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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密室殺人之王卡爾那本史上最著名的密室殺人小說《三口棺材》裡,卡爾發表了他震驚世界的〈密室講義〉(Locked Room Lecture)。小說家在自己作品之中,以一章的篇幅發表了自己密室殺人的思考與理論整理,從此,竟有文學評論家語出驚人:密室殺人詭計已死。
或許,在 LRL 之後,再也沒有小說家可以在密室殺人的詭計上,還能玩出什麼花樣了。
文學評論家唐諾(?應該算是吧?),曾經幫三口棺材寫過導讀;唐諾文采非凡,導讀文章寫得極好,而我關心的焦點,並不是他如何評論密室殺人的詭計,而是他在其中提到:
密室殺人詭計的可愛之處,就是可以讓讀者安心坐在椅子上好好看本書,享受刺激的感覺,然後不用擔心故事裡的殺人魔會在現實生活中出現。原因為何?因為密室詭計多複雜而難以實施,能想出密室詭計的殺人魔,通常都只會在故事裡賣弄殺人技巧,炫技的目的大於一切,自然不會出現在現實生活中。
回到文章的主題。我寫作的故事裡,通常會有一兩個犯罪詭計,而我思考的基本原則,是利用社會系統的制度缺陷,設計出在現實生活中「可實施的犯罪」,以此突顯某些制度的不完整...而我今天看到新聞,心中長期以來的恐懼居然成真,唉,原來,我的犯罪思考詭計,居然真的可以在這個社會上實施;今天小說尚未發表,現實刑案已經發生,如果未來一個個詭計隨小說出版,這社會,會因為這樣而變亂嗎?
今天的新聞是:有個政大的學生,自稱因為同性戀出櫃不被家人理解,於是被老爸下藥,依精神衛生法的規定,送醫強制治療五十六天,於是他開記者會出面控告老爸家暴。
這件事的起因,有可能是政大學生一直有憂鬱症問題,再加上自爆出櫃,造成家人認為他已經瘋得無可救藥,於是在學生一直打死不認自己生病的情形下,才想出這個把他強制送醫的方法。
令我害怕的是,我才完成的小說《未爆彈》中,也有個一模一樣的情節,只是我那個情節,在法理上比這個新聞事件更站得住腳,在合理性上更無瑕疵...如果照我的詭計來作,恐怕這個記者會,根本是開不起來的。
我設計的情節是,有個得憂鬱症的律師,因為怕自己的伴侶嫌棄自己生病的事實,未來會離自己而去;所以,他要想辦法讓自己的伴侶在醫學上被證明得到精神疾病,入院接受強制治療,用重藥直到這個伴侶承認(在醫學判斷及病人意識上)自己是精神患者為止,這樣,在伴侶住院期間,律師表現出不離不棄的態度,等到伴侶出院了,心有感動,這樣就不會離開自己了。
於是,律師先以大量精神藥物配合酒精誘騙侶伴服下(伴侶經常假稱憂鬱症,前往精神科門診拿藥,再加以酒精服用,以造成毒品般的迷幻效果為樂),在伴侶失去意識之時,用兇器造成伴侶自殘的假象,然後送醫急救;依精神衛生法的規定,如果精神病人有自殘或傷人的事實時,專科醫師可以施行強制治療(就是用藥灌到你失去行為能力),直到病人康復(無異常行為或自殘行為)為止。
在故事裡,律師的伴侶在醫院醒來,發現自己被強制治療了,當然會大吵大鬧,不肯就範...可惜,這剛好是一般精神病患者的標準動作,於是,醫師判斷她真的生病了,決定要用藥用到她承認自己自殺、以及承認自己是個精神病患者為止。
故事裡這個詭計沒有寫到結局,不過我心裡預設的結局是:伴侶一開始當然會否定一切,認為自己是被害者...但是隨著不斷用藥,律師再投以愛心長期相伴,伴侶會開始懷疑自己,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自殺了?到最後,她終於說服自己,自己是個自殺的精神病患者,於是,她和完成完美犯罪的律師,從此過著相依為命的生活,再也不離不棄了。
在故事裡,讀者當然知道伴侶是被害者...可是在現實生活中呢?如果一個憂鬱症患者,在家裡被發現自殺,醒來後哭喊自己是被害者,如果你是醫師,你會相信誰的說法?病人的?還是家人的?不過千萬別忘了:
被害妄想與幻覺幻聽,是精神病人基本病徵唷!
於是...一個故事情節,一個社會案件,兩者有了巧妙的呼應。我無法從政大學生事件單一記者會,看出這件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當然以目前媒體的判斷來看,的確是家長用了藥沒錯(因為醫師也知道是家長用藥了)...這兒子,實在可憐。
可是如果以我的思考,事情可以再完美一點。因為如果家長狠一點,就算毁了一個兒子,就是要完全抹去他瘋狂的同性戀與憂鬱症(從家長的角度:沒錯,我兒子真的瘋了!),我就會把用藥的場合放在家中,然後在他被下藥之後,在他手腕上劃個幾刀...這樣,他兒子送醫強制治療的合理性就完美了!
而更完美的是:未來兒子出院,如果「治好了」,不再搞同性戀這件事,那就天下太平;而兒子如果無法接受,未來要鬧革命、自殺、或是離家出走,反正家長本就無法接受,那就再依例作一次,只是這樣改成幫兒子燒炭...
唉,死了總比在外面丟人現眼好吧?
於是,就有一個無法被定罪的殺人被實施了:因為病人本就有憂鬱症病史,就算自殺了,也沒有什麼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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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真是個壞人...只是大家別罵我,因為,真的有很多「好人家」的家長,真的無法接受自己的小孩得了討人厭的精神疾病呀~~~再換個角度來想想,如果你真的很討厭一個人,這個方法,同樣也有用,包含可以用在刺殺總統上唷 ^^
嘿嘿...
一.樣.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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