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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1 13:22:19| 人氣90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非關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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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由於立委對於一些來自於學術界的新閣員是否有抄襲學生論文之嫌提出辛辣的質詢,引發了社會輿論對於高等教育界師生權利義務是否對等有相當多的討論。以筆者的經驗,這的確是一個值得攤開在陽光下並亟需改革的議題。

筆者三年前畢業於台大某研究所碩士班,我的碩士論文分成兩部分,均已發表在國際期刊(SCI)上,其中一篇甚至登上某領域世界最佳雜誌之一。我必須承認,因為台大豐富的研究資源,我的兩篇論文都不花一毛研究經費就完成了,頂多是一些少量的印刷費用而已。我的指導老師們並未把我的論文拿去申請任何獎助,發表時也都退居到後面的排名中(在兩篇論文中,我都是排名第一個的作者)。但在台灣學術界,其實我是個特例,我的其他同學就不一定這麼幸運了,研究生的研究成果在發表時,主要研究人員被掛成是研究合作的醫師(其實只提供病例做研究而已)或指導老師(而該學生被排在倒數第二個甚或是除名)是常見的事。

由於碩士班研究生尚未有提出新研究方向或獨立設計實驗的能力,大部分的碩士班學生都僅執行指導老師的研究計畫而已,這部分的研究成果應由老師和學生共享,但老師佔較多的部分。因此學生在研究結果以任何形式發表時都應該掛名,但不一定能掛第一個,需視該學生在此研究中的貢獻程度。例如說,學生只負責實驗或資料分析部分,就不應掛在第一個。而博士班學生,需提出獨立的研究方向與執行研究,在發表時,就應該掛第一個。這樣的作法,其實在美國已是常態(筆者現正在美國修習博士班課程)。

但目前台灣的現況卻是:不分碩博士班,大部分學生都只是執行老師的國科會或其他機構委託的計畫,博士班學生只是做得較久而已(等於是做了兩個碩士份量的工作),到時研究結果被老師當作自己的成果發表,被當作「苦力」的學生除了慨嘆,有什麼立場爭取排名呢?老師學生一起參與的研究,在發表的論文中,實在也很難區分哪部分是誰的貢獻,除了當事人,沒有人能合理地做出裁判的(雖然在師生的爭議中,學生總是在弱勢的一方)。因此筆者的建議是,學生和老師不是只忙著做研究,對於權利義務等這種「俗務」也要做清楚誠懇的溝通。在合理性的考慮和實際面的需要下,這件事應該要看研究本身當初設計的初步構想和每個人在執行時的貢獻來作適當的處理,並且漸漸形成學術界各領域的合理慣例,才是台灣學術界能脫離類似爭議不斷的可行之道。

台長: 阿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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