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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3 08:51:00| 人氣49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從雞尾包到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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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 34:8]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
O taste and see that the LORD is good: blessed is the man that trusteth in him.

我認識了一位可愛的同學.他可愛在於無論吃什麼,臉上總會流露出一種難以掩飾的喜悅(好像…好像小朋友可以到麥當勞吃快餐一樣),即使是一個平平無奇的雞尾包,只要看著他咬下去,就憑那個動作,足以令你以為他手上那個麵包是全世界最香甜最鬆軟的!每一次只要我看著他進食,我就能想像那食物的美味,即使我跟他手裡拿著同一款式的三明治,就是他手上那個與眾不同."請問…為什麼…為什麼你每次吃東西都像欣賞一件藝術品那樣,每一件經你嘴嚼的食物,都好像特別美味?"我終於忍不住問他. "咦,我這麼一個優點竟被你發現了?很少人能夠欣賞我這一點喔!哈哈…其實,我只要吃東西就會很興奮."興奮?!我雖然在進食時心情會特別開朗,但未至於用"興奮"來形容吧!"他是那種有美食和美女當前都會選美食的人."旁邊的一位同學笑說.接著我們談到雞尾包,聽說那位同學早餐吃六個雞尾包,我說我很討厭雞尾包裡面甜得令人打擅的椰絲,"那些椰絲才是精華所在呢!""綠袖子同學,不如下次我們買七個雞尾包,一個給你(其餘非他莫屬矣),你看著他吃,那麼你便會覺得雞尾包很好吃了,哈哈…"

有些人,即使吃的是山珍海味,卻露出一幅痛苦表情,令你以為他吃的是比毒約還差勁的食物.有時我不禁會想,別人對我們的信仰無興趣甚至反感,會否是因為我們本身也對自己的信仰表現得無動於衷?別人不相信我們的神是真的,會否因為我們本身也不了解自己所信的是一位怎樣的神因而陷入迷信?雖然已有朋友覺得我是"crazy in God ",但只有我知道自己不足夠,當我提到耶穌,可以像那位同學提到雞尾包一樣,我才是對神有真正的依戀.如果當我提到耶穌,可以像那位同學提到雞尾包一樣,別人是否也會問:信耶穌真的那麼好嗎?

當別人看著我作飯前禱告,他們會以為只是一種宗教儀式,他們勸我別太認真,這時,我會想,他們之所以這樣認為,會否因為我在禱告時表現得很敷衍而沒有感恩的心?只有形式而沒有實質?只是唸經似地說"感謝主賜我們日用的飲食,求主潔淨…"而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說的是什麼意思?雖然說,我們所做的不是為表現給人看,但也許連我們自己也沒察覺,我們已不其然地把所要做的都公式化,木無表情不要緊,但心裡只否在感恩?我們會否唸唸有詞地說很多宗教術語,動不動就"GOD BLESSES YOU",以致這些本來極為美好的句子變得空洞和虛偽?

當別人邀請我們周日去遊玩,而我們因為要守安息禮拜拒絕他時,語氣是否帶著一種''真可惜,真可惜我要做禮拜,不然我就可以跟你一起去了"的遺憾?別人會否因此覺得你的神只會逼你參加你不甚熱衷的宗教活動?別人會否因此而覺得你的信仰要令你與世隔絕?為什麼我們會在無意之中表露出我們對我們信仰的厭倦情緒?本來我們應該表現得著躍的,像要參加一個約會一樣.可惜我們重視所有儀式,守所有的禮節,打從心底卻從未覺得這個神值得我花時間,或者值得我愛;我們口裡喊著說為神工作是有福的,心裡卻寧願少一些 ''福氣";最可悲的是當我們在教會裡事奉都覺得累時,我們沒有視星期日為安息日,反而成了基督徒的另一個工作日. (神安排安息日的意義也沒有了,因為我們忘記了向祂支取力量)別人見如此,豈敢走近教會?

從雞尾包到我的信仰,我忽然想到,我們信神後的行為表現當然重要,而我們的精神面貌就更重要,兩者皆是生活見証,缺一不可.我應該讓自己在耶穌裡所得的喜樂去感染他人,証明我的信仰並非悶人的信仰,更非"得個殼".信耶穌真的可以與眾不同,不只是在遇患難時有祂所賜的平安,即使在風平浪靜之時祂仍是我們的支量,仰望祂所賜的恩典,我才有精神和力量去面對每一天.小時候的我且做到這點,但長大後越是做不到了,生活與信仰脫節,我的信仰彷彿與其他人無關,但神不是說祂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嗎?祂不是教導我們不要單單留心別人屬靈的需要,更要關心別人屬肉體的需要嗎?當我動不動就嘆氣或對生活瑣事抱怨時,別人見了不就會說"信不信耶穌其實都沒分別"?只顧埋頭在宗教活動中而在生活中毫無影響力,是要不得的.或者說,我們應該將神在我們生命中的改變,更多地展露人前,對未信者是一種活的見証,對已信者何嘗不是一種鼓勵?

一些人對基督教之恐懼和抗拒就像我對雞尾包的恐懼和抗拒一樣,雖然每次我見別人吃我都會好奇:雞尾包是否真的好吃?但我仍不敢嘗嘗,像一些到過教會或"信"過耶穌一段日子的人一樣,對一些人事或一些問題反感,被道理悶昏了,從此以後像我有"椰絲恐懼症"一樣,他們都有"耶穌恐懼症";你要我吃雞尾包的那些麵包沒關係,但不要叫我吃裡頭的椰絲!正如非基督徒會說,要我上教堂沒關係,但不要叫我信耶穌,我的反應與那位同學一樣: "耶穌才是教會的精華所在呀!"上教會而不要去認識神,等於上學校而不學習,我們所信仰的不是一個宗教而是一位神,因為改變我們的並非宗教,神才是整個信仰的主角.

當然,我們不能控制別人相信與否,應該說,我們可以在生活上作見証和傳福音,但他們是否相信是靠聖靈的感動和工作,而非靠我們的口才,免得我們驕傲.但我只希望在我身上有耶和華的馨香,從內而外都有神所賜的平安與喜樂,願別人都能從我見耶穌,使他們能看見,我所有的好處,都不在耶和華以外.
“[8]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他在我右邊,我便不至搖動。
[9]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原文作榮耀)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
[11]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篇16章8,9,11節)

台長: 脆肉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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