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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9 18:17:55| 人氣7,57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電影筆記:嫌豬手事件簿】司法是不處罰無罪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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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豬手事件簿】

    在電影《嫌豬手事件簿》中,印象非常深刻的是頭一位法官在審理金子徹平(加瀨亮飾)之餘,他對實習生說的一段話。他問那些實習生究竟法官扮演何種角色,所得的答案不外是追求公平和正義。然而,該法官給了一個令人出乎意料的觀點:不要讓無罪之人受到處罰。這樣的概念確實使人耳目一新,往往我們期待司法能夠找出真相,使有罪之人受其應有的處罰。但我們卻不曾想過,有時證據的取得相當不易,若真要拼湊出事件原貌,除非有直接且決定性的證據,才能蓋棺論定。

    這也就是為什麼台灣幾個大案紛紛擾擾幾十年,像是蘇建和案、陸正案以及江國慶冤案,或因刑求、證據不全導致偵辦過程中疑點重重,有的為求謹慎之故,始終沒有定讞。但也有的為求速審速決給個交待,讓人民知曉司法斷案的決心,最終卻落得白髮人送黑髮人,抑鬱不已。這其中都牽涉到審判的基本概念「無罪推定原則」,如果一件案子沒有具決定性的證據,當法官做出無罪判定,是否能贏得人民的喝采,而非叫囂與唏噓。因此,電影一開始的片頭寧可錯放十個壞人,不可冤枉一個好人」讓人看了震撼不已。

無罪推定原則

    第一個法官秉持著「無罪推定原則」判了幾個無罪的案例,引發社會輿論的撻伐,因此媒體也帶著有色的眼光來檢視其操守。換上第二個法官之後,自然做法也就朝向迎合社會大眾的認定,只要是性騷擾/電車癡漢,就該判刑,而非縱容。但這也引發出爭議,當人被抓到性騷擾,只要認錯罰錢也就息事寧人,可以回歸正常生活,為何堅稱自己無罪卻要被拘留,然後換得死不認錯的偏見。很明顯地,司法淪於迎合大眾對被害者的同情,並非不處罰無罪者。

    然而,在司法體系下從偵查員的調查一開始就漏洞百出,該取得的證據因偏見直接認定對方有罪,所以講起話來大聲咆哮,企圖使人心生畏懼,只好罰錢了事,完全沒有實事求是的精神。這讓人不禁會對司法喪失信心,連司法該保障的基本人權,因為了周全社會大眾普遍的看法,那就難免會流於為判罪而判罪,而不想力求真相的揭發,所謂「無罪推定原則」不過是虛幻泡影般,無法實踐於審判過程中。

    在金子徹平被拘留的期間,須藤莉子(瀨戶朝香飾)律師也一度為其偏見所惑,也認定其當事人是個電車癡漢而不願意好好聽他說話與陳述,只覺得幫這人辯護是浪費時間,甚至直覺是在幫一個壞人。所幸,她的老闆荒川正義(役所廣司飾)體察其心情,只要在得知當事人確實犯罪,可以退出此案,不使其為難。這就說明一件事,要想不被事情的表象所導引,確有其難度,畢竟在這社會上,女性為男性欺負、性騷非常易見,要想擺脫刻板印象難上加難。

【看誰拿出較多的證據】

    電影最後的結局給了我們思考的空間,司法不見得能找出公平與正義,更大的可能是恐怕只有上帝知道誰做了壞事。我的一位律師朋友下了番註解,我們在追尋公平與正義的過程中,只能略略窺見其皮毛,有時還不見得理出個頭緒,只能看誰拿出較多的證據攤在法庭之上,然後由法官決定誰的證據可以說服他/她。至於對錯是非,法官也無暇顧及。

    金子徹平在歷經千辛萬苦的訴訟,仍被第二位承審法官批為死不認錯,雖然他獲得緩刑的機會,但清白卻難以回復。箇中心情如同千迴百轉,難以傾訴,也難以道分明。如果一開始只要罰錢,那不就什麼事都沒了,連同工作、生活的自由都可以一一保住,就沒有這諸多困擾與神傷。只是,想要一個純粹的清白為何如此困難,「無罪推定原則」難道是個笑話嗎?我想這個得留給法官們再思考了!

台長: 丁介陶/George/說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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