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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4 21:05:16| 人氣21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南市議員邱莉莉要求台南市政府財政處不再續約救國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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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孟勳/南市報導】台南市政府財政處兩年前原本計畫透過促參法推動東區青年會館BOT案,也進行可行性評估、先期規劃及招商委託專業服務案招標,但計畫趕不上變化,今年初立法院三讀通過「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案,公家機關若辦理提供住宿的會館須辦理旅館業登記,導致青年會館BOT案間接夭折。

台南市議員邱莉莉在財經委員會質詢時表示,青年會館基地是文化社教用地,但目前屬低度利用,建物出租給救國團使用,一年租金才收25萬元、平均每月僅2萬元出頭,若不積極作為等於是未善盡市產活化使用管理之責,即使青年會館BOT案夭折,財政處也不應再續約租救國團,須重新檢討土地使用效益。

台南市議員邱莉莉表示,台南市政府財政處基於土地使用高坪效的前提,於兩年前提出把台南市東區育樂段302、302-1、302-2、305地號作為青年會館BOT案基地的構想,這個坐落在大學西路、成大光復校區校門對面的基地,有4,599平方公尺屬國有財產署所有、3,642平方公尺屬台南市政府所有,由於若設定做青年會館用途,可依國有財產法申請國有地無償撥用,此處即可整合成8,241平方公尺的廣大面積開發使用,不但可在火車站附近提供較為平價的住宿環境、也能帶動東區的再發展,可說一舉數得。

台南市政府財政處在102年6月即展開可行性評估計畫的委託案招標作業,推動青年會館BOT案長達兩年多,但今年初立法院通過「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案,第24條有關公家機關設置青年會館的法源依據被刪除,間接使得青年會館BOT案提早夭折,基地面積的有效利用重回到原點。

台南市議員邱莉莉表示,青年會館BOT案的土地在使用分區是文化社教用地,目前地上建築物是台南市政府所有,長期租給救國團使用,但救國團每年建物年租金才繳給台南市政府25萬元實在太低,且救國團對外開辦活動與課程是有收費性質,台南市政府若讓黃金地段的市有建築物再繼續做為低坪效使用,是既不公平、也不符合城市利益。

台南市議員邱莉莉強調,台南後火車站公部門空間極為有限,即使青年會館方向不可行,台南市政府財政處也不應再讓珍貴地段的土地與建物再做非公益利用,租給救國團的建築物合約是一年一簽,台南市政府財政處不應再續約,後火車站的交通環境改善不易,或許朝利用公有土地改善交通也是可行方向之一,要求台南市政府財政處即刻檢討。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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