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思> (五首其四) 唐.元稹
曾經滄海難為水,
除卻巫山不是雲。
取次花叢懶回顧,
半緣修道半緣君。
我的Reebok運動球是在唸初二那年爸爸帶我一同去買的。因為是一隻“斷碼鞋”,所以價錢並不貴,約一百五十元,一穿便穿了八年。買它之後也買過好幾雙鞋,但不是比它短命,就是被嫌棄不夠體貼因而失寵。不知道是Reebok習慣了我的腳型,還是我的腳習慣了它的鞋型,總之它是體貼和舒服得不得了。它又輕又軟,顏色以白色和棕色為主,以深啡色為次,設計簡單,但足以令我對它情有獨鐘。喜歡不喜歡一件東西,有時候是用不著解釋的,就是因為喜歡,說得煽情一點,是我重情重義。我非常重用它,即使高中畢業旅行也穿它去,走多遠走多久都無怨言,登長城更不在話下。
這雙Reebok跟世界上絕大部分的東西一樣,經不起時間的摧殘,漸漸地“蝕底”了,三年前鞋底那層黑色的軟膠大片大片地脫落。我曾經讓補鞋師傅給它動手術做“器官移植”,但是或許由於排斥現象,新黏上去的鞋底也很快跟Reebok鬧“分手”。黑色鞋底已經變成白色了。遇上雨天穿著它上路得非常小心,不然會滑得四腳朝天(四腳?我又不是麻將檯!)。
而最無奈的是,當我下定決心棄舊迎新時,卻是不能。不是因為錢不夠,而是因為找不到另一雙可以媲美或者代替它的球鞋,苦苦地找了三年,還是找不著。
詩云:“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取次花叢懶回顧,半緣修道半緣君。”
那是說一個人曾經見過滄海,其他的大江小河在他眼中也不足以成為水,巫山高嵩入雲,到過巫山就覺得別的山都不及它高,不足以看雲。即使進入了萬紫千紅的花叢也懶得回頭欣賞或是採拮,一半是因為修道,而另一半是為了你的緣故。
接觸這首詩時好像是高一,過眼不忘,印象甚深,一個人怎麼可以為著另一個人廝守終生?不為別的,只因為曾經深愛過,也就很難找別的替代其在心中的位置。“曾經滄海”,很多人用以比喻經過大難的人,其他的小風小浪對他而言就微不足道了。“曾經滄海”,意境好像很廣濶一樣,但也可以說那個人不夠瀟灑,從此就困在巫山和滄海中,不再接納外面的世界,即使再多姿多彩。
以前爸爸給我買過一隻小泰迪熊(teddy bear)鎖匙扣,很漂亮很可愛,淺淙色的,手腳甚至可以活動。我愛不釋手,將它掛在袋子上,一天外出後小泰廸失踨了!我心痛非常,踏破鐵鞋想買回一隻,但都找不到。其實應該是不難找的,我在想,壓根兒我喜歡的只是失踨了那一隻,“取次花叢懶回頭”,我根本就對‘舊愛’念念不忘,怎麼有心思去欣賞其他?我永遠都不能再找一隻代替它,即使是表面上是一模一樣的,在我心裡也是不一樣的吧。根據澳門民法典第一百條,失蹤七年可以推定死亡了,願我的小泰廸安息吧,它永遠長眠在我心間。
人是否都有這種情意結呢?為什麼連電影裡的男女主角到最後還是跟那些己故初戀情人長得一模一樣的人在一起?“取次花叢懶回頭”有時並不真正因為之前那位是世上無人能及之人,甚至根本跟重情重義無關,而只是因為先入為主。沒有一朵可以和心目中那一朵相比擬,有人會退而求其次,又或者他會驚訝其實“其次”比之前那一朵更漂亮,同樣有人偏執地寧願退隱修道,從此不為世所動。
友人說我跟他都是重感情的人,或者說都是懶人,所以最好連談戀愛都是一take過,他說這種磨人的事一生人一次已經夠,但我記得有人對我說我是在妄想。
其實我已經搞不清是因為找不到比我的Reebok更好的,還是因為我太愛它以致我一直說服自己其他的都比不上它?我的心情是矛盾的,為了一雙鞋。
連選一雙鞋子都要為難自己三四年,我真的很懷疑自己做人有問題,是我過於挑剔,太謹小慎微,還是太固執?難道“曾經Teddy難為熊,除卻Reebok不是鞋”?
愿諒我又一篇無病呻吟。今年,或許可以成功地另結“新歡”吧!
2006/5/20
2006/6/5
2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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