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2-10-17 13:42:44| 人氣10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送我書的朋友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記憶深處,有兩個送我書的朋友,他們的書還在我書架上,人已經不在了。

我第一次認真想到死亡在我二十歲那年。因為醫生誤診,以為我得了惡性腫瘤,大概試圖輕描淡寫輕鬆帶過吧:「先開刀囉,就知道是不是惡性的了。」,渾不知我的世界已經剎那間變成黑白默片。看見候診室外一如以往的人潮,我好驚訝世界怎麼還在繼續呼吸、行走?

證明為誤診之後,我成為病房內最年輕病患,每天快樂地等待出院。我又回復成一個普通的年輕人,有著和同齡人差不多的關心、歡樂和焦慮。每天最開心的時間就是同學們來探望,提醒我將回去的歡樂世界。

其中班上兩位男同學,抱著一大束豪華壯闊的花,結伴而來。那束花實在應該出現在歌劇紅伶的舞台上,而不該現身於寒酸悽楚的三等病房。其中一個面有憤色:「都是他啦,說要送百合的嘛!百合才適合你。」

「可是買不到啊,有什麼辦法?這個也很好看啦!」另一個說。對啊對啊我趕緊點頭附和。

「可是說不定可以再多找幾家……。」他猶自忿忿不平,我覺得不無滑稽,兩個大男生為一把花爭執什麼?還是那麼誇張的花束。那把花的品種我至今已忘記,只記得同學那張痛惜不夠完美的臉。

他就是送我書的朋友。

我這朋友一直都有追求完美的強烈渴望。大一實驗自由分組時,那時我們班有八個女生,以為無論怎麼配都是雙數,不料一位女僑生找了同鄉男生當搭檔,動作總是慢半拍的我,發現這情形時已落單了,班上同學大半我都叫不出名字。這時有一位同學突然出現:「請問你願意選擇我做你的partner嗎?」

現在回想,他的出場方式,從天而降,就像超人一般。但他瘦瘦小小黑黑的外表,竟讓我一點兒都沒聯想到超人。我看著他,完全想不起班上有這個人,但又沒有什麼說不的理由。

系上打男女混壘,前半場超人失蹤,我們也更換了好幾位投手,意外發現我這個不愛運動的四眼田雞,竟然能把球投進好球帶。幾局後,超人出現,我從投手板上,看見他倚著欄杆,一身的白—白襯衫、白西褲、白皮鞋,簡直像團白霧!到終場我都沒跟那團迷霧說過半句話。

那時的我,認定男孩子是一種聽命賀爾蒙行動的動物,誰要是敢把「追」放在嘴上,我立刻就要對那人先扣二十分。

超人沒有追我,他追的是班上另一個性格活潑的女孩子。她搬出外租屋那時,我們全都去她新家包水餃、吃火鍋,長長夜夜地閒聊、聽音樂,莫名其妙殺著時間,渾然不知一段轟轟烈烈的求愛進行曲,正在背後引爆。每天深夜過後大家散攤各自歸家,有位東方情聖,在第一顆曉星躍出天際的黎明前,藉口晨跑,將熱燙的情書投遞到她家門口。

我最要好的女友認為他這算騷擾。聽說有天夜半,他過於動人心魄的絕望留言,驚動整個男生宿舍,沿室敲門,召集出動搶救一個哀傷欲斃的靈魂;結果發現他只是到樓頂抽煙解悶。這些我全是聽說,因為大家都知道我「不解風情」,厭談「風花雪月」,誰都不跟我講。

之後女孩兒轉系,超人療傷,大家有默契地絕口往事不提。超人把過人熱情全傾注在野外調查的學術工作上。在危崖峻嶺上,他總是最拼命而英勇的那個,超人成為公認的綽號。

超人繼續發揮他的超完美精神。有次考試前,一位滿心惶恐、臨時抱佛腳的同學,向我問答案抄在紙條上,我打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時超人跳出來,聲音痛苦而扭曲:「我們昨天不是說好了嗎?要憑良心,誠實地面對自己的實力?」

我們一生總會遇到這樣的朋友,他的愛情最駭人,他對信念和原則最忠誠,他失望時之深刻,跌倒時之慘烈,也是無人能及。一生能遇上這樣的人是幸福的。即使我暗暗覺得有美德,也難免有打折扣的時候,但超人的字典裡,他堅持的事,絕對沒有拍賣、沒有週年慶、沒有折扣期。

到了暑假,我託同學幫我去家教社登記,不知怎地輾轉交到超人手上,超人幫我找到不錯的家教,還為我代墊介紹費,卻不敢開口跟我說。後來居中同學看不過去,我才知道家教社也收介紹費,我怪他,害我糊里糊塗欠了他!根據同學後來轉述:超人幽幽回答,我欠他的可多了。

二十一歲那年,我收到一個郵寄包裹,裡面有兩本書。一本是梅濟民的《牧野》,一本喬治桑《織工馬南傳》。扉頁寫著:生日快樂,XXX。

我的生日在寒假,每年生日同學們都返家過年去了,我也不興通知。超人家在雲林,平常也說不到兩句話,為什麼無緣無故地寄生日禮物來?我翻看那兩本書,從書名、作者、題材、到出版社,除了都是小說外,沒有半點兒關聯性,跟我這個人也沒什麼關聯性,更揣想不出來挑書人的檢選原則為何?我懷疑他自己都沒讀過,說不定在某個書展會場,隨便挑兩本像是我這種人(在他眼裡)會看的書,拿到櫃臺,兩本一百塊,他說包起來吧就這樣。不過既然如此,他又何必在寒假中,想起一位同學的生日,巴巴地從南部寄書上來?

這是一個我是永遠得不到答案的疑問。記得是在十月,國慶日連著週末,一連三天假期的早上,我在家中接到電話,說超人昨天掛了,溯溪時被大水衝走,今早找到屍體。同學特別強調:他的表情很安詳,無痛苦。

那年我二十二歲。

回到教室,他的位置空了,課必須繼續上,我們如期畢業。他總是坐在最前面的位置,正面迎向知識,不像我老躲在窗邊,隨時準備開溜似的。不知道為什麼死於水的竟是班上最會游泳的人?被死神徵召的是竟對生命最執著最有熱情的他?

他走後那段轟轟烈烈或者荒謬絕倫的戀愛,死灰復燃般被熱烈討論、回憶,我發覺一輩子我們努力循規蹈矩,但痴狂荒謬才是我們留給世界的印記。

超人留給我那兩本不起眼的小書,成為有點兒悲傷的記號,壓在我早已書海為患的櫥櫃底。

是什麼心情下,一個二十出頭的男子會買書送給不太說話的女同學呢?也許是想,她的生日到了,我無論如何要有所表示吧?轉念又想,我是她什麼人,到底要表達什麼意思?我知道她喜歡什麼嗎?她知道我喜歡什麼嗎?我們之間有什麼可連結的地方?我猜對或猜錯對她有意義嗎?讓她察覺我有在猜可不可以應不應該?哎呀哎呀煩死人了,乾脆閉起眼睛隨手瞎抓,抓到什麼就是什麼。

反正我們人生始終在黑暗渾沌中,伸出雙手,看命運把什麼交到我們手上。

若我們在黑暗中遺失鑰匙,我們會跑到光線下去尋找,因為光亮讓我們心安,以為有希望。

那兩本書遂被包裹起來,貼上郵票,寄到數百公里的城市去。自以為聰明的女孩左想右想,猜不出意思,也沒告訴任何人,因為她不覺得那是她應該認真面對的問題。她一直不懂得欣賞對承擔太認真的人,只注意到左近愉快地聊著天,心情輕鬆得像陣風的小東西,被輕薄的風兜著轉,情路走得坎坷。

但全都是或許。書這種東西,原本就適宜不太熟也不必太熟的朋友之間,互相餽贈的禮物呀。

只是從時起秋天一直染著些黯淡顏色,像雲走過在山上流下影子。只是我不知為何把這樣瑣瑣碎碎的事情全記憶著,因為除此之外什麼也不能夠。出殯那天是艷陽天,她母親站在遊覽車邊,一面遞毛巾一面恭敬地鞠躬,但我不想記得這些,不想記得道別。我討厭回憶,一回憶起來總沒完沒了,還嘮叨些跟別人無關的事情。但又無法不殘剩著回憶,記憶中我二十上下遇到的那些人,個個都像會走路的礦藏,希望無限,閃閃發光,如有施魔法。十年過去,才知道誰是真正有魔法的,誰只是沾上那年輕的魔法之光。

而我的朋友,永遠地停留在我們的魔法時代裡。

二十歲時,我默想過自己的墓誌銘:這裡躺著一個未經險惡,也來不及做壞事的人;他對世界沒有建樹,也沒有危害;尚能以純潔無垢自驕。

二十歲以後的人生,都算是為推翻這墓誌銘而活的人生吧。想到這十年來即使被欺騙、被背叛、被輕視,自己可惡地妥協,用力而可笑地努力,徒留下無可挽回的遺憾……,都可以覺得是一種幸福吧。因為這是送我書的朋友,永無法經驗的幸福。


台長: 酷月
人氣(108)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