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我想談一談關於為什麼要閱讀音樂相關重要書籍
這件事情。其實很簡單的一個理由是:避免被唬。雖然盡信書不如無書,但我仍相信在現在這麼一個樂團百花齊放的年代裡,把一些東西讀進去腦子裡,進而轉化成個人在觀看坊間音樂評論文字時能判讀自己是否在浪費時間的好方法。搖滾樂有他的脈絡,當然你也可以說我聽音樂只憑感覺,或者只是看封面好看,就像我剛剛說的,聽音樂有時候並不需要真的知道太多背景,不過請別誤會,我剛說聽音樂是很個人的事情,或是聽音樂可以憑感覺前進便可以的說法,並非是要大家都不去讀文獻,傳記,或資料性的東西。但那必須轉化成自己的。
最近有一些感觸;很多人都在寫作音樂文字,這是好事情,不管在平面媒體,或者網路部落格,但是其中卻不免有著雜質,容我這樣說,有些東西讀了跟沒有讀是一樣的,或者只是在賣弄名詞與附庸風雅,或「玩弄讀者」,其實這相當好分辨:你只要稍微用心看,就讀得出文章裡有沒有對於音樂的熱情,或只是像我剛剛說的那樣,虛晃一招。每個人各有各的風格,這我並不特別吃驚:美國在七零年代時美國音樂評論分成學院派,替唱片公司當打手,和寫音樂如同寫文學作品的人,所以每個年代裡面都會有為著不同目的而寫作音樂文字的人。在此我想先拿一篇文章作為範例,收錄在萊斯特班恩斯的傳記裡。羅夫格里森一九七四年寫的。很爆笑,但也很真實,至今仍然管用,礙於時間我沒辦法全部說出內容。不過,內文大概是這樣:比方說如果妳要成為一個自命不凡且愛賣弄的搖滾樂評人,一定要想辦法力捧一個你認為很有潛力的團,最好他們已出過兩三張唱片,重點是他們的音樂對你而言越難懂越好,還有就是這世界上除你之外絕對只能有兩個人能知道這樂團,一個是經紀人,一個是團員的媽媽。還有你一定得聽一個別人都沒聽過的唱片並聲稱他們是史上最棒的團,把畢生積蓄花在人家讀了你的文章才曉得的破銅爛鐵上。還有如何寫一篇音樂評論。從標題開始,到文章每個段落都有四個選擇題供你開始(比方說標題有四個1.現在很想見你 2.愛我就搭火車 3.發條發條 4.拉布拉多的黃昏),保證讓這世界對你的文章刮目相看。
許多態度先行的必要之惡存在於現在的音樂評論裡。請各位務必注意這樣的樂評人。這些人的心態未必是真心想要跟你分享音樂,他們或許懂得很多,但請檢驗他們的態度與熱情。有太多人有目的的寫作,這並不難理解,但是目的是什麼有時候真的值得細看。
下面這些書籍,我想快速介紹一下。他們可以幫助音樂寫作,做為單純閱讀也是相當有趣的作品。
(投影七、八)
• 尼克宏比 「失戀排行榜」「三十一首歌」
• 吉姆迪洛葛迪斯 「剛左搖滾:萊斯特‧ 班恩斯傳記」
• 馬修柯林&約翰高德菲 「迷幻異域:快樂丸與青年文化的故事」
• 露芙.帕黛「搖滾神話學:性、神祇、搖滾樂」
• 迪克龐登/「酷派當家」
• 翁嘉銘 海洋音樂季回想曲
• 張鐵志 聲音與憤怒
• Simon Frith, Will Straw, John Street 劍橋大學搖滾與流行樂讀本
• 楊S偉納 「藍儂回憶:1970年《滾石雜誌》Rolling Stone完整專訪錄」
• 馬世芳 地下鄉愁藍調
• 陳玠安 在,我的秘密之地
特別想提幾本書,像尼克宏比,其小說多次被改編成電影,比較有知名度,他是一個將個人的生活和音樂牢牢靠在一起的人,雖然本身生活型態並不那麼所謂的「搖滾」,沒那麼不羈,但他在書寫音樂時候,也是在書寫自己的生活態度與價值觀,我們可以不贊同他的價值觀,不管是音樂上或其他,但他的確是這麼樣透過音樂去達成一些美感和熱情結合的作家,這一點是很成功的,他寫足球也是這樣子的狀況。我想是一個很棒的例子,在「三十一首歌」裡尤其看得很清楚。
那麼相對於宏比,萊斯特班恩斯就是比較轟轟烈烈,把整個人丟進搖滾樂的一個樂評人,他是一個試著把搖滾樂當成文學來寫的那種作家,剛好也生在搖滾樂評論大鳴大放的年代裡,他跟許多樂團和業界交往的種種,以及自己鮮明性格上對於文學的堅信,在這本傳記裡,有許多非常有趣,也具有歷史參考價值的部份。
理論性質的書籍,就像剛說的,未必是他說了就算,但讀進去後轉化成自己的東西,那麼裡面的理論觀點、搖滾記錄和文學筆觸,還是非常有價值的。而且它是一個可以讓自己鋪陳出讀者自己的搖滾脈絡的過程。「迷幻異域:快樂丸與青年文化的故事」、「搖滾神話學:性、神祇、搖滾樂」、「酷派當家」都是這樣子的讀本。還有「劍橋大學搖滾與流行樂讀本」,裡面收錄了各家學者對於流行音樂的考察,有各種論點相互結辯與依恃,基本上是很細的書籍,這樣的書籍我覺得可能有時候要抱著去「啃」它的心態去讀,因為可能對許多讀者而言不太好啃,但慢慢啃,搞不好會有一些些東西,慢慢的在自己腦子裡發想。
翁嘉銘先生所著的「海洋音樂季回想曲」是另外一本我想談的書,因為我真的覺得台灣需要這樣的書籍,去記述一個搖滾音樂活動的展生與演變,現在台灣有更多的音樂祭,屬性有所不同,我其實覺得去記錄下來是很重要的事情,技術本位的去紀錄著,那是很珍貴的資產。「聲音與憤怒」我想很多在座的朋友都讀過,是一本很有參考價值,論點鏗鏘的書,在敏銳觀察中援引了相當多的西方批評論述。「地下鄉愁藍調」則是另一種音樂書寫美學的展現,文字非常精緻。
最後我想稍微提一下,我是怎麼在花蓮開始便成一個策展人。花蓮基本上唯一的 大唱片行只有光南大批發,其他有賣過比較難買的音樂的地方,大概都是被我荼毒的。兩年多前我把一些心力放在花蓮的獨立音樂經營,從販售唱片到策劃表演,我和不同的夥伴,尋遍了各個可能攻卻的場地和空間,試著去說服,甚至是蠻無賴的就打死不退。我的想法是:如果我這樣一個生長在花蓮,甚至現在也還住在花蓮的人,可以有機會在這幾年中做到許多我想做的事情,那些關於我所熱愛的音樂,那麼為什麼這個地方就不可能有更多的可能呢?即便,它連個正常的Live House都沒有。但沒有人做就永遠不會有人做吧。「我們不酷玩」團隊是這樣產生的。因為以前跟過別人做演出,自己也有某些相關的舞台經驗,所以就這麼衝了。然後我也還會繼續荼毒各個相關單位下去。最近花蓮跟其他縣市一樣,開始有一些搖滾音樂的活動,以後似乎也還有陸續計畫。最近各縣市鄉鎮就都會開始辦一些東西,不過有時候公關公司真的不知道自己辦這東西的意義何在,所以……怎麼說呢,當然還是希望它越多越好,但是也希望真是能夠成為一些什麼,而不是不知所云的在辦這樣的活動。
其實,有時候就是不做就沒人做,事情總得有個開始。最近我看到很多人開始發行自己的雜誌,像剛剛有朋友就給我一本新的雜誌,自己辦的情報誌,然後有主題跟想法,整個心態就蠻棒的;其實今天大家都知道滾石雜誌,但在當時創辦的年代,創辦人是發現其實只要一些錢和印刷費就可以辦搖滾雜誌,於是就辦了。沒有喜歡的雜誌所以自己辦。沒有適合的廠牌於是自己辦廠牌發專輯,沒有表演,自己找人來。我覺得台灣還是需要更多的發生和可能。
如果可以,我想鼓勵在座有心想要寫音樂文字的人,試著去找尋自己的美學價值,並且,勇敢的寫。你的熱誠,極可能比許多賣弄姿態的人來得好多了。不要想說為了什麼而寫,就為自己,就好了。因為搖滾樂是自己的房間,不是你朋友MSN上的暱稱串,或者只是「酷的產業」。.
(投影九)
「很多搖滾樂電影或電視節目都在講性和毒品,性和毒品……而我真覺得受夠了。在電影裡我其實想要表達一件事情,就是搖滾樂手們有多麼熱愛自己的音樂。」
這是「成名在望」的導演在導演獨家講解版中談到的一句話。我覺得,那麼對於樂迷來說不也是嗎?回歸到音樂,我們仍是自己,或許我們都不酷,那又如何?我們酷不酷有那麼重要嗎?會因為比較酷聽音樂就比較有怎樣嗎?究竟自己有多愛音樂,還是最終的歸屬吧。
(投影十)
「我們都是奧菲斯(Orpheus)……」
最近我常想到這段希臘悲劇。奧菲斯是希臘神話的音樂之神,他有那麼一回機會到冥府去救他的愛人尤里黛絲,只要在帶回愛情的過程中不要回頭,尤里黛絲就可以回到他身邊。但奧菲斯終究是忍不住不看那摯愛一眼,後來也就沒能救回愛妻,然後他唱出了「我再也無緣見到我的尤里黛絲」。我想,喜愛音樂的人,不管是在台下第一排吶喊,或者獨自在小酒館裡聽唱片的人,我們都像是奧菲斯,我們所深愛的歌曲是尤里黛絲。我們都有機會到陰間去尋找到自己的愛人並將她帶回,只要我們忍住不回頭就好了,就不會心碎。但我們心碎了,因為我們命定要回頭,才能成就私自的美感最大值──當然,我們並不會像奧菲斯一樣最後是在過度深情心痛的狀況下被戴奧尼索斯的信徒給撕裂,我們是沒有被撕裂啦,但我們的真心,就是總忍不住要回望,然後我被被感染無限。因為那是我們愛上音樂的原因。而我們終究忍不住就是要回頭看一下心愛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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