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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7 18:36:38| 人氣76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談嬰幼兒童B型肝炎的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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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癌症佔國人癌症死因的首位,肝癌為癌症的第二名,其中大部分是因B型肝炎引起,台南市郭綜合醫院兒科醫師顏瑞美指出,嬰幼兒童B型肝炎係由母親垂直感染,母親如有B型肝炎,那幼兒應施以B型肝炎預防注射,並追蹤治療。
  顏瑞美醫師說,B肝病毒感染可造成急性或慢性肝炎,肝硬化及肝癌,我國肝癌患者約有八成為B肝表面抗原陽性,故B型肝炎是國人罹患肝癌最主要的致病因。在台灣B型肝炎帶原者約為十五至二十%。
  B型肝炎的傳染途徑有:一、垂直傳染:帶原之母親經由胎盤或分娩時傳染給新生兒,台灣有四十~五十%的帶原者經由此途徑傳染;二、水平傳染:經由皮膚、粘膜的傷口,接觸到帶有B型肝炎病毒的血液及體內分泌物。
  顏瑞美醫師指出,B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HBsAg)是表示感染B型肝炎,若抗原持續六個月,為B型肝炎帶原者。表面抗體陽性(HBsAb)是表示體內有保護性抗體,e抗原陽性(HBeAg)則病毒傳染性較高,e抗原陰性(HBsAb)病毒傳染性較低。而肝臟發炎指數(AST、ALT或稱GOT、GPT)是指肝功能指數,肝臟細胞受傷發炎時會上升。而胎兒蛋白(AFP)是一種肝癌的指標,懷孕婦女也會測到升高。
  顏瑞美醫師認為,肝炎肝癌起因於小時候,應從未懷孕的婦女預防起,B型肝炎病毒初次感染,多發生於嬰兒及兒童早期,而母嬰傳染是最重要傳染途徑。
  所有B肝帶原者無論性別、年齡,都應定期追蹤(每六個月),若肝功能正常,無特殊身體狀況,可正常懷孕,若肝功能異常,或有B型肝炎相關併發症,應先與醫師討論並治療。在使用抗病毒藥物期間,應避免懷孕。
  所有孕婦懷孕約七、八個月時,應接受B型肝炎產前篩檢;若母親為高傳染性(e抗原陽性)帶原者,其所生之新生兒,必須在出生二十四小時內儘速接種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及第1劑B型肝炎疫苗、滿一個月及六個月時,再依序接種第二、三劑B型肝炎疫苗。
  顏瑞美醫師說,全面性B肝疫苗接種可降低死亡率,台灣全面施打B肝疫苗,使得十五歲以下的孩童,B肝帶原率由先前的十%顯著降到一%以下,不但降低了B肝的感染,同時也顯著地減低肝癌發生機率,約下降七十五%。不過仍有約十%的B肝慢性感染(帶原)無法被B肝預防注射所預防,其中九成其母親是e陽性,三分之一的B肝預防注射,無法被B肝預防注射預防。
  顏瑞美醫師強調,B肝疫苗保護效力可以維持十到十五年以上,注射後十五年內不建議追加注射,某些接種過疫苗者,體內抗體雖下降,卻仍有「免疫記憶力」,遇上B肝病毒,免疫系統仍會啟動,因此政府沒有全面補打疫苗規劃。
  顏瑞美醫師建議要為B肝帶原的幼兒接種B肝免疫球蛋白及三劑B肝疫苗後,可降低九成左右感染,但仍可能有一成帶原機會,應對一歲左右幼兒進行B型肝炎表面抗原及抗體檢測,以利及早發現幼兒帶原狀況及瞭解疫苗接種成效,並定期進行追蹤檢查。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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