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亞洲商業片編劇與製片家腦中的眾多夢想裡,都一定會有下面這一個:
好萊塢買走我的作品吧!無論怎麼使用、改寫、糟蹋自己的作品都無所謂,買走我的作品吧!
吼,錢多真的了不起嗎?對...就是了不起。在美國,百萬美金以上製作成本的電影,編劇家至少可以拿到製作成本的 5%,隨便拿個兩億美金製作成品的電影來計算,編劇家大約可拿到一千萬美金吧!這個數字,大約是新聞局優秀劇本首獎(大約一萬美金)的:
1,000 倍左右。
在這種夢想力量的加持下,我們看到了不會發出光線炮、出場時沒有”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音樂的狗吉拉;我們看到了完全無關天花與詛咒巧妙的異業結合(鈴木光司會哭吧?),可是卻和虐童案有關奇妙貞子...我們也看到了角色個性完全平板,再扁一點就像藍心湄大餅臉一樣的神鬼無間。
馬丁大導演的本事不用多說了,看過計程車司機(taxi driver)裡勞伯迪尼洛和十三才茱蒂福斯特精彩演出的朋友,都不會懷疑他是一個一定能拿奧斯卡最佳導演的厲害傢伙,可是,我就是不能認同這一部四項大獎 (最佳導演/影片/剪輯/改編劇本)的神鬼無間。
簡而言之,神鬼無間使用了無間道大部份精彩的橋段,可是使用得實在糟糕,大概可以用這種情形來形容:
有一群大盜,運氣好進入了四十大盜的藏寶庫裡,眼前有無數珍寶,可是,因為大盜專業水平不夠,他們只想拿走黃金杖和寶石耳環,卻對能夠實現三個願望的神燈視而不見。又,碰巧拿到了飛天魔毯,可是回家後卻把那神奇寶物放在客廳,當成餐桌下墊腳的裝飾品...
套句港片的台詞:
「給你張好牌也不會打,看不上你呀!」
唉,真是可卑的暴發戶呀!
當然,無間道也不是那麼一個原創的作品,它參考了好萊塢的變臉和某部日本的漫畫,可是它厲害的地方,卻是可以在每一個精彩的橋段中,放入了二層、三層或更多的深刻意義:這是讓我在看原版無間道時,下巴都快掉下來,眼淚都快止不住的精采技藝。
梁朝偉的苦,是那句:三年,三年完了又三年,都快十年了,老大!
身為臥底的苦,是到後來,自己都分不清自己到底還能不能算是一個警察~
劉德華的苦,是發現自己在警界原來可能會有無限發展的可能性,於是他為了美好的未來,才選擇殺掉曾志偉,是為了把自己從黑道的背影裡完全解脫...
有這兩個基礎的衝突,最後那場劉梁二人在天台的對決,一句又一句的:
”我是差人””我是差人”,才充滿了對抗的力道,故事的結局,誰活了,誰死了,才會那麼令人回味無窮。
之前所有的故事,都是為了帶出最後的結局:這真的不了起!
有了最後的結局,之前梁朝偉在信封上寫錯字的那個梗,才是經典中的經典。你要知道,一個警界的優秀學員,在黑道混了十年之後,居然連一個簡單的國字都會寫錯,梁朝偉臉上那個無助與迷惑的表情,真是精彩呀!
有了最後的結局,劉德華在故事的最後就一定不能死,不能像在美版裡被莫名奇妙的臥底組長官一槍爆頭,他要好好地活著,就像在打高爾夫球時,長官幫他刻劃的未來那樣好好地活著!
美版改編最差的部份,除了沒有經營好兩個主角的痛苦和掙扎,讓兩個主角就像照表操課的笨蛋偵探一樣,東跑跑西跑跑,罵罵髒話就以為自己很痛苦、很忙碌之外...
就是把兩人臥底的時間,從十年改成大約兩年左右。
因為美版裡沒有時間的沉澱,兩個臥底的人格尚未產生錯亂,於是支持起整個故事的動機,都完全混亂了~
於是李奧那多怕的是死,怕的是被殺,而不是怕每個夜裡都分不清楚,自己是差人還是賊!麥特載蒙怕的是自己被黑道老大出賣給 FBI, 而不是怕的是自己未來的光明前景不在...
這種改編過的價值錯亂,把原版裡最經典的幾場戲都毁了:
傻強在車子裡快死之前,依然願意相信梁朝偉不是臥底,這種角色的錯亂,是多可愛的一種設定呀!而在美版中,李奧那多差點就被中槍的那個小混混拆穿了...
劉德華殺掉曾志偉那場戲,是多麼冷血而合乎邏輯;可是在美版裡,麥特載蒙好像在殺掉老大之前,似乎仍然認為,幫傑克尼克遜臥底沒什麼不好的,只要不被出賣給 FBI, 他還是可以有金髮美女可以幫自己吸老二,完全看不出有反抗老大的任何意圖,要不是傑克先開槍,麥特也不會殺掉老大!
改了版的麥特,你還能看得出,他害死了黃秋生那個角色,被警局同仁幹到爆,但在後來他殺了傑克後,全體警局同仁對他鼓掌的那種強大的戲劇張力嗎?
而因為角色的價值沒有被美版移植,美版天台對決的那場戲,變成完全沒有張力可言,連帶的整個結局,我只能給他0分,一點令人感動的地方都沒有。
別再說改編的作品只要有拍出新意,就是一部成功的作品;問題是,大家都看過無間道,看過那樣精彩的作品,要我怎麼可能會喜歡美版的神鬼無間?
就好像,看過周星馳版的食神,你能說,王仁甫版的食神,因為有拍出某些新意(好比說又抄了少林足球和功夫的某些橋段),就能算是一個成功的作品嗎?
放你的屁,沒那種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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