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我很很白木的那一種人。
喜歡唱反調,即使跟自己的想法,仍硬要這樣。
不喜歡過度的反應,所以習慣了去壓抑。
很想念一個人 → 是個過度的反應。
那種情緒,很不舒服。
所以,習慣性的block掉。
討厭想念的滋味,所以我選擇不觸碰。
很愛一個人 → 另一個強烈的反應。
那種情感,有時可以很開心、可以很難過。
所以,習慣了忽略。
討厭愛戀的滋味,所以我當作沒看到。
了解。
想念的人是誰,愛戀的是誰。
只是,總是在遠方。
從心理學的角度,我habituate了身邊的東西。
就像常常寂寞的人,久了以後,就不覺得寂寞是殺手。
習慣了喜歡的人不在身邊,沒有他在身邊,我還是我自己。
很怕,最後愛上了一個人的生活。
物極必反,可以用在這裡嗎?
(很喜歡用這個成語。 你,應該常聽我說吧?)
但以我愛依賴人的個性,不太可能吧。
相信,還是需要一個人陪我。
總是,很希望愛我和我愛的人,能一直陪伴著我。
我知道,如果很任性的鬧脾氣,他會來的吧。
但那不是我想要的,總覺得很勉強對方。
『只要妳開心,我就開心。』 我從不相信這句話。
我的emotion,不可能掌握在別人的手裡;
也不希望別人的emotion被我所掌握。
只覺得~
愛情,不是別人說我幸福,就幸福了。
要自己也覺得幸福。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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