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陳玠安,我從花蓮來的。今天講題是攀爬搖滾樂的體驗。
在跟各位聊這個題目前,我想先點出幾個我至今對於聆聽音樂的感受。因為有人說得比我好,於是我想這樣拿來借用。
(投影一)
「三百六十度的旋轉世界」
「透過水滴看出去的眼睛」
我是先學會怎麼去讀和寫音樂文字,才開始真正寫作的。
早年的時刻,大約是九六九七年,我十四五歲的時候,開始去聽搖滾樂。那時候中國時報每週有一個小方塊,都是非常優秀的樂評人,比方說陳弘樹,徐昌國,朱文儀,葉雲平,葉雲甫,林哲儀,會在裡面介紹兩張專輯,一週兩張。然後那些專輯對我來說很陌生;我記得頭一個開始不一樣的東西是,我後來買了綠洲合唱團跟大衛鮑伊的卡帶,那時我偶爾會跟鋼琴老師分享自己在聽的音樂。過去我都會拿慕特,小澤征爾,卡拉揚之類的唱片去跟老師討論,直到有一天我拿了綠洲合唱團的卡帶,老師和我說:你最近都在聽這種東西喔。後來沒過多久,我就沒有去上鋼琴課了,然後我開始收集音樂剪報,包括那時候還存在的一些雜誌,會去看中國時報選的年度十大榜單。我記得九六年選出來的好像有二十張,然後我發現自己居然只「聽說」過四張,於是就很努力的想要知道更多。
後來看了楚浮的電影四百擊,看見那小男孩在玩遊樂場裡三百六十度旋轉儀時候眼睛看出去的視野,就會想起自己曾經也是那樣好奇純真而高速的凝視著那個搖滾萬花筒,那畫面我想是非常多人的共同記憶。大江健三郎在如何造就小說家如我一書裡面,提到他最初是什麼時候開始想要用某種方式去「說故事」,那個透過雨滴看出去的世界。對我來說,搖滾樂也是如此,那是一種人生裡面沒有過的清徹,或者只是一種不同,卻深刻的進了我的心坎。大衛鮑伊買回家完全聽不懂,但因為買了只好不停的播,邊寫功課邊播,一個晚上聽個五六次這樣。有天早上,就這麼樣的我發現那是屬於我的,就像四百擊裡面轉完後漸漸停下來的靜止。然後我也想要成為能夠書寫音樂的人,透過音樂去書寫的人。
剛開始書寫音樂的時候非常著重資訊的構成。因為知道自己懂得不夠多,而且我心想著的是有天我可以跟人家介紹一張唱片,出現在側標上,當然要懂很多,所以就什麼都看。那時候還找得到比較多的音樂雜誌,現在一本也沒了吧,然後上電腦課會偷瀏覽NME網站。我第一篇自由創作投稿的作品是寫R.E.M.樂團鼓手離開後的第一張專輯,”Up”,在那種救國團學生刊物,我不知道各位有沒有讀過那種花蓮青年宜蘭青年的刊物,文章後面還有老師講評那種。講評很妙,大概是「音樂的領域無限美好,讓我們倘佯在音樂的無遠弗屆中吧」之類的。不錯啊。不錯。我很開心其實。
那是一個開始,然後我也投稿到MCB去,如果你家有過期的,可以在某期讀者投稿找到我寫英國Underground Hip Hop的文章。登出來沒多久雜誌就倒了,所以我也沒領到稿費,但是很開心,然後也寫了一些沒稿費的文章。我那時是立志要寫很多音樂評論,當一個幫雜誌寫稿的樂評人,像以前看到的那些優秀音樂評論人一樣。我的第一篇側標貢獻給Dirty3樂團。同時後來也獲邀去人生第一次的跟團表演巡迴。
可那時候有一個很大的迷思,在概念裡,總覺得搖滾樂其實不屬於自己,更像是一門學問,我攀附的過程,光追著音樂形容詞跟名詞跑就吃灰了。後來聽得稍微多一些後,我開始把自己的感覺揉進去。那也是我開始接觸小說的時候。有一個前輩後來提點了我,聽音樂或閱讀都是很個人的事情。這道理聽起來簡單,可是對於當時一心想要當「評論者」的我來說,其實很震撼。
這個月碧娜鮑許來台灣,我想借用她對於舞蹈配樂的說法,來談一下搖滾樂後來怎麼變成「自己的房間」
(投影二)
「我該怎麼說,這一切都是感覺。一切都會被檢視,無論是可怕的,或是美好的,我們對一切一視同仁。它有時讓人心碎。有時候你知道它,有時候你感覺到它,有時候你也必須遺忘它,再從頭找起。你必須完全清醒,敏感且多愁善感。這是沒有系統的。」
在我大概有這樣的概念,關於音樂與文字間不僅僅是評論而已,或者說評論的方式可以更文學的時候,我更用力的去嘗試寫出屬於自己風格的音樂「感想」──其實感覺很好的是,你並不需要覺得自己「不懂」這個音樂而寫不出來,這問題消失了,只要有敏銳的感知,聯想與邏輯的能力,就能夠把音樂透過自己,訴諸文字。這是一種個人美學。彼時我跟學校漸行漸遠,於是更加需要相信自己在做的事情乃是有意義的,至少有一種我要寫就寫的膽識出現,然後不讀課本大量讀小說跟詩,於是搖滾樂成為了一個自己的房間
(投影片三)。
「女性若是想要寫作,一定要有錢和自己的房間。」
「若想要在音樂上做些什麼,一定要有對美感的信任和自己的覺醒 。」
伍爾芙說:女性若是想要寫作,一定要有錢和自己的房間。我套用她的話來說,喜歡音樂的人,若想要在音樂上做些什麼,不管是自己組團還是寫文章辦活動,一定要有對美學的信任和自己的覺醒。要講美學找蔣勳先生來可能好點,但我想說的是自覺和品味。品味不是用來炫耀的,那是自己的歸屬。一旦有了這樣的信任跟自覺,便不會落入資訊焦慮的迷思中,或者自以為是的「我聽的比人家酷」。「我聽的比人家酷」這點,有點糟糕,等下有空的話再談。
當然就是,當我真正去體驗了一些跟搖滾樂有關的經歷,比方說去接觸一般人想像中的搖滾生活,其實有時還蠻難從中看清楚自己想要的東西,至少在當下。比方說,「成名在望」電影裡的一些橋段,我特別喜歡裡面一句話,收錄在導演講解版裡面,「那看起來是一個煙霧瀰漫,充滿性暗示跟頹廢的馬戲團,但其實重點是那是一個Club,一旦你被邀請進入了那裡,那是完全關於感受與歸屬的事情,一輩子也不會忘記的感覺。」── 大概就是一種關於認同的問題,有時候兵荒馬亂或者太過亢奮,會忘了自己其實只是在提吉他,什麼也沒幹,當然提吉他也可以提得很搖滾,不過說到底也就是提吉他罷了,你們大概懂我的意思。那些後台的日子,還有一些煙霧瀰漫的時刻,那曾經是我在十六七歲時很想要的。好像只要你成為其中就不需要再對外面的世界負責任了,暫時吧。然後會見到很多不可思議的人,有些經驗很扯,比方說催吐,有些很棒,跟喜歡的音樂人聊天。
直到後來,大概是年紀長了些還是怎麼,我感覺到一種孤獨。我一直記得某晚在台中的某個旅店裡,經歷了前一天的伏特加大戰後,決定不要再來一回了,於是自己買了啤酒和麵包,坐在旅店大廳裡看電視邊吃,然後端著酒回到房內。我記得四周都是暗的,胃還因為前一晚不太舒服,所有人都出去喝了,就剩我。我把房間的燈全都關掉,沖了澡,居然沒有以為會有的孤獨感覺,而是很平靜,反而是隔一天又開始喝的時候,我覺得失神失神的。
(投影四)
「……畢竟此時此刻,我們只是自己口中所說的那些人而已。」
我後來體認到了一些東西:那些自己以為的,並不一定屬於自己。但不屬於自己,並不表示你就不喜歡音樂或不搖滾了。有時候只是比較清醒點,且不想宿醉而已。珍尼迪絲基在「火車上的陌生人」裡說到一段話,「我們置身在火車上,脫離平常的生活,任何一個人都可以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必進此時此刻,我們只是自己口中所說的那些人而已。」。讓我把火車換成音樂場景,任何一種都可以,那些陌生與尋求認同的感覺。但我們真的只是自己口中所說的那些人而已。所有的感受可以真實到一種不真實,或不真實到很真實,終究就是一個夜晚,一個日子,或者一場表演。同樣的因為它就只是那麼樣的一場孤寂或狂喜,我們得以從中感受。
我想用另一段話來說明一種稠人廣坐,後來讓我對於聽音樂是很個人的事情有著更深刻體悟的句子。第一句是最近重新換了名字上院線的搖滾樂電影「性愛搖滾樂」裡,男主角的獨白,我想很多人都應該經歷過這樣的孤寂感。
(投影五)
「昨晚,Lisa不想去演唱會,所以我把她的票給了別人。五千人擠在表演場地裡,而你還是可以感覺到寂寞。」
-- Matt,”9 Songs
成名在望的特別加長版裡面,有一段記者男主角跟一個groupie的對話。是這樣。
(投影六)
「如果你高一點,有錢一點,是英國人,會彈吉他,年長一點,那就好了。」
「但那就不是我了啊。」
「有道理耶。」
以上這些,讓我重新省思著音樂裡的自己。在我東海岸的家鄉的陽台上,我花了大部分時間靜靜抽菸思考,這些思考後來成為第二本書的來源。重新體認過自己在對於搖滾樂的認識,與把它體現在書寫上時候,那些自我與秘密的部份。沒有人一開始就知道什麼東西會在自己身上形塑。這是個人的體驗。在未涉入更多之前尤其美好,當然涉入之後也會有更多,在涉入前未能感受到的生命體驗,那些也都是自己的,到也不是說何者比較好……應該說在涉入了更多之後,我依然很希望能保有那種未涉入前的純真。對搖滾樂手而言,雖然我不是,但就我所認識與看見的,我想某方面也是這樣。當然作家也是,音樂文字工作者也是。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麼在搖滾樂裡我們還是可以成為自己,或者就是自己。
當然這一切發生的算是快,也不算。第一本書裡的許多與音樂相關的篇章,在當初考慮是否要放進去時我個人是蠻掙扎的──並不覺得那是非常可以拿上檯面的東西,雖然非常誠實。在第二本書裡面,最大的不同應該是我得到了某些關於上述的個人美學體悟。翻閱著自己的文章,我讀到的是一些跟更年輕時不一樣的想法。也就是我未必想要做一個「樂評人」,雖然我已寫了不少側標,訪問過不少樂團,也替雜誌和網站寫過為數不少的文章,但如今第一本音樂文集的呈現,帶給我的是另外一種感受;我知道自己肯定要出音樂文集,就像第一本書時我非得在那個時刻出版不可,兩者都是讓自己能夠有讓身為一個寫作者,能夠安然繼續向前探索的的動力與基石,尤其像我最剛剛說的,我真的是先學會怎麼去讀和寫音樂文字,才開始真正想要去寫作的。但我的確未曾想過這會是一本更像是透過音樂去說自己生活感知的書,而非單純的音樂書。比較讓我感到欣慰的是,它們不僅再只是純粹的抒發,而廣涵著我堅信的美學基石在其中,那些我一輩子都將服膺而感動的東西,影響了我的各種藝術形式,或者……足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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