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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1 15:38:29| 人氣1,2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遇上愛...如果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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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巨蛋的燈光滅了,歌迷尖叫隨著舞台上的火舞突然爆發,在場內轟繞的巨大音樂聲響中,一聲聲清脆的,叮叮噹...叮叮噹...把我帶進了神奇的幻境。

這是上星期六的事,我參加了一個免費的演唱會,有兩張票,我用了一張,一張給了妙妙。妙妙說她從來沒有看過演唱會,在出發前,還問了我應該要穿什麼樣的衣服,我說,anything you feel comfortable, 她倒好玩了,她回了句:

“oh, anything YOU feel comfortable…yaya…”

我們約在火車上見面,老實說,我實在不知道她是在那一站上車的,只知道在新竹往台北的電車上,在六號車廂,她會幫我留個位置。上了車,我當場笑了出來:這那是去看演唱會的打扮?看看自己,就那條一百零一條的牛仔褲,加上一件 Yankees 的 Jersey, 一個黑米包可以裝水裝零食,就這樣...可是她可好玩了,她穿了粉色的套裝配A 字裙,踩了一吋半的尖頭鞋,掛了一個肯是是名牌或是是仿名牌的包包,臉上給了一個超級大濃粧,活脫像個下了主播枱的主播。

「長官,我們是要去看演唱會,不是去聽音樂會...妳也有點常識好不好?」

「我當然知道呀,不過,我這樣穿,你等下一定會覺得比較舒服...I guess.」

她給了我一個很棒的微笑。

我好久沒有聽演唱會了,上一次是什麼時候呢?在 Off Boradway 的 Blueman group 算嗎?還是在國父記念館的 Helloween Dark Ride Tour? Angra 的 Rebirth? 不,應該是在 Ez5 和以劉小星為首的追星族,一起為王柏森加油打氣那一次。這次,我沒有對演唱會有很大的期望,畢竟,參加的藝人雖然很多,但是我熟的並不超過五個,比較想看的,大概只有我的新任偶像(繼松浦亞彌與王心凌之後三代目)楊承琳吧 ^^ 這次來台北的主要目的,應該是看看小巨蛋內部倒底好不好,另外,吸收上萬人能散發的正面能量,大口大口的呼吸,這才是主要目的。

上次去台北,為了證明自己是個偽台北人,我買了一張悠遊卡,這樣,我就可以很帥氣地刷卡坐捷運了,嘿,在台灣,這可是只有在台北人才有的特權唷!當刷卡機響起虛榮的「逼!」聲,我露出了一臉得意的表情,這讓妙妙笑岔了氣:

「你好俗唷,就悠遊卡呀,你那麼爽幹什麼呀?」

「怎樣!我已經三個月沒有刷上班卡了,讓我爽一下會死唷?」

「好好好,你想怎麼爽,就讓你怎麼爽,這樣可以了嗎?」

說完,她好像很得意似的,在那兒一直低著頭猛笑:嘿,小姐,這可是段會令人害羞的對話呢。

這次我們很早就到台北了,所以我們有比較多的時間可以在台北逛逛。妙妙說,她想買台數位相機,她從來沒有擁有過一台數位相機,這讓我十分訝異。

「第一次聽演唱會囉!當然要留下一些回憶呀...你唷,怎麼笨到沒有帶相機啦...真是夠了。」

我們從捷運車站走到博愛路,那條我最愛的相機街,我們走得很慢,畢竟,她穿了一雙不是很好走的鞋子。和上次一樣,我們還是手拉著手,像對情侶般走著。她這樣打扮,就算在台北的街頭,也十分引人注目,因為我說過了,她是一個美女,美女有美女的樣貌,就隨性走走路,也可以招來一堆好奇的目光,而且,她走路的樣子,有獨特的味道,你可以去想想茱莉安德魯在麻雀變公主片中教學的走法,然後把那韻味,灌注到一個二十八歲的身體中,差不多就那樣了。

我對電子產品已經很久沒有興趣了,有關相機的一切知識,也早已和流行脫節。於是,我和妙妙從郵政總局這一頭,一家一家地向下問去,不過妙妙是個很爽快的女人,不到半個小時,這小姐已經買了一台相當不錯的數位相機:三吋的 LCD, 天呀,顯示畫面快和 PSP 一樣大了。

「沒有什麼特別需要,就是可以自拍,然後連笨蛋都可以拍得漂亮那一種...對了對了,要能夠錄影的唷!這位先生曾經花了很多錢,然後買了一台連錄都不能錄的...笨唷。」

這是她對相機的要求,我並沒有和她說明,並沒有人用 DSRL 來錄影的。

有了相機的妙妙,好像裝了翅膀的小蜜蜂,到處吸取這城市的甜蜜。她拍我,拍我們,拍路邊的情侶,還有晚餐的那隻大雞腿,不過拍得最多的,是她自己:她一格一格地拍,拍臉,手臂,胸前,小腹,腳,還有屁股。我曾經和喜歡照像的女人交往過,我知道有些人會瘋狂地拍照,可是妙妙對於用相機擷取影像這件事,好像是以驗屍官的角度處理檔案照片一樣,並不是以可愛或美觀的角度為出發點...是的,她是在紀錄,不是拍照。

「我覺得我今天很美呀!當然要多拍一點囉。因為,也許明天,我就不會這麼美了。」

她笑著,不過笑得很僵硬,絕對是。我們在火車站前的快洗店,把一張我們兩個的合照送洗:那是一張很棒的照片,黃色的陽光圍繞著我們兩個,她笑得好自然,一直在她眉宇間的憂傷完全不見了,我倒還是一臉肥樣,不過,真的笑得很開心,因為她一面自拍,一面用手在我腰裡搔著。店長說店開到晚上十一點,我們如果看完演唱會,馬上就可以拿到相片了。

很快地,夜色低垂,除了亮晶晶的小巨蛋外,那厲害的相機再無法以自然光拍攝任何東西。我們在路邊買了螢光棒,一隻有三段色彩變化的螢光棒,一百元一隻,是我花錢買的,所以我堅持我要自己拿著。

「你怎麼那麼小氣呀?借我玩一下會死唷?」

「妳是主播呀!主播怎麼可以玩這種幼稚的東西?我來玩就好了。」

我逗著她玩。她不高(?),就算她穿了高根鞋,高度大概只到我耳邊,我高舉著閃閃發亮的螢光棒,一隻手還不斷把她推開,她怎麼搆都搆不著;

「給我玩一下,玩一下,玩一下啦....」

突然,她哭了,頂著一臉濃妝的她,哭了。

我一時之間傻了,身上也沒有什麼東西可以給她擦臉,不過她倒解決了我的難題,因為,她直接把頭悶在我的胸前,放聲大哭了起來。

「叔叔,你好壞唷,你把那個給阿姨玩啦!」

身邊一個小女孩,扎了兩個辮子,不顧媽媽的拉扯,用她短短肥肥的食指,義正辭嚴地教訓我。

「你看你看,連小朋友都看不過去了!不要臉,和人家搶玩具玩!」

妙妙聽到小女孩的叫喊,笑了出來,臉上掛著被淚水搞花的眼影,楚楚可憐地,從我手上把螢光棒搶走。

經過簡單的梳洗,我們已經站在搖滾 B 區,現場大約一萬人吧,把小巨蛋搞了個滿座。所謂的搖滾區,就是沒有座位的區域,我們走了一個下午,兩個人都累了,加上我們兩個都是高個子,如果往場中一站,後面的人可能什麼都看不到了,於是我們靠在最邊邊的欄杆上,等待節目開始。她把鞋子脫了,兩隻腳站在我的鞋子上,讓我可以環抱她的腰間,然後她把頭枕在我的肩上,兩個人都可以看到表演。在讀過徐四金的《香水》後,我無法用任何的形容詞來描寫妙妙的氣味,但是你們一定要知道,她非常好聞,溫溫暖暖的,像我的臭被窩一樣,是令人安心的味道。

我們這樣子,引來了不少觀眾的目光,我似乎還瞄到,有從日本來的 F4 熟女 fans 們,拿著相機對著我們猛拍。我相信,她們是在拍妙妙的,因為她的臉上,有非常幸福的笑容,那笑容,就算放在男人幫的封面,都不會比章子怡遜色。

不久,演唱會開始。就像一般的演唱會一樣,整場燈光暗下,然後全場的觀眾發聲尖叫,螢光棒像不要錢似的,漫天飛舞。老實說,我對演唱會的要求比較機車,在看過 Metallica 和 KomeKome 的 DVD 後,沒有我想像中張力的演唱會,是無法讓我擺動肥肥身軀的;就算庾大哥賣力地飆著《熱情的沙漠》,我也不覺得他的能量有比王柏森這 gay 小子強到那裡去。

妙妙好像感覺到我的無力,她從包包裡拿出兩個銅板,叮叮噹...叮叮噹地敲了起來。Elac 有顆超高音喇叭,叫作 4 PI II (見圖),據說這顆東西,可以發出人耳聽不到的高音,然後讓人神清氣爽、頭腦清明,我猜想妙妙的銅板裡,一定有偷偷裝了一組。現場聲浪如排山倒岸而來,可是我確實聽到那一聲聲的金屬敲擊聲,幫我舒暢了我的全身毛細孔,讓全場的活力,源源不絕地灌入身體來。

演唱會很棒,除了我偶像楊小姐讓我震怒以外:這小鬼,居然給我唱對嘴的!也許是妙妙幫我打開了感受的能力,我整場演唱會,都很配合現場大螢幕的字幕,一句一句地合唱著,而妙妙,也許是累了,那螢光棒,只揮了兩下,就不玩了。原來,我居然曾經被 KTV 訓練到,非常熟悉那些我曾經嗤之以鼻的華人流行音樂,天呀!原來演唱會也許不需要 Slash 的 God Father Theme, 或是大合唱和 Roger Waters 合唱 “It all makes perfect sense”, 就可以讓人心情舒暢。

呵,尤其是吳宗憲出來和柯什麼倫的 rap battle, 我居然不爭氣地笑了!

大約十點半,元千歲唱到一半,主秀王立宏還沒有上場,不過妙妙喊著累,我們就先離開了,可是一出小巨蛋,妙妙居然活力十足,吵著要去大安森林公園。

「末班火車是十一點半,我們來不及了。」

唉,可是我那天晚上被她那樣一哭,又怎麼捨得不順著她呢?於是,我們從敦化信義路口,一路走到大安森林公園的盪鞦韆區。

據妙妙說,大安森林公園那八座鞦韆,在白天的時候,是絕對不可能有空位的,只有在半夜這時候,才可能有位置可以坐到。她搶了一座,要我也一起來,不過我瞄了一眼載重限制:「限重三十公斤」...嗯,還是靠著單槓休息好了。

「不是我休息,是讓鞦韆休息」妙妙笑著說。

我看著她,赤著腳,隨著鞦韆飛舞,我覺得她好開心,像個小孩子一樣...我雖然那天也很開心,但是一如最近的心情,只要稍微一點的安靜,心就會自己歸到寂寞的檔位上,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這是為什麼,明明是非常快樂的一天:用了悠遊卡,陪人買了數位相機,聽了一場很有感動力的演唱會,還走了很多的路...

當時的心情,卻好像一個人在電影院裡看女主角獨舞一樣的寂寞。


「遇上愛 那一天 有個他能思念
 想像誰 把漣漪放我心裡面
 遇上愛 某年某天 兩人之間 用默契相連
 從那天我就會 決定把我整顆心寄放他那邊

 遇上愛 那一天 有個人能思念
 想像誰 把漣漪放我心裡面
 遇上愛 某年某天 兩人之間 用默契相連
 從那天我就會許下願」

妙妙突然唱起歌來,雖然她歌聲就像對嘴的楊承琳一樣美妙,但是在我心裡響起的旋律,卻是完全不搭嘎的 Sting 的 《Russians》...那首在我療傷系歌曲排行榜上高居第十四名的歌。

我閉上眼,聆聽著史汀的低吟淺唱,一回兒是 《It Probably Me》,一回兒變成了《A Thousand Years》...不久,Chet Baker 也來了,他唱著 《My Funny Valentine》...接著是蔡琴,她的《新不了情》...還有鄧麗君《獨上西樓》...

.......
.......
.......

不久,或許很久,大約七個小時以後,我被手機吵醒,是妙妙打來的,我還靠在大安森林公園的單槓邊上,奇蹟似地,我身上居然一毛錢都沒有少。她說,她看我睡得沉,就沒有叫我,自己先坐車回家了,還告訴我,照片她已經拿了,她覺得很開心,照片那麼美麗,很希望下次有機會和我一起出來聽演唱會。

我的手邊,拿著那隻快沒電的螢光棒,在早晨的陽光下,它再也閃不出什麼令人興奮開心的光芒;接著我搭了火車回家,全身酸痛地躺在浴缸裡,想著昨天晚上很有可能被流浪漢海扁了一頓,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而妙妙倒底是用什麼時間去把相片拿走的,就算想破了我的腦袋,就是實在想不通。

接著,我上了 Sting 的官方網站,發現了以下的文字:

”There’s nothing more boring than a song that says ’I love you and you love me’. That’s boring. But if you write a song that says ’I love you and you love somebody else’, that’s interesting!”

於是,決定把我看演唱會的經過寫給你們看。

台長: hei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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