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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8 23:27:01| 人氣23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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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感(插花一下)

近來,閒著無事看了些書,與其說是為了寫東西找靈感,不如說是貪懶,當讀者比當作者輕鬆多了,還多了可以挑毛病的權利。

有一本書,帶了點神怪,內容是一個小小花神被天上眾神貶入人間,嘗著十世人世間的苦,最苦的,就是不斷的被一個女人愛,然後,遺忘。

不管他再怎麼逃,命運總會將他們牽扯在一起,只要她有難,他一定在;然後理所當然的,她很容易愛上他。可是只要她一愛上他,說出關鍵性的:「我愛你」三個字,她就會睡著,然後他就會消失在她以及所有人的記憶裡,一切重新來過。

她還是會愛上他,而他也還是會被遺忘。

故事的結局當然是美好的,她不再忘了他,而他也理所當然的愛著她。

看完故事,突然覺得有點兒羨慕那女孩,享受著戀愛的甜蜜,然後一說出「我愛你」,就重新來過,不用管他的回應,當然也不會有被拒絕的一天;不會感受到愛情裡痛苦的一面,不會嫉妒,不會吃醋,不會有背叛,也不會沒有回應,因為上天註定了該忘記。


另一個故事就短多了,只是篇散文。女人打電話給男人,告訴男人:「我有事找你。」男人答應了,於是他們見面。

見了面,女人只是望著男人,什麼也不說,等著男人開口;男人覺得有點奇怪,不是女人說有事找他的嗎?

但是男人沒問出口,只是開口和女人聊著天馬行空的話題,就這樣過了美好的一個夜晚,然後分別。

男人忘了要問女人找他的原因,女人也根本沒有提起,原因很簡單,因為「想見你」就是女人找男人最重要的事。

看完了,書翻在那頁翻不了,是阿,不要問我找你有什麼事,很多時候,我什麼事也沒有,只是想你,想和你說話,想和你見面,就這樣而已。

於是,「我有事找你」成了最好的藉口。


還有的故事在我心中,說不出來,卻悄悄被感動著,如果有一天,我的故事也能這樣感動人,那才算是成功吧!

如果你問我,《走時,請好好說再見》是在說什麼,我只能說,我討厭被遺忘的感覺,所以當你要走時,請有禮的告訴我:「我要走了。」那對我而言,就不是個遺忘。

台長: 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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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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