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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 18:54:23| 人氣1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鹽綠能弊案前董座陳啟昱逃跑南高檢警調海巡全力拘提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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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弊案,台南地檢署聲押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五人遭台南地院駁回,檢力提出抗告成功,台南高分發還重裁,台南地院十一月一日重新召開羈押庭,但陳啟昱都未到庭,台南地檢署、橋頭地檢署指揮台南、高雄警調、海巡總動員,全力拘提陳啟昱到案中。

台南地檢署指出,為全面追緝未到案之被告陳啟昱,已由檢察官依法核發拘票,並通報台南市警察局及高雄市警察局、海巡署、法務部調查局等單位協助全力追緝,目前檢、警、調及海巡署已動員數百名人力投入追緝行動,透過情資交換及各單位使用追蹤定位等科技偵查手段,期能在最短時間追緝被告陳啟昱到案。據了解,檢警調線報中指出,陳啟昱目前人尚在國內,目前加緊拘提及防偷渡是重中之重。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公司疑似藉由執行綠電業務,跟光電業者共謀詐領不法款項,南檢十月二十二日指揮調查人員往台綠總部等三十二處場所進行搜索,並約談陳啟昱、蘇坤煌等三十四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啟昱、蘇坤煌、郭姓前副總經理、鴻暉國際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嫌、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罪嫌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押禁見五人。另戴姓被告交保三十萬元,兩位張姓被告均交保二十萬元,伍姓被告交保二十萬元,陳姓被告交保十萬元,賴姓被告交保十萬元。其餘被告及證人均請回。

惟五名被告經台南地院羈押庭審理後,以罪證不足裁定五名被告聲請羈押、禁見、禁止通信全部駁回,檢察官不服舫十月二十五日提起抗告成功,台南高分院十月二十八日下午裁定撤銷原裁定,發還台南地院重裁。

台南地院原訂十月三十一日召開羈押庭,但因颱風假延至十一月一日上午召開羈押庭審理,但到傍晚羈押庭庭訊結束,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都未到庭。前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國際公司蘇姓負責人二人涉嫌重大,有勾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郭姓前副總經理、晁暘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二人罪證不足請回。針對郭、戴二人請回部分,台南地檢署不服,檢察官正在研議提出抗告中。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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