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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7 20:32:40| 人氣34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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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令人相信,現實生活中是一個我,寫作的時候,又是另一個我。有時我會假借人格分裂之名創作,當然,人格分裂的人是很有本事的,我自問道行未夠,只是假借其名而己。

"創作雖說抒寫自己的心,但總願意有人看。創作是有社會性的。但有時只要有一個人看便滿足:好友,愛人。"這就是我自己感到矛盾的地方,有些文章,願意讓朋友看,有些文章,想為某些人而寫,有些文章,不為他人寫,只為自己寫。不知是自己"表錯情",還是人家會"錯意",我總覺得你在這邊寫故事,別人就在你生活上作故事。老師告訴我這是無可避免的了,誰叫你創作後要發表?有創作就有理解,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釋,這叫百家爭鳴,別人喜歡對號入座或喜歡替你下註腳,是別人的事,更重要的是有學術價值或者有社會性。

終於知道,如果讀者把文學作品下的主角都當成是操筆人會是何等的"離譜",因為他們無時無刻把你的現實生活各種表現套進故事情節,進行無數比較,最後的結論也許是將你定義為變態。我作為讀者也曾犯過這種毛病,而偏偏因為這樣就忽略了作者想要說明的問題。所以,每次看自己朋友的作品,我總會很小心。聯想力有時不是一種好東西。

做戲子的會無法抽寫自已所扮演之角色,不知道小說家們的精魂會否也被自己小說裡的主角攝去?無法抽離角色與是否專業有沒有必然關係?我只知道絕對會影響生活。

如果我想寫得好,寫得有進步,我就不能單寫自己的故事,也要寫寫別人的故事。
所以請放心,現實世界的我總比筆下的"我"更加快樂,因為愛創作的人,至少要學會愛自己,然後才懂得愛別人。

台長: 脆肉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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