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6-12-25 18:28:13| 人氣11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契約的生命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一個有生命的契約,我猜想,指的是它能夠被法律支持或者說它生效且可強制執行(enforceable).
為什麼有的契約有生命, 有的卻沒有. 也就是說,契約的生命是什麼呢?

一個強而有力的主張是,契約的基礎來源於允諾.
允諾原則,是指之前沒有任何義務存在的前提下人們可以為自己設定義務的原則.
它的前提是個人擁有權利,並且能夠自由的進行交換.將契約的責任看作本質上是自我設的的.
簡言之,A跟B關於x和y的買賣合約有效的前提是A有權處理x,b有權處理y.
契約有效是因為ab都想它生效.因此法律支持ab的意願(法律保護契約自由).
但問題並沒有完全解決.

批評之一是, 只有社會才能設定法律義務.
因此社會在設定這種義務時候必定會追求自己的目標並推行自己的標準, 而不是按照訂約人的意思.
並不是說,源於ab的意思的所有契約都會受法律支持.
法律是選擇性的支持ab的某些契約,對某些不予支持.而選舉的依據是社會本身的目標,而不是ab的意願.
其中有兩個普遍的公平的考量因素:信賴和利益.

信賴原則指:允諾的執行,實質上是對原告因信賴被告允諾而遭受的損害的賠償.
說執行ab的契約,不是因為a的允諾.
而是b信賴了a的允諾而受損害.法律支持b的請求,使a賠償b所受的損害.
法律支持ab的契約,原因在於實現公平(社會自身目的).而不是ab之間達成的合意.
關於利益原則, 我還沒有搞明白.
說是a以b的損害為代價而獲得利益,因此a應返還利益或付出代價才算合理.
還有一種批評是, 否認允諾的獨立性, 認為法律賦予契約如此效力是基於與市場最大化和效率等公共政策的結果.
也就是說, 市場需要.

寫住甘多再續......

台長: 跟著牧羊人
人氣(114)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