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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8 11:38:23| 人氣6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當你開始要求某個東西,是否意味著你缺乏或已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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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六月號216期<遠見>有一篇林宜諄寫的,
<品德應從CEO做起>覺得好笑,又有點憂心,
所以下了這樣的一個標題,那種感覺就好像之前,
看到很多文章討論現在企業對新世代人類求職時的要求,
感受是完全一樣的,原來,當你開始要求時,相對代表著,
你缺乏該項東西或特質,或者曾經有過但現在失去了,
當我們質疑e世代求職者喪失穩定感與抗壓性的同時,
原來,聘僱他們的主管消失掉的是品德?
那你是否想過,你缺乏什麼?或是遺失了什麼呢?

文章中說, 高達74.7%的企業在徵才時,會把人才的品德條件
看得比專業能力重要。這是否表示有至少74.7%的企業,
開始覺得他們的員工或主管在品德面向上出現瑕疵?
當然他們也可能只是未雨綢繆,事先防範罷了….
不過令人好奇的是,這些企業用以探測品德的方式, 根據調查顯示,
64.4%的企業人資仍藉由傳統面試檢視應徵者人品,
其次是多方打聽(14.1%)和試用期評估(12.1%),少數會透過
心理測驗(5.3%)和暗中觀察(2.3%),
只有1.8%的業者會看推薦信。
我想說的是,想不到使用比例最高的方式,
其實是我個人認為最無效的,因為我實在不認為品德能從面試中得知,
反倒是較少人採用的推薦信及多方打聽比較實際有用,
因為品德是抽象指標,行為才是真正呈現的具體可探測的,
而推薦信及多方打聽比較可能蒐集到明顯的品德缺失造成的
實際行為傷害,當然,看你打聽的管道與對象,以及推薦的來源囉!

最讓我費解且啼笑皆非的是,所謂保密文件及競業禁止的簽署,
調查顯示,為了避免員工跳槽後幫助同業成為最大競爭對手,
55.3%的國內企業設置禁止競業條款來約束員工跳槽行為,
其中42.7%主要針對少數主管或部門,有12.6%要求大多數員工簽署。
我真的懷疑,我簽一份文件說我會崇尚品德,你會相信嗎?
此外,離職跳槽真的是所謂品德操守有問題嗎?
我想,只是每個人追求的目標不同吧?有人重名、有人重利、
有人重工作滿足,這跟品德何干呢?除非真的出現違法事由吧!
我想在這個議題上,IBM人力資源部副總經理柯火烈的觀念
,是我認同的,「如果心經已不在此,簽約只是簽下軀殼而已」,
調查顯示,55%的企業人資主管認為「高階主管帶隊集體跳槽」
是很不應該的事,不過,進一步分析發現,46.2%的金融業認為
這「純屬個人自由」。 我想金融業這點觀念是比科技業清晰,
元智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系副教授胡黃德認為,
如果團隊集體跳槽,一定有其理由,不能只怪跳槽者為「叛徒」。

我實在非常憂心企業的思考邏輯竟然如此迂腐,
而我正置身在這團迂腐的泥淖之中,我當然也認同品德的重要性,
只不過為什麼他們會天真地以為品德是看得出來?
是能夠以一紙合同來約定呢?事實上,品德的定義本來就見仁見智,
加上隨著時代變遷,認知也不斷更迭,你認為忠誠是好的品德嗎?
那你是不是想過現在企業是否相對提供終身僱用的環境,
來換取你的忠誠呢?如果你某個程度上認為誠實是好品德,
那是是否思考過你所處的企業運作的制度是否相對誠實?
我想這一切都是相對的,都是需要細部衡量的,而無法以偏概全,
甚至一體適用,不是嗎?

台長: Des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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