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米是個 freelancer, 最近在家常看電視,最近幾乎所有的政論節目都看,包含台灣心聲,火線雙嬌,大話新聞,2100...什麼都看,今天上午,看到火線雙嬌這個節目,上節目的有雷倩,吳敦義,還有一兩個誰我忘了,有看過那個節目的人就知道,那個節目的顏色很純,別的談話節目多少會請一兩個別黨的(台灣心聲也很純,你知道的),火線雙嬌是深藍的。
這篇文章要罵的是雷倩,雷倩一些簡單介紹如下:
雷倩 / 東森華榮傳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在美十六年的求學與工作生涯中,她努力深入美國文化,不但與美國知識金字塔頂端的菁英們交手激盪,躬逢美國廣電媒體界最波瀾壯闊的十年巨變,並就在6年內,雷倩從基層的研究編輯、一路升到企業部總監、投資部主任,並在1993年,以僅僅36歲的年紀,打敗40幾位副總裁職位的 "候選人",當上首府/ABC集團有史以來最年輕的華人副總裁,也創下美國三大電視網的歷史紀錄,成為美國媒體界位階最高的華人之一。
我印象中,她英文很好,邏輯也不錯,可是,上午我看到她用圖卡說了一個網路笑話,很認真的指控綠軍科技作票...哇哇,我真的儍眼了,那一個恆等式,她還真的用力討論耶!!雷小姐,妳博士讀假的唷?不但對於不合理的笑話弄不清楚,還用這個來指控別人作票!!小姐,妳不是立法委員唷,不怕被告到腿軟唷?
今天有人貼了文章出來,我就不用我的方法寫了,請大家自己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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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開電視剛好看到泛藍陣營召開記者會,針對票數的巧合列出了一連串的數學式,經過大約十個代數演算式,最後,記者會的主持人周守訓激動的大吼:「天底下怎會有這麼巧的事?」然後直指泛綠陣營以科技方式做票,畫面的另一角則是台下一堆記者努力跟上這個泛藍發明的新「建構式數學」,也都看得目瞪口呆,嘖嘖稱奇,儼然一個重大弊案呼之欲出。
教統計的我,基於宋儒張載名訓「於不疑處有疑,方是進矣!」仔細聽完這段記者會,心中替泛藍陣營捏了一把冷汗;心想這則消息不知道國際媒體發出去了沒?要是上了國際各大媒體,那台灣這些年來在國際奧林匹亞數學競賽得到的榮譽不都全毀了!
泛藍記者會上揭發的「電腦作票」事證如下:
A) 以第一案公投票為例:
(總投票數)-(公投第一案領票數) =(公投第一案拒領人數)
13251719-7452340=5799379
(公投第一案領票數)-(扁呂得票) =(領公投第一案未投給扁呂人數)
7452340-6471970=980370
(公投第一案拒領人數)+(領公投第一案未投給扁呂人數)=(推測連宋實際得票)
5799379+980370=6779749
(推測連宋實際得票)-(中選會公布連宋得票)=(總統選舉廢票數)
6779749-6442452=337297
泛藍陣營說怎麼這麼剛好,以公投票數推估出來的連宋應得票數減去實際上連宋的得票數,竟然就等於廢票數;換句話說,廢票怎麼全都是投給連宋的,這未免太巧了!
為了證明這個巧合有系統性作票的嫌疑,泛藍陣營又以公投第二案為例,又寫了四個數學式,更「神奇」的事發生了
B) 以第二案公投票為例:
(總投票數)-(公投第二案領票數)=(公投第二案拒領人數)
13251719-7444148=5807571
(公投第二案領票數)-(扁呂得票) =(領公投第二案未投給扁呂人數)
7444148-6471970=972178
(公投第二案拒領人數)+(領公投第二案未投給扁呂人數)=(推測連宋實際得票)
5807571+972178=6779749
(推測連宋實際得票)- (中選會公佈連宋得票)=(總統選舉廢票數)
6779749-6442452=337297
說到這裡,記者會的主持人終於忍不住,激動的大吼:「天底下怎會有這麼巧的事?」筆者要說的是,天底下真的有這麼巧的事,因為這是代數中的恆等式;如果結論不是這樣那才會是大新聞,因為數學史將要改寫!
如果我們把上述公投第一案的例子以扁呂的得票數代入,會發生什麼情形呢?
A) 以第一案公投票為例:
(總投票數)-(公投第一案領票數) =(公投第一案拒領人數)
13251719-7452340=5799379
(公投第一案領票數)-(連宋得票) =(領公投第一案未投給連宋人數)
7452340-6442452=1009888
(公投第一案拒領人數)+(領公投第一案未投給連宋人數)=(扁呂推測實際得票)
5799379+1009888=6809267
(推測扁呂實際得票)-(中選會公布扁呂得票)=(總統選舉廢票數)
6809267-6471970=337297
從上述的式子得到的結論是:以公投票數推估出來的扁呂應得票數減去實際上扁呂的得票數,也一樣就等於廢票數,不信的話代入公投第二案的例子也是一模一樣。
這一點也不神奇,因此也不需要找傑克來說明。
它的邏輯簡單明瞭:「總票數」等於「投扁呂」加「投連宋」加「廢票」等於「領公投」加「不領公投」。如果泛藍的假設是:「連宋應得票」等於「不領公投者」加「領公投不投扁呂者」,承泛藍上述之邏輯中所指「領公投不投扁呂者」等於「領公投票數」減去「扁呂票數」,那麼數學式就是「連宋應得票」等於「不領公投票數」加「領公投票數」減去「扁呂票數」,因為不領公投加上領公投就等於全體票,全體票減掉一方的選票,不就等於另一方的實際得票加上廢票嗎?何怪之有?
(作者彭文正╱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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