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 09/聯合報/記者羅紹平/台東縣報導】
五年前中華電信曾被踢爆,強收市話用戶五元的「建築物屋內配線月租費」,後來行政院消保會決議中華電信不可巧立名目收費,中華電信換個名目照收不誤,只是在帳單背面說明,用戶可去電申請取消。
消基會表示,中華電信每年「自肥」收取不當利益逾七億元,「根本就是欺負消費者」。台東縣政府消保官謝清泉也斥中華電信顢頇無理,認為即日起應全面取消收費。
「中華電信坑人、A錢!」台東地區昨天有用戶向消保官申訴,指住家與公司共五支市內電話,去年一年就被中華電信用這種「螞蟻」搬家手法,A走三千六百元。
五年前,消費者保護基金會開記者會,批中華電信無維修之實,卻在每月市話帳單中強收屋內配線維修費五元,中華電信溢收相關費用至少廿三億,形同「搶錢」,要求退回溢收款項。
行政院消保會九十六年底也決議,中華電信不得在電信帳單收費科目中,強制收取這筆費用,且須在帳單「醒目位置,以放大字體告知用戶」,可申請中華電信免收該筆款項。
用戶抱怨中華電信玩文字遊戲,把建築物屋內配線月「租」費改成月「維」費,換個名稱照收五元,另在帳單背面右下角加註用戶可申請取消的相關說明,「字體比螞蟻還小,位置不明顯,誰會注意?」
劉姓消費者表示,說明中表示,每月繳五元滿廿年,可免費障礙維修,既然如此,他的市話已用卅年,照中華電信說法,早就應停收,為何還在收費。
建商楊修齊說,早年國內建物的市話配線確為中華電信工程人員裝設,但近五、六年來,屋內寬頻網路、有線電視、市話配線都是建商預留,不懂中華電信為何還向用戶收這筆錢。
中華電信現有一千三百多萬市話用戶,謝清泉估算中華電信每年有逾七億元得利,「會向行政院消保會建議採取更強硬措施,糾正中華電信」。
國內消基會、消保會兩大消費者保護團體,也批中華電信抱持「能賺就賺」心態,長期吃定消費者,無異變相漲價,且「實際用途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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