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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6 11:34:16| 人氣28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調解委員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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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一:【皇太后出車禍】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cordelia/3/1290330308/20070709164939/#centerFlag

◎前提二:【作賊的喊捉賊...氣死我了】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cordelia/3/1292810442/20070813013503/#centerFl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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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撞傷皇太后的機車人要去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做調解,是我生平的第一次,還有點小緊張呢!

在前提二的文中有提過第一次私下調解時,對方是如何的機車與逃避責任,今天他們的態度依然故我,只是改成哀兵政策,將原先我方所見識到的兇悍不講理,變成楚楚可憐的樣子,但講的內容還是與第一次大同小異,總歸就是逃避責任。

我們所開出的賠償金額他們覺得負擔不起,我們也跟調解委員說過,當初若對方態度好一點,大家都好商量,我方也一直主張大事化小,而且我們都是照著實際的損失來計算的,而且有在網路上問過專門幫人做事故調解的專家,也問過認識且有這方面經驗的長輩,都覺得以這樣的事故來講,我方開的賠償金額太少了,大約只有行情的三分之一,但對方今天說出能賠償的金額只有我方所開出的十分之一,光一台摩托車都不夠賠了。

我們也不是拿人命來做買賣,最主要是誠意,對方有誠意,什麼都好談,大家都是辛苦在賺血汗錢的,你有困難我們就退一步,讓雙方都好過,但是從事發至今二個月,完全看不到他們有一丁點的誠意,只有一昧的撇清責任。

今天他們還在調解委員面前裝可憐,說第一次私下和解時我恐嚇她說不賠我就要告她,可以去看前提二,是她自己說沒錢賠我就去告她沒關係,第一次調解時,從頭到尾我都沒有說到要告她這件事,我可以摸著自己的良心講,要我發重誓也行,絕無此事。

今天還給我用哭的這招,說真的沒錢可賠償。說到哭我最行,反正下週四還要去一次調解,換我哭給她看,我也可以說被她撞到後我們母女兩身心俱疲,精神上的耗損她又該怎麼賠?做錯事就是要付出代價,就算她逃過這次的責任,下次她一定會付出比這次更大上好幾倍的代價的。

所以今天的調解委員會還是沒結果,下週四還要去一趟,真煩,真希望這種衰事能快點結束,我也不用再看到那對死不認錯又機車的夫妻了。

台長: corde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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