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和沒有,只能選一個。
居中的那一個選項,我不要。
不是不去追求,只是追到了又怎麼樣?
結果會是我想要的嗎?
不想去思考這些問題。
真正想要的,不是應該爭取的。
已經擁有的,不是應該丟棄的。
有心珍惜的,不是應該遺忘的。
三個大問號在煩我。
扔掉其他兩個問題,會快樂嗎?
結論很simple。
根本就忘不掉。
沒有人懂,掙扎著什麼。
不想訴說任何一件事。
選擇了模糊不清的說法,
任誰也看不懂。
問題嗎?
如果把所有東西,都劃清界線。
當,不再是那個人了。
會很輕鬆吧?
很想,讓煩惱消失;
但消失的過程,是我想要的嗎?
還是只是在逼自己罷了?
只能說,有夠麻煩。
還是堅持曾經擁有的理念。
什麼都不要。
會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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