪大狀或者怕所謂的山水有相逢而沒有為客人據理力爭

 

有時候我會亂,不知道何時以及如何運用蛇的靈巧才不至於失掉鴿子的純良。

 

2010/6/25

2010/7/14

台長: 脆肉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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