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輕便、經濟效益佳眾所周知,但騎上道路一樣得遵守法規,標準比照正常機動車輛,車管局提醒欲購摩托車通勤的民眾,得按規定申請領牌、報考駕照,否則同樣按無照行駛、違反交通規則辦理。
坊間有關摩托車駕照說法眾說紛紜,其中不乏一些誤解,車管局(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發言人Jaime Garza解釋,民眾報考摩托車駕照區分M1、M2兩種。其中,持M1駕照者可騎安裝馬達(含汽油與電動)的速克達(Scooter),及所有二輪機動車輛。持M2駕照者,可騎安裝電動馬達的腳踏車(英文名稱:Moped)和速克達,但不可用來騎摩托車。
車管局規定,摩托車泛指排氣量超過150c.c.、不超過三輪、重量低於1500磅的機動車輛,騎士必須持有M1駕照。若是三輪車或外掛車廂的摩托車,都得按加州交通法規CVC Sec. 400規範報考Class C的駕照。低於排氣量149c.c.的二輪車種,依照法規CVC Sec.405 車管局列為輕型機車或馬達驅動車(Motor Driven Cycle),持有者得向車管局註冊領牌,持有M1的駕照才可以騎乘。
至於坊間所稱的Moped,按法規CVC Sec. 406(s) 406 (b)解釋為加裝馬達的腳踏車(Motorized Bicycle),其定義包括二輪、三輪車,安裝有人力可踩踏的踏板。若無踏板則是採用「純電動馬達」(Electrical energy)。這類車型得註冊特殊牌照、行車執照,車主繳交一筆18元的規費辦理即可,日後不必更新。
Jaime Garza說,還有一種定義為速克達(Motorized Scooter)的車種,附有電動馬達、手把與供騎士站立的踏板,這種車子與台灣慣稱的速克達、小綿羊不同,比較像玩具。持有者不必向車管局註冊領牌,但得持有M2或M1駕照才可騎乘。
報考摩托車M1、M2的駕照,均得通過測驗才能取得。他解釋M1得通過體檢、筆試和路考,而M2則可省略路考部分,只要以筆試確定騎乘者熟悉交通法規即可。最後他提醒民眾,無論騎乘的是哪一類機動車,上路都得守法並配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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