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一個笑話。
讀大學時,有時候會幫在補習班當老師的同學改考卷,賺點微薄的零用錢。那時候,五六個同學聚在小小的寢室裡,把考卷分一分,便拿著紅筆改起來。改考卷其實是一件挺無聊的事,就像在工廠裝配線上的工人般,低著頭,重複做著固定的動作。
不過,偶而還是會有有趣的事情發生。
某天,徹的同學改考卷到一半時,哈哈大笑起來,並招呼我們去看那張「有創意」的考卷。
考型是「中翻英」,題目是:我們一起去公園玩。
這位同學的答案是:Let’s go parking.
Park當名詞用時,意思的確是「公園」,但是parking跟玩耍、公園一點關係都沒有。
英文裡面的確有很多字,名詞可以當動詞使用,例如:Shop改成shopping,意思就從「商店」變成「逛街」。但park這個字卻不能這樣用,雖然覺得這樣寫的學生應該是個有創意的小孩,但這個世間很多事就是有一定的規矩,並不能因為有創意或其他而得到特殊待遇(比方說,給他一半分數之類。)。
徹不否認,寫這篇電子報的確跟最近的新聞事件有關,但內容卻跟某家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停車在任何大都會區都是問題,不管你是誰的誰,只要活在地狹人稠的台灣,只要在都會區開車,這個問題就像背後靈般跟著你。
「為什麼路邊停車要倒著停呢?」有次徹載一位老外,他這樣問徹。
其實這個疑問從徹在學路邊停車時就有,考上駕照真正在路上開了幾次以後才知道,駕訓班這樣教,有他們的道理----台灣馬路邊的車位都畫得很小(鄉下除外),倒著停車才可能安全地把車停進狹小的停車格裡面,因此,除非是硬要搶車位或者是連著有幾個空車位,否則一般人停車都是等原來的車走了後,才把車開到欲停車位的左前方,以倒車的方式停進去。
但徹的老外朋友來自地廣人稀的紐西蘭的鄉下,在他們那邊,車要怎麼停都行,當然沒這樣的問題。
不過,路邊停車真的是一門大學問。
拿到駕照後,很長一段時間,徹一直無法順利流暢地在路邊停車,駕訓班教的方法在道路上根本派不上用場,在路邊如果停得慢一點,就會一直被叭,不然就會有路人斜眼看著你說:「技術這麼爛也敢開車出門。」越被這樣對待,車就越停不好。
徹的表哥曾經半夜帶徹到路邊練停車,他老大倒是很豪氣地說:「反正你不用擔心,開慢一點,把前後車各擠出一點空間,」說罷,車的前後發出低沈悶悶的碰撞聲。「車就可以很輕鬆地停進去了。」
不過,徹不敢用這種方式。倒不是心疼自己的車,而是怕被前後的車子要求賠償。
「像你這種紈褲子弟,當然不會路邊停車阿!」徹的一位好朋友曾經這樣說過。
他說的,其實也沒錯。徹的行蹤非常單純,從家裡出門大約就是前往學校或公司,因為沒耐性與運氣找車位,所以在經濟許可(以前真的賺比較多錢)的情況下,都以租車位解決停車問題,所以,幾乎都是施展「倒車入庫」而非路邊停車。
於是乎,某段時間,只要跟這位好朋友一起開車出門,他都會展現精湛的技術幫徹把車停好。
不過,從台灣景氣變壞以後,因為收入變低,路邊停車變成常態,技術也就越來越熟練,現在偶而還會幫別人停車呢!
言歸正傳,在台北找停車位,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熱鬧的地方,一位難求。有時候,好不容易看到位置,卻站了人在佔車位,當然可以硬停,趕時間時偶而會這樣搞,但是要做好起衝突的打算;有些車位上總是放了花盆之類的障礙物;有時候好不容易倒車進入車位,卻遇到惡少(徹可沒特定指誰,別誤會喔!)從後面給你硬停進來,一副有種你就撞我的模樣,然後僵持不下,一個不小心就上演全武行……。通常遇到這樣的事,徹都會先開走啦,畢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說到這個,徹有次跟一位主管一起出門開會。這位主管戴著顏色深得看不見眼睛的大墨鏡,留著小鬍子,總是抽著煙,偶而會嚼檳榔----總之,就是江湖味非常重。
在徹沒注意到的時候,他忽然從後方,迅速地用車頭把車插進一個車位裡,正在倒車的車主嚇了一大跳緊急煞車,氣急敗壞地下車要找他理論。
只見徹的主管,搖下車窗,慢條斯理地對著那個來人,用很緩慢的速度,一個字接著一個字說:「這、個、車、位、是、我、先、看、到、的。」
原本生氣的對方像中邪般,調過頭去就把車開走,把位置讓了出來。
再說另一個例子。
徹和朋友找了幾十分鐘才在巷道內發現的一個免費的車位,因為徹的朋友未來幾天都不會用車,所以得找個免錢的位置。
興高采烈謝天謝地地把車停好,下了車才看見一位臉很臭的先生,從車位旁邊的房子走出來,斜眼看著我們冷冷地說:「你們車停這邊,出什麼事情,我不負責喔!」(台語)
徹的朋友也不是好惹的,狠狠瞪著對方,也很冷地說:「沒關係,反正我的車很爛,隨便你,不過,我的車出什麼事,以後停這裡的每一部車都一模一樣。」
說畢,我們兩個人不約而同地瞪了那位先生一眼,頭也不回地離開。
幾天以後,我們去開車時,那部車連一點小傷痕都沒有。
其實徹很小就知道,在都會叢林裡討生活,適度的武裝是必要的,只是連停個超車都要這樣,未免……。唉!
其實從博奕理論的角度來看,遇到停車糾紛時,把車開走去找另一個新的車位,是最符合經濟效益的決定,而現實的生活裡面,很多時候也不是非那個車位不可,只是一口氣嚥不下去,很多糾紛就這樣產生了。
話說回來,不管停車這檔子事怎麼樣,單就「禮貌」來說,二十幾歲的年輕人再怎麼樣也不該六十幾歲的人打架吧!就算是車位,就算讓讓也是種禮貌,更別提打輸了還哭……。
這世界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說到底,不過是停一部車而已。
《徹的話》
1. 本週破天荒地參加了一個團體活動,說「參加」其實不算正確,徹是來工作的。公司贊助了一個原住民的金融成長營,跟七八十個小孩在一起,真的是……哈哈哈!但是徹很佩服那些志願參加活動的大學志工,真的是超有熱情。
2. 書籍的話,本週在看《Q&A》。
3. 電影的話,最近真的沒時間看。
4. 音樂的話,王若琳新專輯《Start From Here》很不錯,完全聽不出來是一個十九的女孩專輯,怎麼十九歲聲音可以這麼成熟?
5. DVD的話,看了《醫龍二》(如果現實生活裡面可以出現這樣有熱情的神醫,不知道有多好?)、《交響情人夢SP》、《總統》、《豪門保母日記》、《強敵》、《惡靈古堡三》等。
6. 對「停車」有看法嗎?來留言。
7. 本週開始小說連載,首先登場是《Sleeper》。
(圖說:秋天的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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