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伍章:從受沁相關自然科學探討辨沁
第一節:辨沁選擇沁色或沁痕比較
出土古玉因為久埋於地下,出土後大部分都會有受沁跡象,受沁一詞是民間對這種質變現象通稱,科學解釋是一種礦物風化跡象,就不同沁象相比較,差別是在型態、色澤、顯或隱等。這種物化現象是物質與物質間相互分解結合所形成,不只是在深入地下墓穴中進行,在其他任何地方只要跟空氣或其他物質接觸,都隨時在進行這種質化變動,任何材質做成的器物表層在接觸後,都會由於質化作用,導致器物表層漸漸改變原來平滑面象,例如金屬生鏽、木材腐朽、礦物風化等都是質化所留痕跡,雖然材質各有不同,但只要稍微用心觀察都能看出不同質化特徵。因為這種原因屬於礦物的出土玉器,在表層質化受沁處會有,玉質顏色和晶體結構受質化變動影響,玉質會改變部份原來質色、晶體形狀、排列結構等,這二種受沁變化現象傳統通稱,前者為「沁色」後者為「皮殼」。
沁色之形成是玉器在質化受沁過程,因吸附連結與沉澱作用,玉質結合到礦物質、有機質、膠體物質或其他沁質,這些沁質其質色慢慢改變部份玉質本來顏色所形成。
皮殼之形成是玉器表層,玉質晶體形狀與排列結構,在質化受沁過程因吸附連結與沉澱作用,結合的沁質粒子佔據晶體間原有間隙,加上酸鹼值差異和溫差熱漲冷縮擠壓關係,改變晶體原來形狀和排列結構所造成。進一步觀察這種結構性破壞,因酸鹼值溶液滲漏和滲透作用,與時間質化循環關係,會使玉質表層區面有結晶瑕部位,產生溶解或腐蝕裂痕,無結晶瑕區面造成單位面積之間不同平度平差。這些平差現像從受沁較明顯表層區面來看,主要是晶體遭酸鹼值溶解或腐蝕程度不一,之間會形成極細微高低落差,這種極細微高低落差跡像,有的很密集有的很疏離,與沁色一起散佈於玉器表層任何地方,落差細微的象皮膚皺紋,落差明顯的像橘子皮表層。若在顯微鏡下放大倍數觀察,這些極細微溶解或腐蝕痕跡,有點狀、絲狀或斑狀及其他不規則狀等,各種形狀都帶有沁質色,這些帶色痕跡即是沁痕,因此可以暸解受沁跡象所謂皮殼,是有不同形狀的極細微溶解或腐蝕痕跡,集結在玉器表層所形成的現象俗稱。
但是考證受沁要從屬同化學源,所產生的沁色和沁痕兩種跡象著手,若兩者要作為考證受沁辨別依據,應該選擇其中那一項,才能符合考證辨別要求,比較之前要先暸解視覺記憶差別。受沁常態視覺是先看到沁色,因為與玉質顏色往往有對比效應,雖是如此但視覺對顏色的辨別是印象比較,其二對看到的顏色,無法象長度或重量做出一種計量,另一方面顏色詞彙是混亂的,不同的人對看到的顏色有不同的稱呼,這些原因無法使沁色制定一種或數種標準,考證受沁若要從沁色作辨別,因無法制定辨色標準,所以不適合從沁色作辨別考證。而沁痕是極細微受沁色所涵蓋,需透過顯微放大才能觀察到,與沁色比較是不同層次的視覺觀察,沁痕雖很細微但卻有型樣,可作為一種辨別對比標準,從視覺記憶標準作比較,比沁色適合用來作為辨別對比依據,因此考證受沁應該選擇沁痕作辨別依據。
第二節:葬玉受沁與土壤物理關係
考古學至今並未將受沁,列入考證年代鑑識參考,主要是考古出土玉器,已具有出土時間、地點證明,玉器是在過去某一點時間陪葬,無論玉器是在陪葬前多久完工,陪葬就是玉器被放置在另一個空間,從新計算至今時間開始的保管處,所以出土玉器因出土空間證實是過去空間,而肯定玉器是當代或之前雕作,不必再藉受沁辨別相關研究,提出雕工是過去時間完成證據。因為這層關係考古學就不必,再從玉器本身探究質成器,過去至今時間證據從何而來問題,所以從考古有結合歷史學、工藝學、美術學、礦物學等相關知識,而未有自然受沁相關科學研究。民間雖自清朝就有受沁論述,但對受沁生成、過程、結論並不瞭解,今也沒有一種科學方法可以辨別受沁,因此受沁論述至今只能當作是一種考證年代參考看法,在不同與不懂立場之下,一直無法受到學界重視。
此外鑑識從觀察到斷代對雕工時間表達,目前只有論述並沒有辦法舉證,此義是說如果是西漢早期古玉雕,考證就應該從玉器本身提出西漢早期完工後至今,這段過去時間證據佐證玉器雕工,才符合科學考證原則,這段話乍聽難以想象但仔細思考卻很實際,問題是過去時間已無法觀察如何舉證,所以舉證時間在觀念上要有些轉換。人會製作計時工具,自然就會在所有物質留下時間紀錄符號,例如風化、銹化、腐化等變化所留下的痕跡,這些都是自然記錄時間留下的符號,在日常生活中就能見到,考證時間只要融入這些見解就有考證方向。受沁是礦質玉器一種風化,過程就與時間成一種對應關係,則過程即在詮釋時間,辨沁成為進入考證過去時間門徑,但是受沁有自然與人工之別,這就是為什麼需要一門辨沁知識原因。受沁是一種可以觀察的物質變化現象,其中變化與物理、物理化學自然科學有關,雖然目前沒有鑑識受沁這門知識,如果從其他自然相關知識探索,是否能從中找到自然辨沁依據,應是值得嘗試的一種新開端。
受沁是一個高度錯綜複雜變化體系,促成變化的內外在因素,除了受沁質的材質結構與沁質種類、劑量、酸鹼值不同外,還涉及到空間溫度、水分與時間等相關自然因素,都與受沁變化有密切關係,這些複雜變化相關知識,已脫離考古相關的歷史學、工藝學、礦物學等領域,有必要再引入相關自然科學,擷取部份知識做遞補辨識需要的空缺,探討受沁生成、性質、成分、形態等問題。陪葬玉器從考古出土實際觀察,是深埋於地下土層中與土壤做密切接觸,土壤物理化學變化應該是,最直接影響玉器受沁生成變化,對受沁物理化學知識暸解,會有一定程度幫助。例如外在沁質是如何進入玉器中,就是利用土壤中的水分受溫度變化影響,將溶於水中的沁質,經水的滲浸作用滲入玉裡,在溫度升高水分蒸發時,沉澱於水中的沁質就沉積在玉器表裡,水分就是受沁媒介,溫度就是受沁動能,較詳細的溫度、水分、沁質結合變化知識,都在土壤物理學中,這是引述其中相關性知識目的。
第三節:受沁動能溫度
溫度為受沁一個極重要動能,溫度直接影響墓室中水分,空氣構造,微生物和酵素活動,增進陪葬物、屍體、動植物殘體分解,提供部份沁質來源。而所有的熱能有兩個基本來源:一、從太陽及天空輻射而來,二、由地球內部傳導而來,但後者之重要性極小。墓室上下四方之土溫變化,有外在(環境)及內在(土壤)因子,擔負起墓室溫度變化責任。
環境因子:一、凝結,為一種放熱作用,不論何時水蒸氣從墓室空氣中或土壤內凝結而明顯使墓室變熱,同樣的水之凍結也放出熱能。二、蒸發,是一項吸熱作用,與上述方向相反,蒸發速率越大則土壤更冷,陰濕的墓室很少有熱的,同樣冰之融化也是吸熱。三、隔絕,墓穴至地表土層厚度隔絕太陽及天空輻射,環境因子影響墓穴土溫,隨著土層厚度增加而減少,深度自地表兩公尺以下,輻射改變土溫之變動幾乎等於零,土溫變化係土壤中水之凝結與蒸發,由於吸熱及放熱有一個對等影響關係,維持地下更均勻溫度。
在夏季時被隔絕的土壤,常比直接暴露於這些因素下之土壤更冷,這種原因在冬季情形恰好相反,土層隔絕使地下墓室溫度與當季地上溫度相較往往偏高,四季變動季節在交替之時溫度變化能深入地下頗深之處,可能達到十公尺或者甚至更深,需要視當地屬於那一形氣候及土壤而定,造成地下墓室溫度較大變動也是在季節變動時。
內在因子:墓室上下四方土壤中的有機質、礦物質,或陪葬的金屬、木材、布帛、皮草、礦物、腐質物等任何物質,各種物質本身對溫度變化所需要的熱量各有不同,將一克物質升高攝氏一度所須的熱量,與同重量水所需的熱量比稱為比熱,由比熱得知,幾乎所有物質比熱都比水之比熱小,那麼水溫升高所需熱量比任何物質為多。
熱分子傳導動能稱為導熱性,水溫升高所需熱量比任何物質為多,則導熱性就比任何物質低。導熱性高低與物質粒子結合密度有極大關係,一些晶體粒子排列較緊密,粒子之間接觸面積較大,而空隙較小物質,例如金屬、礦物材質等陪葬物其導熱性強於,一些粒子結合密度較疏鬆之物質,粒子之間接觸面積較小而空隙較大物質,例如木材、布帛、皮草等陪葬物或乾鬆物質,是因為熱分子傳導受粒子接觸面積大小影響。
如果水與一些密度較小的物質結合時,水分子成為物質粒子間之橋樑時,會填補粒子之間空隙增加其接觸面,另外結合的物質熱容量都小於水,兩者結合所需的平均熱量,大於原來物質升溫所需熱量,多出之熱量可以傳導給需要熱量較大的水,則水和陪葬物粒子結合傳導性,依含水量增加增高熱容量也隨之增高,此時熱之擴散性也隨之增高,由於熱之擴散性與導熱性成正比,而與重量體積之比熱成反比,因此陪葬物粒子熱之擴散性隨含水量之增加而增高,比起導熱性之增高要緩和些,因此潤狀的土壤由於導熱性較強,常有一個較均勻的溫度於墓室中。
導熱性與熱之擴散性,藉由物質密度傳導熱分子,是提供物質粒子之間相互分解與相互結合之動能強弱,導熱性與熱之擴散之間的溫差,調整著物質粒子動能速率,也代表著物質之間相互分解與相互結合的快慢。溫度變化來自熱能增減,因環境與物質對熱量需求不同,藉水分的結合與分開調節環境與物質彼此間的溫度均衡,從溫度變化中熱能提供物質粒子動能化合,使靜態粒子在動態中相互結合產生一種新組合。墓室溫差變化較大是在季節變動初,較小溫差是在當季季節中,而溫度變化隨季節變動一直循環不停,這種變化組合就持續不斷,玉器表象就漸漸改變表層原貌。
溫度對沁質構造、形成之影響多為間接的,在物理方面,溫度導致墓室內水蒸氣之移動,此乃因蒸汽壓之差所引起,壓力促使沁質中礦物成分的黏粒與有機膠粒,有一種轉動位置的趨向,而處於互相靠攏相接在一起之現象,由於分子引力及表面膜引力之關係,在化學方面,溫度影響化學反應之速度,因此促進有機質之分解與礦物風化。
第四節:受沁介質水分
受沁過程一個最重要介質為水,水常佔據固體粒子間空隙中之一部分位置,同時水也是墓室中最具動態物質,水影響陪葬物的物理化學反應,因此水行為的知識是暸解多項陪葬物物理現象基礎。水的存在來自墓室中的空氣與周遭土壤中,水是許多水分子聚集而成,每一個水分子所佔的空間位置是決定於其中之氧原子,兩個氫原子幾乎不佔位置,水分子不是個別單獨存在的,其中氫原子擔任一項連結的鍵,把水分子相互連結起來,此氫鍵原子原屬於其中之一氧原子所帶的,因此水可視為許多水分子,被氫鍵結成一個大聚合體,氫鍵把水分子牢固的連結聚合在一起,使水之熔點、介質常數、比熱及黏度等,都是非常高於其他類似的,甚至分子量更大的化合物。
水之存在有固體、液體及氣體三種狀態,由一種狀態變到另一種狀態,必涉及能量的變動,在固態時所含之動能最少液態時則較多,其差異原因即為三態時分子運動速度之差異,任何時候水由一種狀態變至另一種狀態,是氫鍵建立或破裂,因此必須有適當的能量,來完成狀態間之轉變。水的三態變化是對熱能的吸收與放熱反應,水的凝結是放熱具有昇溫作用,蒸發是吸熱具有冷卻作用,兩者間所須的熱量是相等,因此水是影響墓室溫度變化最重要物質,而溫度變化也是造成水之移動因素,常溫凝結的水分視陪葬物質當時含水量,依飽和狀態和非飽和狀態移動,吸熱蒸發的水蒸氣可依擴散而移動,此由蒸氣差異而引起,另一方面依空間氣流移動,但是封閉墓室無氣流對流影響,水分子是靠蒸氣總壓差異移動。
水分子在靠近固體表面時的排列構造,似乎比一般水體中的排列構造更有規律,靠近固體表面水的密度,與固體表面接觸時產生強大的黏性於極細微的孔隙中,水比其他任何溶劑能深入更多的反應,幾乎存在墓室中或土壤之任何物質都能溶於水,尤其是水中荷有酸鹼度對陪葬物,更能反應水的溶解,水何以為良好的溶劑,有下列幾種原因:1. 水為一種雙極子性分子,能自身轉動其方向,使其正價中心朝向荷電之化合物,也可使其負價中心朝向荷陽電之化合物。2. 水之介質常數甚高,因為水能取得高能量以消除氫鍵,例如吸熱蒸氣成氣體時,很自然的水能減低其溶離子之電引力,例如硫酸,糖或鹽一旦被溶解即不易在集合一起。3. 水分之氫鍵連結其他物質,引起水成為最活躍化合物之一,例如C2、H2、OH等元素能與水作密切之混合。
水的溶解度隨溫度昇高加快,但是氣體之溶解度,隨溫度上昇而降低,下面的分析可解釋此矛盾現像,一個物質溫度愈高,其分散的傾向愈大,因此固體物質如糖鹽類更容易溶於熱水中,但另一方面氣體本身就是高度分散的,當氣體獲得熱能時,勢必離水而分散於空氣中。水對物質溶解度各有不同,例如水能溶解空氣中的CO2較O2為多,溶解O2較N2為多,由此可暸解墓室中的氧,除了封墓之時空氣中有少量的氧以外,之後是土壤中的水分帶入,水有溶解許多物質的功能,其對墓室陪葬玉器形成受沁是最具重要性的。
黏度:一種液體或氣體其內部摩擦力引起其抵抗流動性質,水的黏度與其他液體一樣隨溫度而起變化,水在 2 0 ℃ 之黏度差不多很正確的等於1Centipoise(單位),就如此低分子量之一種液體來說,雖之黏度是很大的,其原因也是由於氫鍵之關係。黏度是滲浸作用與滲透作用的一個重要因素,水再接觸金屬或拋平的玉器表面時黏度是很高的,所以移動極慢甚至完全停止移動,而移動因素要視接觸位置,與水分子結合的重量受引力而異,水之黏度知識對玉器受沁沁質施行沈降法的分析是很須要的。
滲浸作用可視為滲透作用之初步,兩作用有相互的限制,滲浸能量是一個極具有動態性質,常依陪葬物質的粒子結構而異,金屬器物或礦物質粒子或晶體間的空隙極小,未能騰出位置供水分子滲入滲浸作用較慢,若沒有細微物質或墓室中的落塵填塞滲浸作用較快,此過程中表層水分被蒸發移去較少滲浸能量較大,滲浸能量依環境與陪葬物各有異的條件,而沒有一個健全通則可以概括一切的,僅供給一個概念說明陪葬物或玉器,連續長時間受沁的原因趨勢。
第五節:受沁原因陽離子吸附交換作用
膠體之組成物質
在墓室中的任何物質於適當情況下,能成為細微粒子的狀態,其直徑達到 0.5P -1.0mP 的程度即具有膠體特性,而可稱為膠體粒子,膠體粒子不論其為結晶體或非結晶體,都具有幾項共同性質 (1) 在水中能均勻分散成為懸浮體 (2) 粒子外圍附著一些水分子,形成水膜包圍粒子此為水合作用,(3) 粒子帶有電價常吸附電價相反的離子以平衡之。
膠體粒子有礦質的、有機質的,兩者有時成密切結合有時個別存在,膠體是玉器受沁主要沁源之一,對受沁的物理性質及物理化學性質極具重要決定性,一、無機膠體:由礦物構成的膠體可稱為無機膠體,來自土壤中之黏土礦物。黏土礦物其主要部分可分為:矽酸鹽類及水化鐵鋁氧化物兩大類,黏土礦物大部分為結晶體,僅有少數種類為非結晶體。二、有機膠體:由有機質構成的膠體可稱為有機膠體,此即為屍體或陪葬物腐植化後,與落塵、土壤相結合的腐植質,腐植質概屬非結晶物質,粒子極細微顯棕色或暗棕色,其中之有機化合物極為複雜,大體言之其主要成分為蛋白質複合體及多醣醛酸聚合物兩大類。
膠體之水合作用
膠體粒子的外圍常有多數的水分子包圍著,這些水分子形成一層水膜緊貼著膠粒表面使膠粒體積增大,此種現象為水合作用,膠體發生水合作用有下列二種原因:
1. 膠體外圍所吸附之陽離子帶來一些水分子,因為大部分陽離子都有水合現象,水分子常存在陽離子與膠粒之間,吸附性陽離子之量愈多則水合作用愈大,陽離子之種類對水合作用之大小亦有關係,同一種膠體之水合作用常隨吸附性陽離子之種類而起差異。一般言之 Na 離子對水合作用之影響較大,H、Ca、Mg 等離子之水合作用較小。
2. 膠體本身也具有水合作用的能力,就矽酸鹽黏粒的礦物無機膠體而言,此結晶體黏粒的晶面上,稜上及角上常有不平衡的價能吸引水分子,在晶面上所吸引的稱為平面水,在稜上及角上的水稱為斷鍵水。水合作用之大小與膠體種類有關,一般言之有機膠體之水合作用常大於無機膠體,有機膠體能從濕潤空氣中,吸取水分達到其本身重量的 8 0-9 0 ﹪,而無機膠體則僅能達到 1 5-2 0 ﹪,在無機膠體中則以 2 : 1 結晶型之膨脹黏土礦物吸水力最強,腐質物質與礦物黏粒能吸附水分主要是膠體粒子的關係,使有機物質與黏質礦物成為保水力強的濕潤狀。
膠體之帶電現象
膠體粒子常具有帶電性,而由靜電引力吸引一些離子,附著於其上以平衡其電價,膠體一般以帶陰電為主,此即為膠體之帶電現象。 1. 由於斷鍵所產生之不飽和價:環繞黏粒晶體周圍之稜及角均成斷鍵,故常有不飽和價之發生,主由於粒子愈細愈容易產生斷鍵。 2. 由於黏粒結晶體內部構造中,有原子替換作用所發生的超負價:黏土礦物內之原子替換,常發生超負價現象,由於替換的原子價無法與原來相同故使礦物帶來陰電。 3. 由於膠粒露出之一OH根起離解作用而帶陰電,因為膠粒表面有多數的-OH根,故膠粒帶陰電而為H離子所平衡,而此項H離子常可離解出來而被其他陽離子所替換 4. 腐植質的-COOH根及其環狀結構上之-OH根的離解,亦發生帶陰電現象,有機膠體常依此種關係而吸附多量的陽離子。
陽離子吸附作用
膠粒本身常帶陰電,其外圍多數陽離子與之接觸時即被其吸附,此種現象即為陽離子吸附作用。膠粒本身具有內離子層,此層為大量的陰離子層,故膠粒表面帶陰電,其外圍則群集一些陽離子中和其陰電。膠粒本身帶陰電,且吸附一些陽離子以平衡電價,故膠粒本身極似一普通鹽類的酸根部分,陽離子則似鹽類的金屬部分,此帶陰電之膠粒本體稱為膠體內核,膠粒內核與其他所吸附的陽離子,最普通的吸附性陽離子為氫、鈣、鉀、鎂、鈉,其他還有鐵、鋁、銅、鋅、錳等亦可能被吸附,但一般含量較低。
陽離子交換作用
膠粒原來吸附的陽離子,可與腐質或土壤溶液中,其他陽離子互換位置,吸附性的陽離子變為溶解性陽離子,溶解性陽離子變為吸附性陽離子,此種作用稱為陽離子交換作用,故吸附性陽離子稱為交換性陽離子。膠粒對各種陽離子之吸附力並不一致,吸附力強者較牢固,不易被其他陽離子所交換,吸附力弱者較為鬆散易被其他陽離子所交換,如以鈣換鈉則易,以鈉換鈣則難,此因膠體對鈣之吸附力較強,而對鈉之吸附力較弱之故。同樣吸附力強的陽離子也容易交換別的陽離子,吸附力弱的陽離子則不易交換別的陽離子,此即所謂離子交換力,所以吸附強者交換力亦強,吸附力弱者交換力亦弱。
一般言之膠體中常見之五種交換性陽離子的吸附力之次序大致為:氫 > 鈣 > 鎂 > 鉀 > 鈉,但這個次序並不是全無變動的,因為常有其他因素可以改變陽離子之吸附力與交換力, 1. 膠體種類來源不同其對各種陽離子之吸附不盡相同,例如來自屍體或陪葬物及墓室的土壤質等。 2. 吸附性陽離子之數量關係,例如膠體中氫與鈣兩種吸附性陽離子,鈣量低時吸附得很牢固難被交換出來,鈣量大時吸附得較鬆易被交換出來 3. 陽離子間之相互影響,例如鈣能影響鉀之吸附力,相對的鉀能影響鈣之吸附力。 4. 交換性陽離子的濃度愈大則交換力愈強,例如將剛出土的玉器用高濃度的鈉鹽溶液浸泡,則入沁到玉裡的膠體所吸附的氫、鈣、鎂、鉀等陽離子,一部份會在被鈉離子交換出來,此乃符合化學質量作用定律。交換力從單位面積可以計算出陽離子交換能量,每一種膠粒對各種陽離子的交換能量不同會有飽和度,陽離子的飽和度會影響膠粒酸鹼質,對玉器受沁的化學變化有直接影響。
因此可以暸解玉器受沁,沁質來源是墓室中任何物質的膠體粒子搭配其他環境因素促成,膠體粒子在未與玉器經水合作用結合時,其本身以達具備結合時所需要條件,也因為這樣才能達成玉器受沁的物理性質及物理化學性質。
第六節:受沁沁質1.有機沁質 2.礦物沁質
1.有機沁質
有機質是沁質一個重要部分也是一種物質,其影響玉器在受沁時的物理化學情況,墓室中的有機質是來自屍體及一些含碳的陪葬物,例如:木材、布帛、皮草等有機物質,在所有各分解階段中之殘留著,陪葬的木材、布帛、皮草等,常具有頗為穩定之化學的及物裡的性質,但其承受分解作用不及屍體之迅速,往往是為有機殘體之過渡階段,其分解作用較慢是被一個或幾個原因所阻礙,低礦物成分,低溫通氣不良,或者有碳酸性及其他化合物能阻止細菌生長,在此情況尚能認出腐質物質之纖維,此階段腐質物質的顏色為棕色多於黑色。
墓室中的腐植質都是發源於,四周土壤、屍體或陪葬物,經由腐植化作用而來,腐植化作用之意義,為有機物質部分分解的一個作用,且又為某些特別對腐植質有關的化合物之合成作用。當腐植化作用進行時,某些易於迅速被分解的成分,被氧化消失而形成水,或二氧化碳及其他氣體等,某些礦物質被水流失,經過時間的腐植化作用,僅有一部份有機物質之原有乾重遺留下來,其成分也是經過物質上的改變。一般而言墓室環境中的氮氣及礦物質百分率,比其陪葬物存於原來物質中要高些,當陪葬物碳素含量略為增高,但氧與氫則招致重大損失,腐植化作用為一個緩慢的不完全氧化作用,由於溫度、水分及氧氣供給,決定腐植化作用方式與速率,所以當地氣候與地形土質墓室深度,對腐植質形成之種類有一個很明顯的影響。
腐植質之最重要成分有氨基酸、碳水化合物、脂肪、蠟類等,此外菌類生長物質以及抑制生長物質,腐植質的元素以碳最多,其次是氧再來是氫,以及少量的磷和硫,腐植質有一個高度的陽離子交換能量,由於具有與陽離子起反應能力,所以腐植質之活動力,可視為一個弱度離解的酸,腐植質也能吸附陰離子,但其釋放磷酸離子,比無機膠體更容易的多,為此原因木材、布帛、皮草等,對有機質滲浸所需之酸鹼標準的重要性,不及玉器滲浸所需之嚴格。
腐植質中的腐質酸鈣幾乎不能溶解,而常與礦物質的黏粒成為水中穩定的複合物,藉水分的黏度接觸附著於玉器表層,依滲透能量進行滲浸,由於酸鹼度變動導致沉澱作用發生沉積於玉器表裡,複合的水分若經蒸發,遺留的沉積物質往往會顯現顏色,腐質酸氫僅能稍微溶解但易擴散,在此情形下與受沁物質結合時,於物質的晶體或粒子之間的隙縫發生擴散移動,在滲浸過程與氧化鐵化合形成氫氧化鐵,經擴散沈積於玉器晶體間隙縫,所顯現的顏色呈棕紅色或褐紅色。
腐質酸鈉及腐脂酸胺是頗高程度之水溶性者,褐黑色或黑色乃因腐質酸鈉溶解性關係。腐植質的吸水性很強,當濕時可以膨脹很大,可達自身重量的二至四倍,但是當腐植質徹底乾燥,即水分完全蒸發後則不易在弄濕,此乃由於孔隙細小且由於,避水性脂肪蠟類存在之關係,換言之腐植質之再水合,是一個很難的及一個緩慢的逆向反應,由此了解腐質有機物質沁入玉裡後,這些沁質很難於水中再溶解。
科學方面到目前為止以認此為不可能,對腐植質之種類與內容找出真正基本原理,原因如下:最重要的目前尚不能把腐植質與礦物質完全分離,而不使其成分有絲毫變動。事實上有些乾腐植質複合物為很親密結合,而無法令其某成分或其他成分不起變化而分離之。不同類型腐植質之間也沒有明顯界限,此外腐植質本身也是常起變化,這些種種存在原因,對於玉器的有機沁質所形成的沁色穩定性,都有直接密切關連。
屍體及陪葬物在各種情況下進行分解,分解速度及最終產物依溫度、水分、空氣及微生物而異,溫度愈高則分解愈快,水分是物質分解作用所必須者,但過量的水將造成空氣不足,所以又會降低其分解作用,有機物質之分解速度隨之而減退,且隨著類似腐植質之化學成分的達成而減退,有機物質之最終分解產物為 、 、 、 、 、 等,事實上屍體或陪葬物腐植化作用成腐植質,對於內含的有機質之分解,這一連貫的化學反應是一種消化作用,其與動物胃內之消化作用並無不同。
為此原因有機質之分解作用,對空氣中氧的供給是必須的,但往往墓室中的氧氣量供給卻較缺乏,除封墓之時留存於墓室空氣中氧的比例外,無法從外界獲得新的空氣注入,這種情況下對於物質所需的氧進行分解較慢於地面上,對墓室內陪葬物的保存反而是一個較有利條件。有機質對受沁過程的幫助,化學的是供給二氧化碳,硝酸鹽,硫酸鹽及有機酸助長玉器表層溶解。物理的是促進礦物質粒團作用,保護粒團免於被水分散,增進滲浸沁化能量。
2.礦物沁質
玉器受沁礦物沁質是重要成分之一,墓室中礦物質的來源有屍體或陪葬物的腐植分解,和周遭岩壁風化後的落塵及土壤,屍體或陪葬物的腐植分解,礦物質含量較少有的甚至沒有,多數是來自墓室的落塵與土壤中。一般年代久遠的地下墓室在打開墓室時,都有一層鬆散的落塵疊壓混合於腐朽棺木或陪葬物中,這層鬆散的落塵厚度不一,都是來自墓室四方的土壤或岩石風化所形成,風化是自然破害作用,促使礦物進行物理的及化學的兩種作用。
物理的只有形態改變而無成份改變,物理改變主要原因是溫度變化,各種礦物粒子因顏色不同,白天與夜晚的溫差,因體積膨脹和收縮不斷反復變換,礦物粒子自物質中遂自分離出來。化學的主要為化學分解作用,也可以說是一種腐蝕,不僅改變形狀且改變了礦物本質成分,其中一部分礦物因化學變化即變為新礦物,有些發生化學變化的礦物,某些成分變為溶解性物質,另一部份成為細微的粒子。
化學風化作用可分下列幾種,有氧化作用,是礦物中某些低價元素被氧化成高價元素礦物因之分解。酸化和溶解作用,酸化來自有機質分解的有機酸破害礦物。
溶解作用主要是水,水為天然的溶劑,水分子散佈於空氣中,附著於墓壁、土壤空隙或陪葬物中,遇冷凝結為水滴,自然水中常含有少量的酸及其他雜質,其中對某些礦物質能做緩慢的溶解,墓室周遭或陪葬物也因此做緩慢的潰爛,礦物被酸分解或被水溶解時會釋放金屬離子,例如鈣、鎂、鉀、納常被溶解於水中,進行化學滲浸作用。
風化不僅改變物質原來的形狀,且改變物質的本來成分,有些發生化學變化的礦物,某些成分若與水分子直接結合構成含水礦物,因溫度、壓力、重力關係,促成滲漏滲浸作用與玉器進行礦物受沁。性質不同的礦物常能影響玉器,對礦物受沁所產生的沁色與沁狀,因結合質與客觀環環境關係造成各有不同。
墓室中礦質最初來源係由岩石風化而來,岩石中含有多種礦物,風化後產生一些鬆散細碎的礦物粒子,其中一部份為岩石中原來含有的礦物未經變化而遺留下來,另一部份為岩石風化時所產生的新礦物,這些最後都成為礦物沁質。 註《SOIL PHYSICS 土壤物理學,原著:HELMUT KOHNKE 譯者:郭魁士》
第陸章:發現自然科學辨沁依據過程
第一節:科學辨沁法源自觀察自然現象
物理學是研究物體的性質、運動、變化等知識,這與辨別物質是否自然變化,所需多種自然科學綜合知識尚有落差,攸關自然受沁的形成,主要是氣候、土壤、玉質等在時間過程受溫度變化影響的交互作用,內在除了不同玉質差異外,還欠缺瞭解外在結合的沁質種類、劑量,與自然氣候變化影響溫度冷熱數據,這一連串問題就不是單以相關性物理學研究,即能得到自然受沁科學數據。如果擴大加深相關自然科學知識,是否就能找到自然受沁科學辨沁數據,短時間不但不可能未來也不容易,因為這之中尚有一些問題根本無法解決,例如某種自然受沁中所含的沁質種類,目前沒有科學方法可從已形成的沁象中分離出來,就不知道有幾種沁質,還有劑量多寡目前也沒有量稱工具可測量,就無法以數學方式計算數據,另外人為無法掌控的自然因素,例如地方性氣候隨季節轉換更動與每天早、晚的溫差效應,以及更動過程的時間數據等問題,遠超越目前人類智慧所能掌控,這種種相關因素都直接間接影響玉器本身,在同時同地或不同地產生的自然受沁現象,在未能解決這些問題之前,想從物理學或相關自然科學,要找出自然辨沁科學數據是很困難。
另一方面今日的化學知識,對物質分解、結合道理是很瞭解,製作技術與設備也相當先進齊全,以人工製作化學受沁要達到,類似自然受沁的視覺辨識效果是很容易通過,而且在辨別知識不足辨別方法尚未研發出來之前,人工受沁就一直在充當自然受沁,這也是有其能夠充當理由。人工與自然受沁同屬物質分解結合變化,化學是一門自然科學,並無所謂人工或自然分別,如果沒有自然化合原性存在,就看不到所謂生銹、腐朽、風化等現象,玉器也無受沁可論,就因原性已無定義區分,所以一直無法分辨所謂人工或自然受沁。從知識、技術、經驗來看,人工受沁也會有自差異,主要原因是在人為提供化學結合,物質種類、劑量多寡與時間長短、溫度壓力等掌控,是無法達到二次絕對相同,還有受沁玉質的材質結構等問題,就造成不同沁象而不是在化學本身,所以從人工受沁來看,也不是僅以某種沁象就能當所有辨沁標準。
自然或人工兩種受沁雖同理但不同性,各領域所發展出來的沁象變化就各有不同,造成自差異目前雖沒有科學數據可以辨識,但從這兩種受沁可釐出一種共同點,辨別受沁方法無論是證實或證偽,在尚未定出自然或人工受沁各自辨別依據之前,兩者間就不能做自辨或互辨。因此研究受沁辨別方法,在觀念上必須再調整研究方向,若將自然與人工受沁分成兩種系統來看,其實只要從自然受沁考證做起,就自動與人工受沁系統做出初始區分,但重點是如何確認所見的沁象是絕對自然受沁,其實很簡單只要回歸到考古出土玉器觀察即是,若將所有考古出土玉器的沁象,歸納為自然受沁系統來看,對自然受沁想找出相似、差異依據,這需要自然受沁的科學辨別數據就不是探討重點,從考古出土空間來看,整理出所有自然受沁沁象特徵,反而才是未來辨別受沁工作重點,也是自然受沁依據主要取證來源。
第二節:自然受沁特徵證實與證偽意義
自然受沁證實或證偽這兩種辨證法意義都相同,目的是在驗證自然受沁特徵的正確性,只是辨證構想不同,前者是盡可能證明受沁特徵是自然形成屬證實法,後者是盡可能證明受沁特徵是人工形成屬證僞法。
這兩種辨證法是針對理論待證主題,發現白絲狀同型樣沁痕是自然受沁嗎?找自然辨證依據屬證實法,證實重點是「自然」所以只要朝「自然」方向思考,就有機會找到證實依據,所有考古出土玉器都是自然受沁容易認定,只要從中找到白絲狀同型樣沁痕就證實是自然受沁,即能突破以物理數據辨證自然受沁的困難。證偽並沒有發現過程,不知道受沁有白絲狀同型樣沁痕,在未證實是自然受沁之前,勿需探討做假的可能性無證偽對象,證偽是在證實之後不必在證偽上費神,只要專注尋求證實法即可。當證實白絲狀同型樣沁痕是自然受沁時,幾乎同步提出證偽法來檢驗證實的正確性,在無法證偽下鞏固證實法的正確質。
考古出土玉器的自然受沁是否有相同特徵,目前學界並沒有這種研究構想,因為考古出土玉器有出土地點,年代的過去時間證據,源自出土地點的地下墓穴是經證實的過去空間,不必藉相同特徵證實是自然受沁引證過去時間再斷代,因此並沒有對受沁進行微觀研究工作,所以考古界目前還不知道出土玉器,是否有相同型樣沁痕這件事。但從科學鑑識角度來看,這是值得推廣的科學考證工作,道理很簡單,若將考古出土玉器帶離出土地點,其本身已存有自然烙在玉器上的過去工後時間古證,問題是研考者能不能發覺這層意涵!民間對古玉斷代雖缺乏出土墓穴過去空間證明,但也有一些玉器是以經驗法則判定年代,從公認年代玉器發現有相同型樣沁痕,在鑑識上雖然跨進一大步,但這種方法尚缺乏過去空間依據,從對比依據屬性來看,公認年代對比依據是相對性證實,若再經考古出土玉器驗證,則對比依據就是絕對性證實。
目前從公認年代玉器上,已找出多種自然受沁相同特徵,在考古出土玉器上能找到一樣的嗎!這是科學考證最後驗證工作,但因學界目前並沒有這種考證構想,而考古出土玉器又是被列管文物,這兩種原因一直無法進行微觀對比驗證。驗證工作是證實程序中一種行為,主要目的是檢驗研發科學考證邏輯是否正確,不是在驗證行為本身,目前驗證源雖然受限,但並不表示考古出土玉器,沒有與舉例的沁痕有相同型樣的,應是未曾注意這些。
第三節:試從玉表孢子生長找辨沁依據
玉器的材質是一種礦物,屬於無機物質無法提供植物生長,出土古玉因久埋於地下多少都會有受沁跡象,在受沁過程結合到土壤中或其他陪葬物腐蝕分解的有機物質,在受沁處表層竟會長出孢子植物,就如同在石頭上長青苔一樣。這些非常細微的孢子植物肉眼是無法看到,需經高倍顯微放大才能看出,若不是有梗將灰白色植物頭撐浮於玉器表層,實在看不出比髮絲還細的一個極微小點,竟是一種植物生長特徵。雖極細微但卻是存在的,如果從植物生長實例來引證,玉器表層受沁是自然形成,作為一種辨別自然或人工受沁方法,為了求證這個辨別構想可行性,對於生長於玉器表層的這種孢子植物,是屬於那種類型及其生長條件,就必須做更深一層暸解。
這是屬於一種極專業領域需借助專家來解釋,就請教於台大植物研究所,並詳細說明所要瞭解目的,經研究所提供研究資料講解,才暸解孢子植物其生長條件非常容易,任何材質的器物只要與微量有機質結合就能提供生長條件,並舉出歐美研究報告其發生原因。重點是因二氧化碳過度排放,與空氣中水分子結合造成酸雨,那些擺放於室外的銅石雕作藝術品,經酸雨淋過留存微量有機質於這些藝術品表層,孢子植物的種子經空氣流通傳播,而寄生於這些含有極微量有機質的藝術品表層,由於孢子植物的死亡殘體分解,造成這些室外銅石雕作藝術品表層受到相當程度破壞。
透過這些資料暸解如果玉器表層,利用孢子植物生長來證明,表層受沁是經過長時間自然演化形成,從眼觀角度來看,玉器表層受沁與生長的孢子植物,兩者間是緊密結合在一起,中間並沒有什麼隔閡,但從知識角度來看,寄生植物的生長條件是來自生長物質的供給,跟寄宿物玉器是不是自然受沁無關,兩者間的隔閡是無限寬廣,之間並沒有受沁相關知識相連,無法證明受沁是經過去長時間自然演化形成,結論是不能從孢子植物生長實例,做玉器表層受沁是自然或人工的一種分辨依據,這個結論在日後見到,製作過程經酸性處理的仿古玉器中,在放置過一段時間後也是會長出孢子植物得到證實。
從這個辨別構想獲得一種啟示,藉由寄宿植物生長研究受沁辨別方法,雖然研究起點與物理化學不同但目的卻是一樣,可惜兩種研究都無法找出辨別自然受沁根據,因此研究辨別受沁方法,必須重新調整研究方向,不要從受沁做沁質解析研究。受沁有開始、過程、結論三個階段,應該從結論的沁象著手做解讀,較有機會研究出辨沁方法,但沁象與自然辨沁依據之間是有什麼關連?需要有新知識領悟或許有機會找到辨沁方法。到最後才暸解原來自然辨沁根據,本已存在於考古出土玉器表層受沁處,只是當時尚不理解沁痕與時空關係意涵,而無法悟出辨別方法,知識就是理解這些過程原委。
第四節:發現自然辨沁證古依據
吳王夫差銘文玉劍,兩面表層都有一層薄薄黃土受沁,受沁處局部在顯微鏡下放大三十五倍觀察,可以清楚看到集結很多細微白絲狀沁痕,順著玉質晶體結構紋裡排列,在這極小區面裏再相互比較白絲狀沁痕形式,雖極近相似卻還有長短與乾潤稍異差別。如果根據過去對受沁經驗推斷,這種沁痕應是自然受沁形成,但考慮到劍身雕有吳王夫差自作用鈼,兩行八字小篆銘文顯示玉劍頭銜特殊意義非凡,在未有科學考證之前並不適合,以經驗推論作為考證玉劍年代根據,不但沒有自然根據做確認年代基礎,反而會因詮釋無據引來爭議,萬一是當代貴重文物其特殊之格反遭誹議。
經驗推論與證據考證兩者間,在知識層次上之差距是無法計量,對考證年代除考古出土文物外,其他所謂古代流傳之物,都應該要以科學考證取代經驗推論,不但結論有檢驗根據,還可避免無根據推論爭議。在流傳古物中已有其他類別,引用科學考證溯出正確年代,唯有流傳古玉至今還有某些原因,一直無法以科學方法考證年代,相較之下考證質已較落後於其他器物。所以如此特殊貴重文物,當然要以科學考證溯出年代,考證玉劍年代在程序上,需先考證玉劍完工後至今時間證據,再以造型、花紋風格考證年代,將年代制定在過去時間基礎上,才能符合科學考證原則。考證主軸若以有形沁痕做詮釋無形時間代表,則沁痕就必須提出是自然受沁證明,藉此傳導過去時間給雕工證古。
這是一種研究辨別構想,開始的觀念是對但如何辨別!為了嘗試解開辨別問題常在顯微鏡下,反複觀察玉劍表層受沁痕跡,想由此找出自然受沁辨別方法,但經過幾年不斷觀察,幾乎可以記住玉劍表面一切,卻無任何辨別心得,在極端無奈之下突然想到,過去曾經收藏一件沁色極為相近的戰國榖紋圓勒,其表層受沁在顯微鏡下觀察,與玉劍比較會不會有相同型樣沁痕?當這個問題構想在腦海中閃起瞬間,清楚感受到一股解惑連鎖牽動力,直覺意會到問題構想,就是揭開辨沁證舊開端。這種深切感受是在未有問題構想前,並不知道從玉劍微觀到的沁痕是代表什麼意涵?當然不知道這種沁痕有相同型樣的,而相同型樣沁痕又有什麼意涵?是想從沁色極相近,先前經驗判斷是戰國穀紋圓勒,找是否有相同型樣沁痕時,無意識將問題帶入自然領域求證自然,才瞭解相同型樣沁痕是自然辨沁證舊依據,為什麼會有這種問題構想?可能就是所謂靈感吧!無預設立場才符合科學考證原則。
當瞬間閃起這個問題構想時,就直接從過去辨別經驗勾引出,一種待證假設慣性反應,預判答案可能有相同型樣沁痕,為何預判可能有,因為玉劍與圓勒是同經驗法辨別,圓勒既已判斷是戰國,同理判斷玉劍也應是春秋後戰國初玉雕,但經驗辨別缺過去工後時間證據,想突破這層限制,才從玉劍鎖定沁痕辨別受沁,若與判斷是戰國(戰國是過去時間中的一個年代)圓勒受沁(此受沁從過去時間引申是自然受沁)有同型樣沁痕,就能引證玉劍受沁是自然形成,則同型樣沁痕,就是自然辨沁依據過去時間古證。之前並沒有這種求證假設,是出於問題構想之後才有,答案戰國圓勒有沒有相同型樣沁痕,最終是在求證自然本來有沒有,這完全是起於無預設立場臨時動機,卻是尋找辨沁證古開端,由此引領進入自然領域尋找辨沁依據,才有之後從玉器表層受沁對比沁痕方法,從中取得過去工後時間為雕工證古,結論會如所設預判嗎?就待實物觀察驗證。
戰國圓勒是件公認年代玉器,在上下兩端圓直徑面上,透過顯微放大三十五倍觀察,兩面表層受沁處也有極細微絹絲般沁痕,與玉劍沁痕相比較型樣幾乎相同,答案與假設相符但這會是巧合嗎?為求慎重應再次檢驗答案,因此再找一件沁色相近玉豆,在蓋緣表裡果然也找到相同絹絲般沁痕,假設驗證產生連鎖效應。這個發現得到考證受沁一種非常重要的新理論,設玉劍和圓勒兩件玉器,成器的時間與地點不同為據,就會有不同的時間、空間,自然受沁玉器有相同型樣沁痕存在道理。自然受沁在不同時間、空間為什麼會有相同型樣沁痕,雖然無法想像但應該有合理解釋,考古出土若把同一墓室當成同一空間來看,擺放位置極接近的玉器就會有不同型樣沁痕,這一點可以暸解在同一時間、空間就有不同型樣沁痕,若將這幾項重點完全反轉過來,把同一時間、空間換成不同時間、空間,不同型樣沁痕換成相同型樣沁痕,這幾項正反重點同存完全符合相對哲理。
對比相同型樣沁痕目的是要分辨,流傳古玉受沁是自然或人工形成,藉辨沁依據同步引證過去時間,給雕工證古但不能斷代,因為由相同型樣沁痕所引證的過去時間,不是與過去時間長短成正比,會有這種差別是自然受沁,受空間環境變化影響與玉質結構不同所造成,何況是無出土空間佐證的相同型樣沁痕,更不能用來作為同一時間依據。為了證明這種看法的正確性根據之前方式,必須再找出另一種相同型樣沁痕,做為區分過去時間長短第二例證,再比較這兩種例證時間差別質。但在此要先解決一個問題,過去時間是無限的,如果找到另一種相同型樣沁痕,用什麼做定位區分過去時間長短?幾經思考才想到用年代定位區分,因此考證物要有公認年代才可比較,結果在一件紅山玉鳥和一件商末玉蟲,找到另一種相同型樣沁痕,兩件相比較在過去時間相差約一千五百年,再次證明不同空間另一種相同型樣沁痕,在過去時間中相對存在著長短差別。
再進一步檢驗,從紅山玉鳥與商末玉蟲,兩件相比較的過去時間差別質,和春秋末期(暫定)吳王夫差銘文玉劍與戰國圓勒,兩件相比較的過去時間差別質,再互比較兩組的差別質也分出長短,至此可以得到一種結論,兩種類形相同型樣沁痕所引證出來的過去時間,有的很疏遠有的很接近都相對存在。無論差別時間長或短,對無出土空間佐證的任何一種相同型樣沁痕,要在過去時間中定位會有一定困難,從這些相比較和互比較例證可以瞭解,沁痕對比為什麼只能證舊不能斷代原因。此階段雖不能考證出年代,但卻是考證年代前,取得過去時間根據重要前置步驟,之後再與雕工連貫即成為雕工時間證據,這與傳統考證最大差別是,從辨別受沁取得過去時間證據,不是從造型、花紋風格推論出過去時間,重點明確方法與效果也符合實際需求,雖是極細微的跡象證據,卻能跨越無形時間抽象空間限制,開創出一條辨沁證古考證之路。
第五節:考古出土玉器檢驗古證
吳王夫差銘文玉劍表層極細微受沁痕,從公認是戰國圓勒表層發現相同型樣沁痕,印證辨證推斷想法正確,不過這具形沁痕要證明涵有過去無形時間,需要有過去空間證明,這是交代過去時間來源最終根據,圓勒雖然公認是戰國時代,但不是考古出土玉器,對戰國至今當成過去時間來看是經驗推論出來,不是從證實是過去空間引證出來,因此考證過去時間根據,只能達到相對性無法達到絕對性證明,這是與用考古出土玉器對比不同之處,而為什麼還要再經考古出土玉器最終驗證理由。
考古從地表向下挖掘到地下墓穴,將墓穴當成一個空間來看,這個空間受土層隔閡完全與外界隔絕,在時間過程中不受外界人為因素影響,從過去到現在甚至到未來,不但完整保存當代所有文化資源,也使墓穴中所有陪葬物成為過去時間證物。如果把證物和時間分開來看,證物從那裏可以看到過去時間證據!根據時間、空間相對道理,證物的過去時間來自出土墓穴是過去空間,在時間過程受自然變化影響,使證物表層留下變化痕跡,則過去空間的自然變化痕跡,就是可以看到的詮釋過去無形時間具形證據,同時也是某種自然變化辨別依據,這是從考古出土墓穴空間暸解,自然變化與過去時間,構成有與無、具體與意識之間對應關係。
考古出土地下墓穴是可以證實的過去空間,就是知道這個空間地點和過去營造時間,吳王夫差銘文玉劍不是考古出土玉器,沒有過去空間出土證明,這是與考古出土玉器最大不同之處。雖然現在看不到這個空間,但並不表示玉劍就不是來自過去,可從證明是古雕的過去時間證據,根據時間、空間相對道理,引證出也是來自過去某個空間。證實方法根據不同的時間、空間,自然受沁有相同型樣沁痕存在道理,從已經證實是過去空間考古出土玉器,在找到與玉劍有同型樣沁痕時,即證明玉劍舊證沁痕是,來自過去某個空間自然形成,雖然在此看不到這個過去空間證據,但並不表示就沒有這個過去空間證據,而是超乎想像的證據無法被觀察。
1. 考古驗證歷史背景
中國歷史悠久幅遠遼闊,考古出土玉器有很多,在眾多的考古出土玉器中,從那一種受沁可以找到驗證依據,若從受沁顏色根據物理化學知識,和過去觀察流傳古玉年代經驗心得,從沁色相近的考古出土玉器,應該可以找到相同型樣沁痕,因此必須從眾多考古出土地點,選定地點和玉器做驗證依據。
南越王墓是南越國第二代王陵墓在今廣州象崗,墓中所出土玉器是西漢早期雕作,不但出土數量多器型類別也相當豐富,之中有一些作品堪稱是稀世之珍,詳情請參考《南越王墓玉器》。這個王陵出土的玉器中,受區域環境氣候、水分、土壤等因素影響,有一些黃土沁色玉器,例如:圖片 4 1 透雕龍鳳紋重環珮(D 6 2),或圖片 7 4 劍首(D 8 9-1),都符合驗證所要找的受沁顏色,如果從受沁處再透過顯微放大三十五倍觀察,是不是與吳王夫差銘文玉劍表層有極近相似沁痕,就待驗證揭曉答案。
2. 驗證時間地點結論 ◎‧此段內容待取得出土資料填補‧◎
※◎ 最後驗證根據,預計從南越王墓或其他藏有,考古出土玉器博物館取得資料,但因人事隔閡一直無法取得,在於發揚古玉文化精粹重視考證素質為優先原則,希望南越王墓博物館,或其他藏有考古出土玉器博物館,能跨越人事隔閡懇請賜予,從黃土沁色系列玉器進行 6 0 倍微拍取樣照片,一切相關費用在下全部負擔,並另付協助酬金,完成科學考證過去時間根據學術研究工作。◎※
第六節:考證年代從造型花紋銘文對比
從考古地下過去空間出土玉器表層,對比出相同型樣沁痕引證過去時間,印證了研究考證構想,但至此尚不能考證出年代,雕工雖能證明是過去時間古雕,但相同型樣沁痕與過去時間不是成正比無法斷代。年代是在過去時間中的歷史階段,從無始的過去時間來看是屬於階段定位,因此考證年代必須從另一層次,根據造型、花紋形制風格,對比同年代考古出土玉器,斷出過去時間階段定位即年代。
但吳王夫差玉劍的造型、花紋、銘文,在過去並沒有類似出土玉器可供對比,所以只能從一九六五年十二月,湖北省江陵故郢都濟南城遺址七公里處望山一號墓,出土的越王勾踐銅劍做造型對比,《中國古代兵器圖集》封面,以及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湖北省江陵馬山磚瓦廠五號楚墓,出土的吳王夫差銅矛做花紋、銘文對比,《中國文物精華 1 9 9 0 》圖片 7 5。越王勾踐出土銅劍,劍身從中間至尾端有明顯減寬,吳王夫差銘文玉劍與此劍造型相同,楚墓出土的吳王夫差銅矛,矛身蝕雕雙陰線方菱格紋,一面上端鑄“ 吳王夫差自乍用鈼 ”二行八字銘文,吳王夫差玉劍劍身上的雙陰線方菱格紋、銘文與此銅矛完全相似,尤其是兩件銘文字體如出一轍,可能是出自同一工作坊。
綜合勾踐銅劍與夫差銅矛,對比吳王夫差玉劍造型、花紋、銘文都有相似之處,至此可從這些相似特徵,對玉劍年代做出考證結論,是春秋末期吳王夫差玉雕遺物,屬歷史上極稀有珍貴文物。
第柒章:結論
長久以來傳統認為考證流傳古玉年代是從質、工開始,這種考證觀念主要是判斷意識受合理化想像所主導,表面上看起來是合理,但實際上是還有檢討空間,因為考證至今尚缺雕工考古步驟,應是沒有考證工後時間證據方法,所以僅能從有形質、工論述時間意涵,但意涵僅是合理想像不能當證據,因此一直無法將考證年代,建構於工後時間舊證基礎上,不可否認質、工考證與塑出年代有關,卻與考證工後時間無關,如果考證沒有更進一步觀察,考證觀念就會一直停留在自認是合理的錯判中。在此提出一個問題即可檢驗傳統考證想法的周全性?若將考古出土玉器帶離出土地點墓穴空間,沒有相關旁證資料試問出土玉器本身,從那裏找到是過去年代完工時間古證,此即為傳統未曾思考有待解答考證年代核心問題。
考古是一門考證學,主要是考證人或攸關人在時間過程,遺留於空間中所有器物與古代有關的考證,古代是過去某一段時間,流傳古玉是不是古代雕作?在雕工未證古前考證年代方式,不適合完全循考古模式直接考證年代,兩者間存有雕工考古最重要的,有與無過去完成時間證據差別,所以考證必須回歸到出土玉器重新觀察,察覺與時間有關事證運用於流傳古玉身上。再深入瞭解玉器與時間關係,無論是已證物或待證物,這兩者間雖有差別但從時間觀來看都屬被證物,時間證源並不是來自器物本身,包括玉質、造型、花紋、雕工等,這些都只是分離出來的被證項目,不是質成器後時間證源,證源是過去空間,空間中玉器表層質化過程就在詮釋時間,留下的痕跡就代表過去工後至今時間古證。
吳王夫差是春秋末期歷史名人,吳王夫差與春秋末期是人物與時間對照關係,玉劍若根據銘文判斷是當代文物,屬於雕工範疇的銘文,需要有春秋末期完工至今時間證據,銘文字義才能顯現記錄歷史實質意涵。玉劍不是考古出土玉器,無法看到出土空間,根據時間、空間相對道理,就沒有完工至今時間佐證,這就是與考古出土最大差別之處,不過玉劍表層質留有受沁跡象,可根據受沁與時間對應關係,從辨沁導引時間來辨證雕工是過去或現代完成時間證據,但要有自然辨沁依據。從一件公認是戰國榖紋圓勒表層質受沁處,微觀發現與玉劍有同型樣白絲狀沁痕,得到不同時間、空間自然受沁,有相同型樣沁痕存在新理論,則同型樣沁痕就是一種自然辨沁證古對比依據,最後再經證實是過去空間出土玉器驗證。
玉劍雖沒有過去空間佐證,卻可從同型樣自然沁痕線索,連貫到無法觀察的過去空間,傳導過去時間為今所見玉劍雕工證古,之後再根據出土銅器造型、花紋、銘文對比,考證出歷史上的年代。新考證法與傳統考證是證古與論古之別,引用通俗的新古觀,建立先辨別雕工新古觀念,從流傳古玉表層質沁處當考證時間門徑,根據自然受沁跡證取得過去時間證據為玉器雕工證古。考證構想從當下思索如何穿越當下時空,回到過去無法觀察的空間取得過去時間證據方法,最後瞭解原來自然已在時間過程中,將過去時間型樣化留在玉器表層質上靜待尋找者發現,知識只是在探索過程瞭解,時間、空間、自然受沁三相對應原委,考證方法主要是領悟過去無形時間證據,既抽象又實際的科學哲理,如此考證出具有當代代表珍貴玉器文化遺產,才能受世人重視永久流傳。
第捌章:對未來考證建議
中國考證古玉知識始於北宋,與西方考證相比雖早很多,但多是引用古籍知識加上考古識別經驗推論,理論雖可參考但不能引證以致無法檢驗結論,十八世紀後西方將考古學,再結合相關自然科學建構科學考古,避免一些無謂爭議值得學習。流傳古玉與考古出土玉器,同屬礦物材質同是人為雕工,但流傳古玉沒有出土證明,考證年代應著重在辨證是否古代雕工,是否為古代雕工是時間不是雕工問題,目前中西考證雕工時間是循考古模式,從已完成造型、花紋與出土玉器做比較推論雕工時間,不是以與時間有關可辨識事項,經證實後做為工後至今時間古證。推論雕工時間是對時間定義瞭解不夠,無法從生活中找到與時間相應線索,因此中西考證方式一直滯留在,無過去時間古證經驗論識階段。
科學考證與經驗推論時間最大差別是,科學考證必須提出辨古根據,這對沒有出土時間、地點證明的流傳古玉,在考證年代定位是非常重要。時間證據是一種過程證明,玉器的質化受沁過程,所形成的跡象從無至有就是在反應時間,考證雕工時間古證,就從有過去空間證明玉器,找出任何一種可辨識沁痕就是過去時間古證。從時間、空間來看中華文化浩瀚淵博,古玉文化是中華文明一種歷史物證,考證中華流傳古玉年代,辨古需要瞭解區域空間自然變化對古證的影響關係,這就涵蓋空間所有相關物質,包括空氣中的水分、地質、土壤,受季節轉換氣候變化改變溫壓的物理、化學變化,之中的知識非常浩瀚無法言盡,但其獨特性不是其他區域所能替代,這對瞭解玉器從辨沁證古到斷代是不可或缺概念。
從地理位置區域文化來看,根據時間、空間相對道理,中華地域出土的一切古器物,其過去時間證據是源自出土地下過去空間,所以考證玉器雕工過去時間證據,就從中華地域所有考古出土玉器,表層受沁痕跡引證出來。中華文化考古出土玉器,到底有幾種型樣自然沁痕,因為牽涉到自然因素故非常複雜深奧,過去也沒有這種考證新理論,無法以目前有限知識做預測,因此匯集其他型樣自然沁痕,是考證方式另一種新階段開始,有待考古或鑑識工作者,從現有或新發掘考古出土玉器再深入仔細搜尋。根據過去經驗辨別心得,先從有沁色部分著手較容易找到自然沁痕,再從同沁色做初判應可找到相同型樣沁痕,但其之間還是有些極細微差別,例如大小、粗細、長短、色澤和乾潤之別,從這些差別可以逐一再做細分。
未來考證趨勢勢必著重證據,對自然微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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