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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17:58:47| 人氣2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南二歲男童疑遭虐殺案生母及同居人裁定羈押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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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市二歲謝姓男童疑遭謝姓生母及陳姓同居人虐待致死,台南市警五分局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傳喚謝女、陳男到案,並以二人涉嫌重大、有串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押,台南地院十月二十日下午召開羈押庭,合議庭裁定、陳二人羈押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院指出,經法院訊問被告謝姓生母及陳姓男子二人,被告二人涉嫌刑法第二七七條第二項前段及兒童及少年褔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一二條第一項之罪嫌,被告二人均否認犯行,然有卷內相關證據及證人證詞可資佐證,足認被告等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

法官認為,被告等人所述內容多有隱諱事實及細節,所述前後亦有矛盾之處,就其本案犯罪過程及相關情節,並未完全陳述,參酌被害人身體傷勢狀況、被告二人就被害人於本案傷勢成因之陳述及被害人居住之環境,足見被告二人所述內容,並非可採。

法官指出,依卷內相關資料,顯示被告二人有經常對其子女施暴之情形;再本件被告二人涉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之重罪,且被告等無固定居所,衡情逃避審判及執行屬人之常情,被告顯然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具有刑事訴訟法第刑事訴訟法第一0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之羈押事由,且有羈押必要,就被告二人均諭知羈押,並就陳姓被告部分併諭知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檢署指出,十月十八日晚上市警五分局接獲郭綜合醫院通報,二歲謝姓男童送醫救不治死亡,男童疑有遭虐情事,依法通報五分局查處,五分局於十九日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

台南地檢署據報後立即指派吳騏璋檢察官偵辦,且承辦檢察官為確定謝姓幼童死亡原因,於十月十九日由法醫師進行解剖鑑定,以進一步釐清死因。另謝姓幼童之生母四十三歲謝女及其同居人三十二歲陳男,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二人均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所涉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重罪,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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