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4月13日晚上八點多在愛買大直店二樓冷藏
櫃附近地板積水,現場沒放警告標誌,讓我跌倒,
當晚我被帶到服務台旁坐在一張椅子上,愛買的人
拿了兩袋冰塊及一瓶礦泉水給我,在這裡等了近二
十分鐘,他們的人才叫到一部計程車,派了一位人
員陪我到內湖的康寧醫院。
原本愛買的人員,只願意讓我在附近的診所看診,
我深怕診所,沒有檢測儀器,我堅持在住家附近醫
院看診。
因為賣場的走道積水,讓我滑倒,整個人呆坐
在地板上,許久仍然未有人員發現,等到同行
的老公通知賣場人員,也是依然沒有愛買的人
員向前詢問我,以及攙扶我。
滑倒以後,我馬上捲起我的褲管,雙膝立即紅腫
,照片的左邊,還有水漬,沒有放任何警告標誌
,讓我在選購商品時,因為地板濕滑而跌倒。
滑倒後,我就在這個小小的角落,手拿著兩
袋冰塊冰敷,此時,我的雙膝灼熱疼痛,有
一位愛買的男性服務人員,跟我說:它們的
賣場機器故障,造成積水,才會讓我跌倒,
我回答他:可以把現場圍起來,或是放警告
標誌,我就不會跌倒,被我這樣一說,愛買
的人員隨即噤口不語。
因為膝蓋紅腫,康寧醫院急診的醫生,把我的膝蓋
包紮起來。
愛買的人員跟醫生要了一份我的診斷證明,我自已
也留了一份證明,上面清楚記載:雙膝鈍挫傷,必
要時宜續門診追蹤治療。
診斷證明拿到後,愛買的人員從手中遞給我這一張
紙張,上面是他的部門經理的電話,因為個資法,
所以,我把電話及姓名覆蓋著。
因為醫生表示第二天就可以追蹤治療,所以,我當
下馬上要護士掛號,預約4月16日來醫院追蹤治療
,我還當場把這一張預約單,請這一位陪同我去醫
院的愛買人員用手機拍照 ,請他傳給他的部門經理
張經理,但是,我第二天主動打電話聯絡時,我問
了張經理預約單是否看到了,張經理回答我:他沒
收到這張照片,於是我又再重覆說了時間及地點。
第二天愛買沒有人打電話給我,都是我自已主動聯
繫。
第二天,我因左手疼痛,改掛號到更大的三軍
總醫院看診,我在網上預約,直接截圖用簡訊
的方式告知張經理,但是,張經理完全不回應
我。
我第二天打了第二通電話,有一位客服人員說
:他說張經理有收到我的簡訊,但是他們不可
能一整天在醫院,我回答他:預約單有時間是
8:00-12:00 ,我會在十點到醫院,此時,
我要他轉接經理,這個客服竟然告訴我,他當
天有目賭事件經過,始終以經理在忙為由,我
一直沒再能和張經理直接溝通是否派人陪我至
醫院。
因為張經理始終沒有正面回應我,是否派人陪同看
診,三通電話,只接通一次,二次沒接通的理由:
一是在忙,二是在開會,還讓客服小姐跟我對談,
我問她:妳不可以決定事情,就不要跟我講話,她
才不多說話,電話不回、簡訊也不回,這就是張經
理口中所言:我們會負責,真是個大笑話!
4月15日我疼痛難耐,要老公幫我在網上預約下午
的門診,我在三總從下午三點半一直待到晚上八點
半才回到家,內心煎熬不安,實在是痛苦不勘。
http://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因為愛買的張經理始終沒回過電話及簡訊,我在4
月14日晚上,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請,申
訴我的案件,完成線上申請的四個步驟:一是填寫
基本資料,二是輸入驗證碼,三是寫申訴內容,四
是選擇受理機關。
線上申請還可以上傳照片,以及匯出檔案。
線上申訴案件受理成功後,左上方會出現案件編
號。
第六天在台北市商業處及一週刊的壓力下張經理才
打電話給我,我以簡訊告知,我已把此事交由消保
官及媒體處理,因為商業處的人員,告訴我張經理
說我不接他的電話,其實是他說謊,張經理一直不
接我的電話,也不回覆電話,所以,我又發了這一
封簡訊給張經理。
4月22日我和張經理以電話溝通,他說:問我的想
法是什麼?他要向公司上層提報,所以,我在23
日發了一封簡訊問他,他回了我一通電話,公司要
拿出賠償金3000元,我覺得一開始愛買的處理態
度很消極,到現在還是很沒有誠意要處理問題,事
發至今已經快半個月的時間,仍然和一週刊的記者
說:地板積水的原因,他們還在調查,客人的安全
問題完全置之度外。
最後張經理說:要我考慮到下星期一(4/28),我
28日等了一整天張經理沒有任何回應,我在當天
已打電話請商業處的人,要求他們幫我申請消保官
第二次申訴,我也在上星期申請了台北市政府免費
律師諮詢了。
寫到這裡,我要感謝一路上很主動提出方法幫助我
的台北市商業處的洪小姐。
最後兩張公文是台北市政府法務局函,這裡會將案
件先分件。
背面還覆上申訴作業流程圖。
分件至台北市商業處,這裡的處理時間是15天,
如果雙方未能達成協商,就進入消保官第二次申
訴,如考慮提起民事訴訟,可至司法院首頁,訴
訟參考範例尋求幫助,如有法律相關問題,可撥
打1999轉6168預約時間,每人有20分鐘
可免費諮詢,我已預約了4月29日下午四點四十
分法律諮詢。
因為處理的時間需要不少的時間,這一篇文章就
先告一個段落,以免文章落落長,下一篇文章在
做一個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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