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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9 13:39:33| 人氣433|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火車.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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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途中趕不上遊行,念茲在茲,就在火車上就跟朋友槓起樂生了。

朋友說:「我公司同事們邊看新聞邊說:政府有蓋大樓給他們住啊,為什麼他們不住?」

我想起「樂享餘生」這四個字,卻不知如何從頭說起,因為一說又要從:「1927年,台灣總督府以3年為期,在新莊興建癩病療養所樂生院。1934年至日治結束,透過衛生警察或醫療人員普遍調查、檢疫、監禁癩患,樂生院成為強制隔離以及終生監禁的機構。民國34年後改名為台灣省立樂生療養院。……」最後我只好簡單地類比一下:「假設你家阿祖住大樹下三合院住了五、六十年,慣習慣習,現在叫他搬進電梯大樓住單人水泥套房,是不是老人家一定會歡喜接受?」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嘛,新莊人需要捷運啊。」

「這就是資訊被誤導了,保存樂生並不等於不蓋捷運,青年樂生聯盟要的90%方案是機場照蓋,但目前剩下的院區還可以保留。」

「可是要多花很多錢對不對?」

「花那麼多錢是因為文化主管單位和地方政府互推皮球,懸而不決,拖了好幾年,延宕所浪費的錢都超過更改設計花的錢了。」

「可是眼下就是要多花錢了對不對?」

「那也不能算在樂生頭上,要錯,政府也有責任,有延誤,也是政府主導下的延誤。」

「那地方就那麼值得保留嗎?」

「你要親眼去看才知道。」接著我意猶未盡,開始畫餅以「經濟」的角度描繪文化的重要性:「或許這地方保留下來將來會成為新莊世界級的觀光地點,全世界痲瘋病院完整保留下來的沒幾座,將來財源滾滾也未可知……。」

後來我才知道,樂生保留與否從幾年前暗中沸騰,到限期拆遷讓事件浮上檯面,從三月到四月,前文化局長廖咸浩
(中國時報.2007.03.23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7032300315,00.html),
和現任文建會主委邱坤良(中國時報 2007.04.18http://www.oz.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286
),
都為文表達立場。從越來越多資料我發現,捷運機場原本要蓋在輔大附近,大片農地和工廠違章建築覆蓋的地方。但涉及土地開發利益(詳見胡慕情樂生專題「政客沒說的事」http://gaea-choas.blogspot.com/2007/04/blog-post_09.html),於是機場預定地「依法」轉向位於桃園和北縣交界三不管地帶「迴龍」,孤伶伶懸在半山坡角的樂生療養院。

事實上在民國84年,省立衛生處將樂生療養院售予捷運單位規劃為捷運機廠預定地之前兩年,民國82年,衛生處計畫將樂生院整建為「公共衛生中心」。當捷運局欲購買樂生土地時,前任樂生院長陳京川即持反對意見,並積極在院內進行3次問卷調查,徵詢院民住的需求。結果陳京川遭受申誡和調降處份,離開樂生。此後院民便無法參與樂生院之改變討論,院民表示,捷運局從未正式向院民報告機廠設計與功能,「從未簽署」任何搬遷同意書,直到工程動工典禮,才知樂生院被選為機廠用地,知道時,也只能選擇拿或不拿補償費。(詳見胡慕情樂生專題「捷運劫運」http://gaea-choas.blogspot.com/2007/04/blog-post_8953.html

站在捷運局工程本位的心態上,強勢霸道的作為還可理解;但站在衛生署或文建會「病疫史」、「疾病人權」或「文化本位」的角度,竟然也無能作為。

民國94年文建會終將樂生列為暫定古蹟,之後又委託欣陸公司做出保留90%的替代方案;但此後把責任推回台北縣政府,根據現任文建會主委邱坤良說法:「二○○五年十一月新版文化資產保存法正式施行,文建會代替內政部,成為古蹟之中央主管機關,並於十二月將樂生院「暫定古蹟」。依照規定台北縣政府應在六個月期限內審議完成,並指定公告,必要時得延長半年。台北縣文化局召開古蹟審議委員會時,與會委員雖一致認為樂生院是具歷史價值的古蹟,但只作成會議結論,並未完成程序。另外,台北縣政府與台北市捷運局針對樂生院區做出四一.六%的保存方案,並報陳行政院備查,完成行政程序。」

也就是說,台北縣政府與台北市捷運局搶先一步完成了所謂「行政程序」,但是,根據新文資法的一百零一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危害文化資產保存時,得由行政院、中央主管機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屆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也就是說,如果「情況急迫」台北縣政府「不作為」的話,文建會可「逕予代行處理」讓樂生「正名」為古蹟,而樂生的情況從文建會的處理上看來一點兒也不急迫。
前台北市文化局長廖咸浩便說:「從民國90年樂生的陳京川院長申請古蹟審查到現在,忽忽已六年,民脂民膏不知已虛耗多少,政客們從綠到藍卻遲遲不履行最基本的職責:對樂生進行文化資產身分的確認。」廖前局長也認為法條歷歷,而捷運局仍可虛耗六年之久:「追根究柢捷運局背後如果沒有政客指使或縱容,藉技術官僚之口,貫徹自己的意志,本案豈可能僵持六年之久?」

是的。我也懂「賺錢」很重要(但是誰在賺錢?總是已經很有錢有勢的人在剝削一無所有的人),生活品質很重要(是誰的生活品質?一般百姓的生活品質可以更好只是大家都不曉得);這些年來,我所知的台灣多項公共工程重大建設的實行模式,每次贏家都是地主、財團、高官,節節敗退的都是「環境」、「人權」、「歷史人文」和「文化」,老實說,頗慚愧地,當我知道朋友從事樂生運動時,我第一反應竟是:「又來了」,我想起聲嘶力竭後節節敗退的無力感和自疚、疲憊。

怎麼有人能怪青年學生聯盟抗議得太晚?誰吃飽閒閒去咆哮政府哪裡有鬼哪邊犧牲弱勢哪邊枉顧大眾圖利商人?

這幾天市議員又揪出:捷運局高價低估,將樂生土方每立方公尺市價五百元以上的高價值卵礫石,倒貼三億五千萬元廢土處理費給開發業者,疑有不當官商關係。如果媒體真有能力,為何不調查誰是背後的獲利者?每每只搶拍衝突抗議的激情畫面,因為這樣不費吹灰之力、就把「現象」呈現觀眾面前?

待續。本文引用報導如下:
1.中國時報 2007.04.18邱坤良:樂生院替台灣上了一堂課
http://www.oz.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286

2.中國時報網站 2007.03.23 
廖咸浩:樂生保存 事在人為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7032300315,00.html

3.立報記者胡慕情樂生專題報導: http://happylifenthu.blogspot.com/2007/04/blog-post_14.html

4.蘋果日報2007.04.18捷運局賤賣樂生土方報導:
http://apple.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5&ShowDate=20070418&NewsType=twapple&Loc=TP&Art_ID=3404664

5.中國時報 2007.04.17郭力昕:樂生拆遷背後的砂石利益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7041700308,00.html

台長: 酷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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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阿鋼
http://blog.roodo.com/weichen/archives/cat_463259.html

請來看看掛著基督招牌的撒旦如何污衊維護樂生的青年學生
2007-12-21 16:09:5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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