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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8 11:22:33| 人氣1,47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三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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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末年的倭寇張獻中,寫過一個七殺碑,內容是「天生萬物以養民,民無一德以報天,殺殺殺殺殺殺殺。」

關於這個碑,不管是內容、存在與否,都有很多不同的說法。

但不知道為何?讀過之後,就怎麼也忘不掉。

徹覺得,能一口氣寫出七個殺字的人,就算是個倭寇,也是一個牛屄的倭寇。

這個開頭,跟接下來要寫內容沒啥關係,單純只是想寫寫這件事而已。

從沒認真想過要靠寫作賺錢。

徹沒受過正統的寫作教育,讓徹認真寫作的真正原因是----錯別字太多。

也許是因為注意力可以集中的時間太短,又或者是因為太容易記憶字的長相(自以為),以致於忽略了一筆一畫的組合順序,從小就很擅長寫錯字。一個愛寫錯字的小孩,偏偏有個檢查功課一板一眼的爹,於是乎,一本習字本,得塗塗改改寫上很多次,別人的本子都是薄薄的,徹的本子通常是別人兩倍厚。(因為用橡皮擦一直塗改,所以紙變厚了。)

當然也有例外。

比方說,週記本。

小時候的週記是用毛筆寫的,因為沒辦法塗改,所以只要一出現錯字,徹爸就毫不遲疑把有錯字的頁面撕掉,讓徹重新再寫一次。一般的孩子,都會把「重寫」視為苦差事,但徹不會,就算徹爸只是要徹把原先寫錯的東西重抄一次,把錯字改正就好,但徹偏不要,因為這麼做就真的太無聊了,加上腦中的奇想停不掉,於是每次重寫,徹就會想到新的點子,跟著就寫出一篇跟之前內容不太一樣的週記,不同的內容自然會出現不一樣的錯字,於是就掉進不斷重寫漩渦裡。

就這樣,學期過不到一半,徹就用了兩三本週記本,每本都只有薄薄的幾頁。

進國中以後,對學校所有的事都不感興趣,以擺爛的態度對之,唯獨作文比賽,只要徹有參加,通常都會拿冠軍。

當兵時,還一度以五個不同的名字參加部隊的徵文比賽(因為規定一個單位要交五篇,但沒人要寫。),結果前三名都是徹。

退伍後,順理成章地成為靠文字吃飯的文字工作者,後來雖然工作轉換,不再以文字作為主要的賺錢技能,但偶而還是會幫報紙、雜誌寫寫文章,還莫名其妙地出了幾本書。

寫作對徹來說是件有趣的事。

舉凡沒寫過的東西都想試試看,於是,除了旅遊報導、散文、小說外,也寫了為數不少的劇本、平面廣告文案、電影腳本、公關廣告企畫案、甚至某些艱澀無趣的營運計畫書。

徹是個拙於討價還價的人,寫作通常是因為好玩,加上可以賺到一些買奢侈品跟旅遊的費用就更好了。反正當時有正職,寫作可以賺到錢很開心,沒拿到錢,就當交朋友。不是有人說「君子以文會友」嗎?哈!

在這種情況下,著實也完成了不少作品,甚至還出現過案子太多應接不暇的盛況。

去年夏天,徹意外地失去正職,雖然一方面覺得可以在漫長的就職人生喘口氣很不賴,但是經濟壓力卻不會因為是假期而消失,儘管有些積蓄不致於很快地出現財務危機,但說完全沒有擔心也是假的。

「反正你只要接案子就可以賺到錢。」有朋友這樣對徹說。

話是這樣沒錯,也的確靠寫稿賺到些稿費。

但招來更多的是----來請求幫忙的人。通常只要對話中出現「麻煩你幫幫忙」,徹的腦中就會出現「阿!又來了。」的跑馬燈。

經常被人找去開動腦會議。一開始很有趣,反正放假期間也沒有特別的事,但這種會經常一開就是四五個鐘頭,雖然談不上是勞動,然一直動腦筋跟說話其實很耗體力。開會有結果還好,但很多動腦會議開完後就無疾而終,然而這只能算是損失最少的狀態。

某些案子做完動腦會議後,就開始寫企畫大綱。寫大綱還算簡單,通常是一兩個小時就可以結束的事。

一些特別的案子,比方說:政府部門標案用的標案或營運計畫書,因為經常不是一個人可以獨力完成,還需要動員工程、會計、電腦等專業人員,徹當Team leader有個基本原則,就是----絕不讓Teammate做白工,於是提大綱後,正式寫作前,徹會給委託方一份合約書,並要求至少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

那些當初信誓旦旦的委託者,不管對於那門生意當初說得多有把握,就是會有那種一收到合約就人間蒸發的傢伙。(這樣的人,通常都是投機份子,用盡各種辦法騙人幫忙寫案子,然後再去找創投或政府標案,如果運氣好拿到,說不定會付點稿酬,如果沒拿到案子,多半一毛錢也不會付。但是對於接案子寫作的人來說,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完成提案,就應該要取得費用,更別提,這個世界上,很多案子能不能拿到,跟案子好壞真的關係不大。)

其實這樣也好,因為如果在未簽約的情況下就幫這種傢伙工作,很可能會血本無歸,到時又不知道該怎麼跟伙伴們交代。

但是如果不是牽扯到很多人,是徹一個人就可以解決的案子,通常就不會這麼堅持。加上本身不太擅長議價,經常在人情的壓力下接自己不太喜歡的案子,寫得不開心也就算了,還會遇到交稿之後,稿費七折八扣的情況,不過可以拿到錢已經算不錯,徹還碰到過那種不付稿費,最後以一頓飯打發筆者的傢伙(徹也有朋友接下一個困難的翻譯案,最後對方居然付了兩箱便宜的紅酒取代原先承諾的稿費。),當然,最糟的是一毛錢都拿不到的。

也會有那種明明是為了幫對方的忙,以超低的稿酬接下很趕很難的案子,但事後,委託方還很誇張地對外說,自己是為了讓筆者有錢賺,才發案子給他。搞不清楚,究竟是誰幫了誰,而誰才該跟誰致謝?

寫到這裡,徹又開始厭惡起這個社會來。

徹真的很佩服那些以接案子寫作為業的朋友們,伙伴們,你們真的辛苦了!

好在,單靠接案子過生活的日子沒有持續太久,假期結束了。

然而,找到正職後,依然有各式各樣的案子上班,那些不止一次放徹鴿子的傢伙又繼續出現,因為懶得對這些人一一拒絕與說明,徹被迫立下「三不寫」原則,昭告於眾,如果前來找徹寫作的案子具備不寫三原則之一,真的就不用來提了。

一、急案不寫。
徹從沒有遲交過稿,對於這個美德,無論如何都想堅持下去。但對有正職的徹來說,正常的收入來自於薪水,因此上班時間是無論如何也沒辦法寫案子的,加上最近年紀大了,不適合熬夜寫作,為避免誤了事,又要顧及身體健康,最好的方式就是不接急案。

二、無趣不寫。
正職的工作就像吃酒席,原則是桌上的每一道菜,不管喜不喜歡都得吃,沒得選擇。但是接案子當副業,就可以允許偏食了。生活裡面已經有很多無奈,徹希望至少接案子要寫得開心。

三、無誠不寫。
本來是「無錢不寫」的,但徹也知道,景氣極差的現在,各行各業都經營困難,案子標不到、稿費付不出的狀況,誰也不想見到。但徹覺得合作至少要以「誠信」為基礎,應該要把合作細節與可能遇到的困難先說清楚,不要存心來騙人寫案子。

很多靠接案子維生的朋友,看到徹的「三不寫」原則,都豎起大拇指說「屌」。

但徹也知道,以接案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他們,經常不得不與現實妥協。

嗯。

生活總是充滿許多困境。

總之,希望這個世界可以變好一點。

《徹的話》
1. 端午節快樂。
2. 希望塞爾迪克隊可以贏得總冠軍。
3. 最近在看的書是《被遺忘的故事》。
4. DVD的話,想看《彩虹盡頭的幸福》。
5. 音樂的話,蘇打綠的新專輯不錯聽。
6. 你有絕對不做的事與原則嗎?或者你有討厭的人嗎?歡迎留言。
(圖說:佛像。)

台長: 涼風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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